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普惠金融

2015-09-20 07:59郑伟
首席财务官 2015年24期
关键词:小额普惠信贷

文/本刊记者 郑伟

“互联网+”时代的普惠金融

文/本刊记者 郑伟

虽然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在小额信贷市场有所突破,但尚未根本改变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当下是一个属于移动端的时代,是一个追求体量的时代,是一个在激烈的甚至残酷的移动互联网竞争中,人们只记得住行业老大,记不住行业老二的时代。小额信贷这个听起来似乎和这个时代的价值观节奏不是特别兼容的关键词在我国历经20多年的风雨,吸引着一群人、机构、专家和学者,他们孜孜以求地锁定于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2015年12月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中国”)在北京隆重举行第十一届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集团)“微型创业奖”的颁奖典礼,表彰成功创业的优秀微型创业者和杰出小额信贷从业机构,正式发布《2015中国小额信贷行业发展报告》,并以寓意翻开新篇章的形式首次发布《微型金融机构案例集》,既是对过去工作的经验总结,也为新一个十年发展提供参考。与此同时,中国小额信贷联盟成立十周年年会暨中国小额信贷峰会也隆重召开。

小额信贷:发展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欧兆伦表示,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现代金融服务带来的便利与好处,共创一个全方位的和谐社会,是国家近年来大力推动普惠金融事业发展的宗旨,也是花旗支持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在中国发展的目标。期待国内的小额信贷机构能借双创东风,提升自身能力,加强行业自律,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在帮助创业者改善自身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同时,实现机构自身的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在颁奖典礼上,由花旗集团基金会支持、微型创业奖评奖委员会专家组编写的《2015中国小额信贷行业发展报告》正式发布。该报告以申请机构奖项的82家从事小额信贷业务机构的资料和调研情况为基础,从重点视角和层面上归纳了我国目前小额信贷领域的发展状况,分析了我国小额信贷不同类型组织机构的发展状况,并与普惠金融相结合,探讨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在致辞中介绍说,国际上的小额信贷已被公认为一种有效的扶贫和扶弱的金融方式,在我国也经历了20多年的实验、推广和创新历程,从最初寥寥无几的社会组织小额信贷机构步履维艰的试点起步,到如今成千上万各种类型开展小额信贷的机构争前恐后的创新局面。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号召和推动我国小额信贷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普惠金融”第一次正式写入党的决议;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可以预见,在中央政策的指引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事业必将取得进一步的辉煌成就。

十年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的会员数量从10年前几十家发展到今天的近200家,小额信贷机构会员,到目前涵盖各类致力于推动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的机构会员。由此可见中国的小额信贷已经由当初的星星之火,发展成了现在的燎原之势。“发展贡献普惠金融,特别是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可以为贫困低收入群体提供发展的机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助于解决七千多万人口的脱贫问题,改善他们的生存状态,进而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

花旗中国董事长欧兆伦、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杨再平颁发“年度微型金融机构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为年会发来贺词。她认为,“当我们贯彻普惠金融理念的时候,当我们要向每一个人提供及时的、有尊严的、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的时候,最难解决的是那些低收入人群,特别是那些生活在边远落后地区的贫困群体和城市外来打工者。用小额信用模式放贷,让低收入人群积累信用,给他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是金融机构的责任和良心。”十年来,小额信贷联盟引进先进国际扶贫经验,倡导和推进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理念、理论和实践,坚持服务社会金字塔底层的市场定位,传播小额信贷的管理技术,推动小贷机构承担社会责任,开展社会绩效管理,倡导对小额信贷客户进行保护和金融教育,聚拢了一大批真正从事小额信用贷款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类机构,代表了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的正确发展方向。

作为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教授介绍说,十年来小额信贷联盟一直秉承着发展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和谐小康社会宗旨,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推动小额信贷企业健康发展,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促进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联盟的宗旨和使命是不断延续和发展,并努力倡导和践行,从最初只服务于贫困人群的小额信贷领域,扩展到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微型金融,再发展为服务小微企业和家庭的普惠金融体系,从微观、中观、宏观层面,通过自己的一点力量,希望让群众社会受益于方便快捷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金融服务。”

杜晓山教授强调,普惠金融既要注意经济效益,又要注意社会效益,要突出金融供求双方的利益共赢。“我们既要关注在经济上把金融和实体经济做好,同时也要重视金融供给方的经济收益,并使它与社会绩效指标之间衔接平衡,以及供求双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之间的衔接和平衡。”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谈到,中国小额信贷已经走了几十年的历程,商业银行也大力开展小微贷款业务,但小额信贷依旧没有解决其法律地位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行业现在还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与会者认为应该尽快打造适合小额信贷发展的生态,建立和完善发展普惠金融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应该开展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业务的机构,在竞争与合作的环境中不断创新,从金融本质和小额信贷客户的市场定位出发,拥抱互联网时代的新技术、新模式、新观念,不断强化风险管理,降低交易成本,为发展普惠金融体系,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普惠金融:创新

央行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基于互联网金融分享了她对普惠金融发展新特点和趋势的认识。她认为,首先,移动支付为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近年来我国网络覆盖率和移动支付使用率不断攀升,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一方面带动了移动支付的迅猛发展,另一方面以用户体验为中心,不断推进创新技术的应用。“一直以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是,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有限、金融的逐利性特点和普惠金融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移动支付为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较好满足了农村客户转账汇款、借贷、保险等小额金融服务的需求,同时移动支付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兼顾安全和便利等优势,具有互联网支付的边际成本递减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实体网点铺设的成本和收益不对等问题,消除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广大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人群提供了获取基础性金融服务的新渠道,有力助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其次,网络借贷行业是提供小额资金支持的重要金融领域,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成为发展趋势。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发展格局,除了农业银行、农业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外,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也日益成为市场的重要补充。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充足的民间资本都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小贷公司还是普遍面临着融资比例过低、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由于不能跨区经营,而且也不具备吸收存款的资质,直接影响了其业务的发展。“基于互联网覆盖面广、方便灵活等特点,网络借贷在提供小额信贷服务时具有传统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为普惠金融探索出一条重要的发展方向。”

杜晓山:普惠金融要突出金融供求双方的利益共赢。

第三,大数据技术将使小额信贷风控体系更加完善,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风险控制是金融的核心,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风控体系的完善。”当前我国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面临信用体系不健全、缺少借款人信用记录等一些现实问题,这也使得小额信贷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商业需求的共同推动下,大数据风控和征信体系日益受到重视,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技术发展,使得海量数据的采集和深入挖掘逐步成熟,驱动了征信新模式的出现,这也为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王素珍坚信,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下,普惠金融会有一个新的更大的跨越式发展。

王素珍: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下,普惠金融会有更大的跨越式发展。

王素珍同时提醒说,在实际业务的开展中,还有一些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问题。一是移动支付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创新产品,应该更多地考虑受众群体的特点,要做到简单、易用。二是小贷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线上线下合作模式,在使双方优势互补的同时,也可能会产生风险叠加的效应,由此带来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三是大数据征信应用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消费者信息保护问题,应尽快从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章等层面,形成统一标准和存储措施。

互联网金融: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谈到监管时代的互联网创新和发展时表示,“大家都在谈金融消费保护,都在谈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权益保护,事实上这种西方权益保护是一种监管的保护,是保护消费者的一种新型监管方式。”与传统的监管相比,传统监管是宏观监管,监管的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只要经营行为不产生系统性风险就可以了。监管的是供给方,不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而金融消费权益的监管是从需求方的利益来监管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的个体利益,不是保护整体的金融秩序。通过保护消费者的个体利益,消除个体认知上的偏差。

抱财网联合创始人兼副总裁徐展勤就中美两国的互联网金融和P2P行业的差别给出了对中国行业发展的建议。徐展勤表示,“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7·18文件”)明确了创新监管、依法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我希望十部委意见出来以后要细化一些细则,对于P2P平台的法律地位进行确认,尤其是对投资者协议的保护,有了法律地位可以更好地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保护。剩下的就是分类监管,最后希望对法规给以完善。还有一些其他的服务,比如说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线抵押登记、在线公证,还有保护消费者其他隐私相关的法则的出台。”7·18文件提出了很多宽松的政策,让整个行业看到了希望。徐展勤补充道,“从微观角度看,我们的平台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金融消费者权益融合保护问题、网络安全问题、消费者数据安全问题、同业如何公平竞争的问题,以及行业生态链条和生态环境如何健全等问题。要着力解决这些问题,把这个行业打造成为国家大金融生态链条中更好的一环。”

中富民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COO常丹提出了她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期望,“规则就是给大家创造一个稳定有序的环境,引导大家的行为、引导企业运行的行为、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如果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或者规则是不持续的,那么整个行业的发展就会受到不利影响。因此,监管政策必须要有持续性,这样才能使企业持续发展。同时,监管细则要出台得更规范一些,让行业里良莠不齐的现象得到整治。”此外,常丹还补充道,“在合理监管的同时还要为真正干实业的互联网企业提供更多创新的空间。”

点融网业务拓展副总裁丁锐谈到,无论将来监管具体规定能否推出来,“创新和监管”是一个永远会围绕着互联网金融讨论的命题。“点融网的态度就是这个标题,我们希望互联网金融从业者能够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以及整个社会对于互联网金融在需求方面的支持,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同时,我们也呼吁监管具有创新性。创新的监管是希望监管在对互联网金融做监管的时候,要用创新的思维。如果一开始连业界人士,包括监管层都不知道创新走向何方的时候,可不可以制定一个原则,定个弹性空间,让大家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要把握住那些最好的东西,就不怕方向走歪。”

盈灿集团副总裁、投之家CEO黄诗樵认为,市场上总有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因此监管是必不可少的。“但我希望监管在这个过程中只做一些必要的指引,不要触角伸得太长,甚至扼杀互联网机构创新的动力,这是非常重要的。‘十三五’等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这对于整个行业说来是非常好的政策背景。所以希望有更多的空间让我们发挥、去创新。当然,一定要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做到足够透明,业务严格把关。我相信在政策的指引下,在互联网金融实体的参与下,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是非常乐观的。”

黄诗樵:监管不能扼杀互联网机构创新的动力。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成立十年,小贷公司有十年的历史,商业银行业在大力发展小微贷款业务,但仍然有一些矛盾和问题没有解决,如公益小贷没有解决其法律地位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融资问题,小贷公司和银行的小贷业务也在经济下行时遇到了一些较大的风险和自身管理上的问题,虽然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在小贷市场有所突破,但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隐患,尚未改变,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本原因还是制度设计、市场定位和风险管理的问题,我们仍面临着各种挑战和机遇,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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