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刚
狩猎,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作为早期人类最基本的生产方式,它在今日依然是一些民族的生存之道,其中的传统坚守和文化传承,令人唏嘘感叹。
狩猎,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在一个个乱捕滥猎导致野生动物数量急剧下降甚至种群灭绝等触目惊心的事实面前,它折射出人性的贪婪自私,更呼吁社会加强对非法捕猎的打击与惩处。
狩猎,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由原始社会至今,狩猎已在人类基本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拓展了多重功能,如何开发利用狩猎的多重功能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需要不断的探索实践。
狩猎分为生存性狩猎、运动狩猎和野生动物纪念品狩猎。生存性狩猎指一个地区的原住民为了生存而进行的狩猎活动,即狩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食物和食料,而不是为了出售猎物。如中国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曾经是狩猎的民族,北美的爱斯基摩人、因纽特人、印第安人至今还保存着狩猎的传统,他们所进行的狩猎就是生存性狩猎。
运动狩猎包括传统狩猎和垂钓,是北美至今广泛开展的一项运动。每年秋季美国和加拿大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参与狩猎运动。美国的蒙塔那州只有80万人口,每年就有10 多万人猎黇鹿,10 多万人猎马鹿,参加狩猎的人数达20多万人。
野生动物纪念品狩猎,又称为战利品狩猎,是指狩猎者支付一定费用在国家野生动物管理当局指定的地点,如国际狩猎场,在定制猎期内猎取指定狩猎对象。野生动物纪念品狩猎也是一种运动狩猎。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经过狩猎所在国和狩猎纪念品输入国CITES公约机构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野生动物狩猎纪念品可以进出口。对于战利品狩猎者来说,为狩猎品付出的费用远远高于狩猎品作为狩猎动物、肉类、皮张或兽角的价值。为什么战利品狩猎者愿意付那么多钱?经济学家托斯丹·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认为,有时人们消费是为了通过展示财富和权力而引起别人的羡慕。后来人们将其称之为凡勃伦现象:如果消费者将炫耀和展示贵重商品看成是地位的象征,那么,商品价格的上涨只会刺激这类消费者的消费,商品价格的下跌会降低这类消费者的消费欲望。
人类出现时,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当时的人们采集野生植物的果实、根茎、猎获野生动物充饥果腹。当时人口十分稀少,野生动物是公共物品,其边际拥挤效应几乎为零。后来人口增加,为了获得稳定的食物来源,早期的部落开始划定领域势力范围,野生动物成为准公共产品。当人类的狩猎采集生产在自给之后有剩余产品时,野生动植物才进入市场作为商品交换。当野生动物是公共物品时,所有居民都有狩猎权,有可能会发生所谓的“公共的悲剧”,即无人关注公共资源的枯竭。曾经是北美高原上优势草食动物的美洲野牛就遭遇过这种“公共悲剧”。在19世纪,第一条横跨北美洲的铁路建成后,列车成为狩猎和高速运输狩猎品的交通工具。猎手站在狩猎火车的车厢顶上,用特制的加长枪弹,射杀美洲野牛。美国的美洲野牛数量一度因此剧降到541只。
进入商品社会后,人们生活所需求的野生动植物产品被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取代。然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野生动植物产品一直被人们作为传统药物、食物或衣料消费。尽管这些传统药物、食物或衣料在现代社会中只是药物、食物或衣料的替补商品,但在一些偏远地区,采集、狩猎野生动植物产品还是维持人们生计的重要生产方式,野生动植物产品是当地人在市场上交换工业品的交换物。
其实,狩猎的本质是人类对野生动物资源利用的一种手段。人们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用经历了利用初期、过度利用期和保护恢复期。由于过度利用,有些野生动物变得数量稀少,成为了珍稀资源,成为了稀缺的社会财富,我国野生麝种群数量的锐减便是此类令人痛惜的案例。上世纪50~60年代,我国野生麝种群大约为200-300万只。到了60~70年代末,由于对麝香的需求增长,野生麝被滥捕滥猎,我国野外麝类动物数量在上世纪90年代下降到不足 3万头。麝类动物由此成为濒危动物,并在2003年被国家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濒危物种得到法律保护的今天,珍稀野生动物产品更成为走私牟利的对象。所以,尽管人们努力保护野生资源促使其恢复,但野生资源枯竭趋势依然严峻。
乱捕滥猎所造成的后果使得狩猎备受诟病。狩猎的实质是一种手段和方式,人的欲望和贪心才是造成野生动物资源锐减的罪魁祸首。对于狩猎,我们应该看到,虽然它于人类已不再是生存的必需之道,却依然有着非凡的作用。
狩猎可以创造可观的经济收益。在美国蒙塔那州,狩猎者每年支出7.21亿美元,高于该州最重要的作物—小麦获得的收入,是该州增长最快的企业Vanns年收入的8倍。当然,在我国,由于大型野生动物全面濒危,野生动物多为禁猎对象,因而野生动物狩猎与垂钓创造的产值有限。
狩猎依然是获取蛋白质的重要方式。不仅前文提到的我国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北美的爱斯基摩人、因纽特人、印第安人,以狩猎为生存之道获取蛋白质,在许多非洲国家,不少部落也是依靠狩猎补充蛋白质。近年来,由于担心食品安全,美国人开始尝试寻找、购买、消费本地生产的食品,兴起了“吃本地食物”运动,本地狩猎的白尾鹿、马鹿、驼鹿等成为美国人餐桌上的新美味。这使美国的狩猎悄然发生了变化,原来多将狩猎作为一项野外运动的猎手开始以获得食物为狩猎目的。数据显示,从2006年起,美国猎手为获得肉食的比例从16%上升到35%。这甚至使得美国近30年来猎手数量下降的趋势得到了扭转。
狩猎是自然资源保护经费的重要来源。狩猎所创造的可观收益,可以用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野生动物的管理。美国蒙塔那州的野生动物与鱼管理局每年预算为5600万美元,90%就来自出售狩猎执照的收入。1934年,美国开始实行狩猎野生雁鸭类的猎手必须购买狩猎税票——如“鸭票”、“鹿票”的制度。狩猎者购买狩猎执照才能狩猎。狩猎季节所有杂货店、加油站、甚至邮局都出售狩猎执照。最初的“鸭票”面额为1美元,1949年涨到2美元,1959年涨到3美元,1972年涨到5美元,1992年更涨到了15美元,每一美元鸭票收入中的98美分用于保护管理湿地和草地生境。到目前为止,美国国家野生动物避难所(National Wildlife Refuge System,相当于中国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中40多万英公顷的湿地和草地得到了保护。
狩猎是控制种群数量过大,繁殖速度快的野生动物的有效管理手段。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北美野生动物数量过多时,当局利用狩猎来控制数量过多的野生动物,甚至雇佣专门机构来控制野生动物。北美各国利用野生动物的狩猎收入管理野生动物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近些年,由于网络的普及、狩猎成本的上升和动物权利运动兴起,美国猎手群体的年龄结构开始老化,参加狩猎的人数一度开始下降。由于猎手数量的下降,美国水禽繁殖个体已从1995年的2500万只左右增长到了4000万只,白尾鹿数量也从1995年的30万只增至2005年的3000万只。这给野生动物的管理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带来了压力:一方面使得可用于自然资源保护的经费减少,另一方面野生动物数量得以快速增长,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我国政府对于狩猎,一方面采取的是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在国际狩猎场的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上世纪80年代,国家野生动物管理部门曾建立一批国际猎场,如青海都兰国际猎场。都兰国际猎场位于青海省都兰县境内,平均海拔为2600~5336米;野生动物分布面积为2.3万平方公里,可供开展国际狩猎的动物有岩羊、藏原羚、鹅喉羚、盘羊、白唇鹿和马鹿等6种动物,数量达12万多头。1985年在都兰地区开展了试行狩猎活动。1992年经原国家林业部批准正式成立了都兰国际猎场。都兰国际猎场自建场以来,接待世界各国的猎人916人次,猎获盘羊、白唇鹿、藏原羚等动物882只,创造收入2000多万元人民币,上缴地方税收400多万元,猎场拨付社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草原补偿费、巡山护猎经费200多万元。开展战利品狩猎,让社区、地方和主管部门都分享战利品狩猎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社区、地方和主管部门的保护积极性,促进了野生动物的保护。
由于狩猎动物仅占种群的极小部分,猎场的野生动物资源比周边地区增长快。
有计划地建设国际狩猎场,科学地制定战利品狩猎指标,利用野生动物的狩猎收入管理野生动物这类国有资源,这于社会而言,是当下也是未来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活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