谢朝宗
《理发师陶德》(Sweeney Todd)的主角陶德和《女武神》(Die Walkure)里的沃坦(Wotan)一样,都有一个使命——要对过去犯下的错误进行赎罪。所以休斯敦大歌剧院(Houston Grand Opera)在本季末排出这两出戏,似乎是要让人了解,要抹平过去发生的事,并不那么容易。
当然这两个角色有着完全不同的身世。《理发师陶德》是美国音乐剧大师桑德海姆(Stephen Sondheim)的作品,1979年在百老汇首演,故事来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通俗小说。《女武神》是瓦格纳四联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第二部,1870年在慕尼黑首演。陶德的过去被一个腐败的法官所破坏,如果他有什么错,那就是他太年轻天真,不知世事,但是15年后,在经过艰辛的流放生涯的考验后,他偷跑回来立誓要报仇。至于沃坦,他的麻烦可以说是他自找的,他雇用巨人盖瓦尔哈拉(Valhalla)城堡,又不肯照原有约定把小姨子弗莱雅许配给他,所以骗来了迷梅的黄金进行交换,引来一连串灾祸,从《女武神》开始发生的故事,都是他要弥补这些前罪的后果。
休斯敦大歌剧院首次演出《指环》,是一部来自西班牙瓦伦西亚(Valencia)的拉夫拉前卫剧团(La Fura dels Baus)的制作,休斯敦大歌剧院将其分四季演出,自从上季的《莱因的黄金》让我们初尝滋味后,在《女武神》里我们终于可以看到这个制作的构想。这是一个人的演化的过程。洪丁的槐树是由舞台后方六大片屏幕打出来的影像,各种颜色的线条由从枝到叶向上流动,仿佛是水往上走,当齐格琳德讲出齐格蒙德的名字时,他们的名字交错在一起,像DNA一样互相混合。
那六块可以分开的屏幕是唯一的布景,但是其显示的影像不见得都是这样直接指涉歌词。第二幕,沃坦向布伦希尔德(Brunnhilde)坦白自己犯下的错误以及盼望有个自由意志的英雄能有回天之力时,屏幕显现的是一个大大的太阳,逐渐被黑影盖住仿佛日蚀,似乎象征了沃坦内心的不安,或是他终于向弗丽卡屈服。
这个制作把神捧得高高在上,用起重机一样举起来,包括众女武神。虽经过了《莱茵的黄金》的教育,我还是看不习惯,总觉得要靠人推来推去的起重机、进去出来又要靠人打开安全栅,机关毕露,破坏了舞台效果所应有的、带人入幻的感觉。
不过这个制作最让人不解的,是要齐格琳德蹲着走动像猴子一样,直到兄妹相认她才站起来。这或许是象征她被洪丁所奴役,如禽兽一样,但是齐格蒙德在出场时也是如此,似乎又是象征他们在未相认前,还没完全成人。若是如此,那么齐格蒙德蹲着的时间要更长些,而洪丁也应该要蹲着。只有齐格琳德一人长时间维持了这个姿态,我不免怀疑是不是其他演员没法或不肯长时间蹲着。总之,其意义并不明显,但对齐格琳德这个角色的尊严却大大损伤了。卡利塔-马蒂拉(Karita Mattila)在此情况下,还能唱得不卑不亢,是相当不容易的。
毫无疑问在整个卡司里最引人注目的,是演唱布伦希尔德的克里斯汀·格尔克( Christine Goerke)。她两年前在大都会歌剧院演唱了《没有影子的女人》里的染匠太太,大获好评,成功由莫扎特女高音转型为戏剧女高音,马上被大都会网罗在2018年演唱布伦希尔德。但休斯敦大歌剧院抢先一步,早早就订下她,给了她在美国首演这个角色的经验,格尔克的声量雄厚,从高音到低音都一样饱满,她的“荷吆荷”(Hojotoho)唱得一副游刃有余的态势,飙上最高音的过程都一路平滑,是我在现场未曾听过的。除了第三幕开始时的慌张无措,还可以再深刻些,诠释也都很出色,尤其是结尾时与演唱沃坦的伊安·帕特森(Iain Paterson)情意真切,真的是有骨肉分离的大悲哀。帕特森虽然到这时声音已露疲态,但他将其转化为心理上的沉痛,也说得过去。演唱齐格蒙德的西蒙-奥尼尔(Simon O'Neill)立色有点未经雕琢的粗糙,但这多少也表现了他的英雄气概。演唱洪丁的艾因-安格尔(AinAnger)霸气十足的声音,也很符合身份。唱弗丽卡的杰米·巴顿(Jamie Barton)是另一位近两年在纽约有优异表现的歌手,她浑圆的声音把每一句维护婚姻神圣的乐句都唱得理直气)比让人感到沃坦真是不得不屈服。
音乐剧搬上歌剧院的舞台,在今天已经不甚稀奇,尤其是《理发师陶德》,其惊人的情节转折,揭发人性阴暗面的坦诚,都不输于歌剧。在音乐上,桑德海姆引用了人物音乐主题,合唱团不时出来评论,也有歌剧的风格。
休斯敦大歌剧院的制作源出于巴黎的夏特莱剧院(Theatre du Chatlet),导演是李-布莱克里(Lee Blakeley),其构想与原来的百老汇很接近,布景同样是铁架子搭起两层,服装也是工业时代的伦敦,甚至连一些舞台走位,也有原来制作的影子,但是其效果却远不如当年。
一个原因可能是歌剧舞台太大,疏松了戏剧张力;休斯敦大歌剧院的舞台前方两侧又有两根大柱子,在建筑上是很)壮观,但这表示真正的舞台就往后伸,与观众离得更远了。
另一个原因是歌手都配了麦克风,在以原声扩扬为设计宗旨的歌剧院里,效果很不好,声音有点闷,咬字发音的清晰度也大打折扣,这对用词极为讲究的桑德海姆的音乐剧来说,是一大缺陷。
但不可讳言的是演唱陶德的内森·冈(Nathan Gunn)不很胜任。他是美国一流的男中音,有着抒情动人的音色,技巧也很好。但是他的陶德,从头到尾只有一个表情,满脸阴郁,仿佛一腔心事,少了角色里应该有的一心只要报仇,几近疯狂的恐怖。
陶德报仇的血腥拍档是派店女主人拉维特太太,陶德在楼上把无亲无故的理发顾客横颈一刀杀了,楼下的她就把尸体送进烤炉里,前店大卖人肉派饼起来。唱过好几个瓦格纳女高音的苏姗·布洛克(Susan Bullock)收敛起丰沛的音量,换上一口伦敦底层阶级的腔调,她的诠释让人想起《水浒传》里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既是时运不济被逼了下海,那也只好看开点;但她的粗线条虽然有些逗人笑,但我们也知道如果她感到受了威胁,马上可以翻脸不认人,就好像她对托比亚斯一样。总之我们虽然不觉得她可厌,但也绝不会想进她的店里。
饰演年轻且充满浪漫情怀的水手安东尼的摩根一皮尔斯(Morgan Pearse)和演托比亚斯的尼可拉斯·潘(Nicholas Phan)是另外两个比较出色的歌手,不论在音色上和诠释上,都很符合角色性格。
在歌剧院演出的一个好处是合唱团和乐团阵容都比较大,音色听起来丰富得多,尤其是合唱团一唱起主题曲《陶德之歌》,充分表达了歌词里的恐怖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