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估算,我国各种职业病患者可能有两亿之众。职业病这一恐怖的“隐形杀手”,有的长期“潜伏”引而待发,有的折磨患者生不如死,有的则使病人早早命丧黄泉。更有甚者,在漫漫维权路上的鉴定难、索赔难,以及长期治疗的高额费用,将这一弱势群体及其家庭推向绝望的深渊。让我们跟随作者走近职业病患者,去感受他们的境遇和呐喊。
旅游中曝出“职业病”话题
2014年阳春三月,尽管母亲以耄耋之年谢世,但我未能很好地床前尽孝,还是陷入了无尽的悲痛和自责。侄子为使我尽快走出丧母的阴影,特意安排了一次“桂林游”。
说来也巧,旅行团中竟有一位荆门老乡——330水泥厂退休职工柯尊玲。柯女士见我郁郁寡欢,便多了一份关切。当她得知我的丧母之痛后,“同病相怜”,她也怀念起自己离世不久的母亲。身体一直挺棒的母亲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病,彻底颠覆了柯家的正常生活。
咳嗽,日夜不停地咳嗽;发烧,持续不断地发烧……年逾古稀的王世荣突兀而起的病情,将柯家2013年元宵节的团圆气氛击得粉碎。
紧急送往330水泥厂医疗站,退烧、止咳,但疗效甚微。无奈,只得先后转到荆门市第二、第一人民医院,大夫们反复化验、透视,施以各种先进检查手段,也难以探明病因。
王世荣被折磨得痛不欲生,柯家上下更是急得团团转。
柯尊玲平时喜爱读书,涉猎广泛。情急中,她忽然想到母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长期在十堰市郧县石棉矿工作,会不会是职业病作祟?
她赶紧向大夫言明原委,对方才恍然大悟——石棉矿工作场所石棉尘浓度都100%超标,接尘工人大多有胸闷、气短、咳嗽、咯痰、视力下降、流泪、眼痛、腰痛等症状,石棉尘对劳动者健康危害严重,且病症有较长的潜伏期。
“你母亲必须到职业病防治所去诊断鉴定。”大夫建议道。
荆门市职业病防治所初步健康检查,王世荣疑似职业病;再作职业病诊断:石棉肺I期!
职业病鉴定是有了,但工伤认定必须到王世荣原单位人事部门去办理。带着母亲的病历、鉴定等资料,柯尊玲搭乘火车心急火燎地赶到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均简称为“人社局”)询问。对方的回答却出乎意料:郧县石棉矿1973年就不在了,你母亲离开已经40年了,怎么能说明她的职业病是在这儿得的呢?再说你母亲的职业病是荆门鉴定,要作工伤认定也只能是在当地。
柯尊玲又马不停蹄地找到郧县劳动仲裁中心和十堰市人社局,反复说明原委,对方回答同郧县人社局如出一辙。
于是,王世荣的工伤认定似乎成了令人生厌的“皮球”,被踢来踢去。
没法子,柯尊玲只得赶回荆门求助于当地人社局。可他们却说,你母亲在荆门已退休27年了,工资在社保拿,与原工作单位——330水泥厂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是不能作工伤认定的。荆门市法院行政庭也说,“只有人社局和水泥厂出具‘不能作工伤认定’的回执,我们才好行政干预。”但这两家单位就是不愿出具。
柯尊玲几乎没辙了。有人建议打官司,可律师却劝阻:即使打官司也是输,因为你没有工伤认定。柯尊玲也想,病危的母亲时间也拖不起呀!
“现在国有企业的工人还不如农民工,是爹不疼娘不爱。”面对柯尊玲的困境,荆门人社局颇富同情心的陈科长断定:王世荣的工伤认定拿不下来。在柯尊玲的恳求下,他找来劳动促裁庭的张庭长一起商定,由仲裁庭下个红头文件,让330水泥厂负担王世荣3万元的医疗费。
“难道,我的命就值这点钱啊!”当柯尊玲将这个希望不大的消息告诉母亲时,王世荣发出无可奈何的哀叹。
人社局与水泥厂协商,却遭到拒绝:你们有何理由让水泥厂负担王世荣的医疗费?全厂那么多人都像她那样,我们怎么受得了?
“我必须给母亲的病讨个说法,不然,她会死不瞑目的。”柯尊玲暗忖。好在她已是退休之人,可以全身心地扑在这件事儿上。
9月中旬,柯尊玲在水泥厂的一位同学忽然告知,国家人社部2013年4月25日有个文件说,退休职工许多年后发现有职业病的也可以作工伤认定。柯尊玲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她又寻门路、找关系,苦苦央求,水泥厂才开了“方便之门”,将王世荣的职业病鉴定材料上报到荆门市人社局,取得了工伤认定和劳动伤残4级的结论。
柯尊玲经过9个多月令人窒息的“万米赛跑”,终于有了不太满意的国家赔偿。
“妈妈,您比您患同样疾病的同事幸运多了。她们有的还在受病痛的折磨,但尚未得到职业病部门的权威鉴定;有的比您年轻,就已经离开了人世。”柯尊玲劝慰道。
两个多月后,被石棉肺折磨得不成人形的王世荣撒手人寰。
“我母亲家族的长辈们都是八九十岁的长寿之人,她老人家要不是被什么石棉肺所害,就不会这么早早地过世。”尽管事情过去快半年了,柯尊玲仍为失去母亲而哀痛不已。
职业病!职业病?柯女士的讲述唤醒了我模糊的记忆,此前只是偶尔听说,未曾想到职业病及其维权竟有如此严重,如此艰难。“你何不为职业病群体鼓与呼?”当柯女士知道我的报告文学作家身份时,热衷建议。由此,我特别关注起职业病和职业病群体来。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隐匿性、迟发性,是其显著特征,加之鉴定难、索赔难等,职业病被称为“隐形杀手”。
马建林因无死亡证明,
在殡仪馆停尸23天
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再也没有机会过他的36岁生日了。
2014年6月3日14时56分,距离马建林36岁生日还差7天,他的生命画上了无情的句号。
“他张着嘴,伸着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马建林的父亲,70岁的马长志模仿着小儿子最后的动作,一只枯瘦的手举起来,另一只手抓着自己的脖子,眼里噙着泪水。
如果不是小儿子在医院没人照顾,这个来自河南省内乡县杨集村的老农,还在田里和67岁的老伴种玉米。
马建林的二嫂,听到了他留在人世的最后一句话:“去,去叫护士。”
那个时候,他浑身是汗,脸色瘆人。
事实证明,这句求生的话,耗尽了他最后的力气。
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马建林的死亡原因为:呼吸衰竭、肺部感染、矽肺III期。从发病到死亡的时间为3.5年。
矽肺又称硅肺,是尘肺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尘肺病在卫生部公布的数据里,发病率高居我国职业病之首。2013年广东省所报告的596例新发职业病中,尘肺病294例,占49.3%。
当着记者的面,马建林的三哥马建芳,拿出五张皱巴巴的火车票退票存根:“我父亲,我过继出去的二哥,我老婆跟我表侄,都打算把他火化了回去办丧事的。去了殡仪馆,人家说死亡证明不齐全,不能火化。”彼时,马建林已经在殡仪馆躺了17天。
“我们跑到医院去要证明,人家说要把医药费结清才能开死亡证明。”马建芳出示的录音中,一位女声表示,如果医药费不结清,不能给证明。
马建芳在录音中失控:“是不是十年不结清,十年不开证明?”
未结清的医药费累计22.4万余元。
马建芳从一沓厚厚的资料中找出一份医疗费用责任证明,他那张黝黑的圆脸上写满了肯定:“钱就应该他们单位出!”
这份于2011年1月10日签署的医疗费用责任证明上,广州宏镁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镁珠宝”)的代表苏木发签字确认,员工马建林在职业病院治疗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他这个病要休养好、心情好、营养好,就可以了。”苏木发在电话里的声音不紧不慢。他说,“我已经做到我该做的了。”资料显示,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确定的马建林从2010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27日为期两年的治疗期中,苏木发支付了住院产生的所有费用64.8万余元。
“这难道就是我弟弟在他那里干了快10年的卖命钱吗?”马建芳红着眼质问。
他讲述,初中毕业的弟弟2001年到广州,打过一些杂工后,于2003年11月进入宏镁珠宝做冲坯、切石,直到病发。
“干他们那行的好多都得这个病。”回忆起当初马建林被确诊尘肺病后,数十位工友集体辞职的事情,马建芳摇着头。
2014年3月11日,马建林获得花都区社会保障基金办公室给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赔付73.9万余元。
关于生病赔偿的问题,马建林生前还和单位在花都区法院打了官司。马建林索赔170余万元。2014年4月21日,花都法院一审判决,因马建林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方面可予以5万元的精神补偿。这和马氏一家期待的170余万元相差极大。
马建芳反复翻看判决书的复印件,自顾自地呢喃:“我表妹夫和那个律师一起写的诉讼书挺好的,为什么没有赢呢?”
说话温吞的苏木发听到马建芳的名字,语调则一下子就提高了:“他就是个无赖!”他讲述,当时通知家属来看望患者的时候,“他一个做哥哥的还要让我给他出差旅费,才来看自己的弟弟,你说他是个什么人?”
在他看来,马建芳就是一个“讨钱的”。不仅自己讨,还找了一帮人帮他讨:“我看他们现在就是拿着70多万元,分赃不均。马建林当时住院,本来两年就可以出院了,没什么问题的。”
医院对于马建林生前已获得73.9万元伤残补助的事情则毫不知情,也否认发出过马建林“病情好转,可以出院的通知”。甚至在宏镁珠宝停付医药费12日之后,马建林的医嘱单上仍写着“病重”。
马建芳对2014年3月收到的70余万元赔付款并不隐瞒。他说,“我弟弟生前交代这笔钱留着给爸妈花。有这个钱我们也不会给医院,这不该我们给。”
但这笔钱在苏木发看来,本应让马建林“回老家休养了,可以娶个老婆过日子”。
从2012年底公司停付医药费以来,医药费均由医院垫付。“还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既没有家属照顾,也没有单位请人护理,医院只好自掏腰包请人照顾他。”回想起每次巡房看到孤身一人的马建林,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部的梁主任不禁唏嘘:“说实话,很难理解病人到了那个程度没有亲人在身边。”
“尘肺病人到后期特别痛苦,根本躺不下,只能趴着,躺下了肺部会有拉扯,疼得厉害。很多尘肺病人最后是跪着去世的。”梁主任有些无奈地说。
2013年10月底,70岁的老父亲马长志坐了18个小时的火车,从河南来到医院照顾自己的小儿子。他说:“儿子一天连三四个小时都睡不了。”没有哪一种睡姿适合马建林,他能做的就是半卧在床或趴在床前的小铁桌上。“东西也吃不了,早上喝杯牛奶、晚上喝半碗稀饭,就没了。”马建林本就单薄的身体一天天消瘦。
他最后的时光,除了一台电视,就是一扇被防盗网割裂的窗户。窗外伫立着几株蓊郁的芒果树,偶尔引得几只小鸟停落,极少有人。
“那个防盗网不是为了防盗,是用来防止自杀的。病人到了晚期,承受不了身体的痛苦,会用最后的力气跳下去。”梁主任补充说。
从2014年5月28日起,连续4天,马建林天天被抢救。他呼吸困难,身上虚汗出个不停,每天要换七八次衣服。
“到6月1号就稳定了,那天他拿手机跟他妈视频。”无法完整表达意思,他对着手机“嗯”“啊”“是”地与1500多公里外的母亲进行了长达一小时的谈话。“最后,他妈要送他侄子去读书,才没说了。他还想说呢。”
6月2日,马长志跟他絮叨:“马上就要过生日了,你可要坚持啊。”马建林没有回话。
6月3日一早,医院又进行了一场抢救。高频率的抢救钝化了马长志对儿子病情的判断:“都抢救这么多次了,每次都能挺过去。”这句话,在当日下午1时45分开始的第二场抢救里失效。
职业病患者和雇佣方之间拉锯式纷争,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演的次数太多。副院长胡世杰无奈地说:“每年都有,每年都有农民工找不到地方要医药费,最后变成医院埋单。”
属于马建林的纷争,让梁主任记忆深刻。
“患者去世的那天,家属在医院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把尸体弄到公司去要钱,我们当天还报了警。”
在这之前,梁主任称,家属对医院有“很多溢美之词”。由于家属在患者死亡当日的过激言行,医院谨慎了不少。“我们没有说不给开死亡证明,就是希望家属签署一份领取死亡证明的确认书。不然,如果他们宣称没有死亡证明、处理不了尸体,把尸体直接拉去威胁公司,我们就死无对证了。所以我们要求他们签名确认领取了死亡证明书。”梁主任出示的那份打印于6月19日的确认书,没有任何人的签字。
然而,这份记录了住院费用的死亡证明领取书,在马建芳口中变成了欠款单:“那个我们不能签,那是欠款单,要是签了就要我们给钱了。”
“我们并没有让他们马上把钱结清,只是让他们确认这个既定事实。”医院办公室的李旭东表示,遇到患者无法结清医疗费的案例不是一次两次,如果最后真的只能由医院埋单:“我们也要给上面一个交代,不能无凭无据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马建芳还说:“躺在殡仪馆火化不了,一天80块钱,这个钱就该医院出。”
双方的僵持在6月26日有了转机。这天,马建芳去医院签署了死亡证明认领确认书,这份新的确认书删除了欠款信息。随后,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
马建芳说,“我们的律师说了,要是还有欠款单,一定不能签。”院方无奈之下,询问马建芳先不论医药费由谁承担,是否承认欠款的事实?马建芳未表态。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在劳动过程中被鉴定为职业病的患者,就应该享有无限期的治疗。职业病的产生是由于雇佣方在保护措施上的失职,雇佣方没有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导致职工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
律师认为,在本案中,马建林第一次被鉴定出的治疗期是两年,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年期满后,单位就可以终结费用支付。这不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也不是治疗条款的终结。
律师还指出,家属完全可以和医院、单位协商达成医疗债权的转移,将医疗费的追偿权交给医院。
医疗费不应该由医院承担。如果医院删除欠款信息,则意味着放弃追款,这是不恰当的。如果医院遇到欠款的人多了,将来的结果只能是更多的医院不愿意接收职业病患者。到头来,损害的还是职业病患者的利益。
躺在银河园的马建林,再也无法感知现实的“血雨腥风”,这或许也是一种安宁。
百名尘肺病患者,
申请工伤认定遭“踢皮球”
叙述完马建林个案,我们再来看看一个职业病群体。
在祖国的大西北,年迈的患者代表为讨个说法,多次奔波于西宁市人社局,在经历了近乎呵斥似的“打发”后,在几近绝望的等待中,已经有20位患病老人陆续离世。
“西宁上百名尘肺病患者,多年申请工伤认定遭踢皮球。” 2014年5月2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了这则新闻。为什么申请工伤认定屡屡碰壁?维权之路为何如此艰难?
5月末的一天,笔者来到大通县红十字医院职业病科采访,这里是原青海大通矿务局医院,职业病科的50张病床住满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因为长期从事井下工作,吸入大量煤灰尘而患上尘肺病的患者,平均年龄超过了60岁。
采访尚未开始,就传来74岁的马吉德老人刚刚离世的消息。
一些身体状况较好的患病老人和一些陪床的家属,前往马吉德老人的病房探望,慰问家属。而另一部分病情严重的老人则只能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吸着氧气看着病房外来来往往的人们。
一位老人前一天因为呼吸不畅,引发缺氧,脸朝下栽倒在地上,满脸乌青。看见笔者走进病房,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副孤独无助的样子。
另一个病房的王茂才老人带着氧气罩,喘着粗气,呼吸着雾化后的化痰药。他很想和笔者说几句话,但笔者怎么也无法听清他说的内容,只能靠一旁的老伴儿吴忠梅操着浓重的青海口音解释。
“他气上不来,吃也吃不上,没有氧气根本就不成。我没有工作,现在就靠他两千多的退休工资。儿子儿媳妇出去打工,我成天陪在这里,孙子15岁上初中,每天回家只能自己做饭。”
76岁的马缝魁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他们陆续被检查出患上了尘肺病,此后每个月都来医院输液、吸氧。“症状就是气短,喘不上气来,尤其是我们青藏高原上,晚上睡不着觉,大部分时间就这样仰卧着。”
医院职业病科的大夫介绍,年龄越大,职业病对身体的影响就越大。“这种职业病,长期缺氧,到晚期引起肺气肿、肺心病,一般来说,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差,需要长期住院。有的做雾化吸入,帮助化痰。他们肺功能也不好,年龄大,痰难以咯出来。”
和王茂才一样,数百名曾经在青海煤业集团,原大通矿务局从事井下采煤工作的尘肺病老职工们,每个月都要到这里接受治疗。随着患病时间的增长,像王茂才这样离不开氧气的人越来越多。
2004年,我国《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并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2008年青海煤业集团参加西宁市工伤保险统筹,但是这些老尘肺病患者除了医疗费得到了落实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待遇都没有得到落实。
为了讨个说法,这些老职工们先跑了48趟西宁市人社局,但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职工代表哈进福怒诉:一次一次拒绝,老工伤、新工伤他就给分开,哪有这样的道理!青煤集团2008年就进工伤保险了,我们这拨人他们就是不认可,他们承认你是工伤,但就是不办。
迫于无奈,老职工们将青海煤业集团告上了法院。但是法院裁定:没有工伤认定,驳回诉讼请求。
为补充证据,职工代表们又来到西宁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没想到这里的工作人员每次都是口头拒绝,既不受理申请也不作任何正式答复。而想要问个究竟,人社局官员的回答是,可以去国务院法制办咨询。
律师指出:《条例》2004版第六十四条,2011年修订后第六十七条,内容无变化,都是“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可这位官员有些不屑:我们认为不该受理,你认为受理你可以咨询去,他不就是国务院条例嘛。你可以让国务院法制办解释和受理这个东西。
问题卡壳了,老职工们就在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和“老工伤、新工伤”之间反复地兜圈子。因为得不到合理的解释,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和人社局官员激烈的语言交锋也时有发生。
这位官员有些不耐烦了:你不是新工伤,不要胡搅蛮缠了,你要那么搅我很累。我再给你说一遍,你的材料放这儿也没用。你该咋样就咋样!
普通老百姓如何能够获得这位官员说的国务院法制办的解释?
查阅资料发现,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就已经作出过相关解释。2005年8月17日,在国务院法制办给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的法律溯及力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有这样的表述:《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这一规定,既包括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认定工伤,也包括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是否说明老职工们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呢?
西宁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姜副处长表示,问题出在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上。
姜××说:《条例》出台之前,申请工伤,未完成指的是,这个人已经申报了但是没有做完。此前没有提出申请,就无法认定。
但是人家没来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就没有启动,那怎能叫未完成呢?
按照姜××的解释,这些《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老职工,是没有资格在《条例》实施后再提出申请的。
然而本案的代理律师,常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青海省律师协会公益律师王延辉出示的一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问题的答复》,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
王延辉说,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7月5日行他字第9号,是给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你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就说得很明白了。
但姜××同时认为,不予受理青煤集团老职工的申请还有一个原因:时效问题。
姜××说:工伤认定的受理有一个时效的限制,单位申请是30天,个人申请是1年。青煤集团大部分职业病人员,职业病的诊断很早就有,好多就是上世纪90年代,当然我不具体指某些人,大部分属于80年代90年代初,已经医院诊断为职业病了。2008年参加工伤保险的时候,重新作了一次等级鉴定,但职业病作出诊断时间其实已经很久了,再要作工伤认定按规定是不符合要求,登记鉴定已经按照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了。2004年不是西宁市管,都应该向省级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这时就有规定了,最长期限就是1年。
到底谁的理由更有说服力?
已经僵持5个多月,而从2013年5月22日提出诉讼,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刚过世的马吉德老人,成为192名提出诉讼的老年尘肺病患者中第20个没有等到结论的患者。我们无法知道老人离世前最后一刻在想什么,但是老人的儿子马启超在护送父亲的遗体离开前,给我们留下了这样一段话。
马启超说: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肺不行了以后去世的,治疗了断断续续十几年。他们的想法就是国家必须要给补偿,在世的时候就是这个愿望,把所有人的补偿都给他们就行了。他们就没等到,你们就尽量努力把后面还在世的这些人的都给他们追回来。
来回奔波了这么多年,这些老人从最初的要待遇,慢慢开始变成了要说法。他们认为自己年轻的时候为企业奉献了青春,到老了应该享受应得的待遇。但是,如果劳动部门能拿出真凭实据来说明他们的诉求不符合规定,他们也就能安心了。
马缝魁唉声叹气地说:人社局应给我们一个正式的手续,他们分开这个新老工伤,分开的目的是什么?青海省有这个规定,或者人社局有这个规定,给我们个书面答复,我们也就不要了。只要把这个说明白,说得人人能接受,让我们心服口服就行了。
职业病鉴定,一波三折
林志东的厄运从2009年开始。此前,39岁的林志东,在江苏省南通市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下称润邦公司)当了5年起重工。这年初,林志东始出现四肢无力、记忆力减退、头昏、失眠等症状。于是到当地医院作了检查,让林志东震惊的是,医院诊断他为“白细胞减少症”。在询问过其工作后,医生怀疑他的病是由工作原因导致的。
更让林志东想不到的是,润邦公司了解到他的病情后,于2010年初终止了与他的劳动合同。
林志东要求公司为他作职业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而润邦公司却一口拒绝。林先生迫于无奈只好到南通市卫生监督所举报,之后润邦公司同意给他作职业病诊断。
不过根据润邦公司提供的林志东职业接触史和相关材料,疾控中心无法确诊林志东为职业病。
林志东说,润邦公司伪造证明,他的接触史仅为35天。南通市职业卫生部门也因此认为林志东职业病鉴定不符合要求。
而实际情况是,他在润邦公司工作5年期间,从2007年到2009年,任生产部三车间起重组组长。主要工作是将车间的各种成品、半成品、配件转运至外场定制点进行整体组装。而这些成品、半成品、配件的最后一道工序就是刷上油漆,所以林志东每天都会在油漆车间进出起重。而润邦公司的油漆工作是外包队承包的,油漆车间比较封闭,通风很差,每天喷漆量非常大,环境非常恶劣。
在这期间,林志东还找到3个以前的同事为他作了职业史和工作环境的证明,但职业病诊断仍被一拖再拖,毫无进展。被逼无奈,他曾经作出提着汽油桶准备在润邦公司自焚的疯狂举动。
随后,职业病网编辑电话联系了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和南通市疾病控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他们也对林志东的职业病诊断作出了解释。
据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卞科长介绍,他们确认林志东职业接触史,是根据润邦公司提供的企业生产原始记录。从2008年2月20日至3月25日,林志东接触油漆类有害物质时间为35天。而且润邦公司还提供了3位林志东同事的证明材料。
南通市疾病控制中心单主任也说,根据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提供的林志东接触史为35天的材料,而且林志东并不是油漆车间的一线工人,这些条件对林志东非常不利。基于这些证据,他们也不能诊断林志东为职业病患者。
职业病网编辑将这些情况告知了林志东。林志东愤怒地说:“润邦公司提供的3位同事的证明材料完全属于假证明!”他已经打过电话问过以前的同事,同事告诉他都是在润邦公司的威逼下签的证明,林志东还保存了与那3位同事的通话记录。
南通市疾病控制中心单主任要求林志东的3位同事能亲自到场证明,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同事目前都还在润邦公司工作,他并不想连累自己的同事。
林志东还告知,在之后的七次白细胞指标检查中,除了一次正常,其余6次均不正常,而这唯一正常的一次,恰恰是由润邦公司作的离岗体检。
为此事,职业病网特别咨询了相关行业权威专家任在鸣副主任医师,任在鸣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林志东的情况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首先是员工发现因工作有的疾病未明确诊断之前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之后,并经劳动主管部门裁定。
第二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安监部门不作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安监部门严格监督管理,林志东的问题是不会发生的。既然发生了,就应当主动协调处理此事,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卫生行政部门或安监部门的不作为是主要原因。
第三是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有诊断资质就应当先受理后,再去公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史、体检资料、场检测资料等,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在的检查资料是不难作诊断的。
第四是以工种不接触毒物是不成立的,接触毒物有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林志东的情况就是间接接触毒物。
第五是接触时间短而不予诊断更是错误的。
万般无奈,林志东仍然疲惫地奔波于当地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治部门、公司……
下面,是他写在网上的一段文字:
我在南通润邦重机公司工作了5年,因为工作中长期接触油漆,得了一种“白细胞减少症”的病,可公司知道后却终止我的劳动关系,并贿赂一些人和逼员工作假证(我有录音),开除帮我作证的员工,千方百计阻扰我的职业病鉴定。
我上有80多岁的老妈,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老婆有病无业,我是家中唯一的顶梁柱。现在没了工作,没了收入,还要看病花钱,家庭就一下垮了。现在申冤无路,叫天不应!
希望有正义的网友来帮帮我,为我指条明路,我在这里先给各位拜谢了。
山东两位农民工的职业病鉴定,亦是一波三折。
嘉祥县的张申加、郭荣华两位工友同在一家塑料制品厂打工,同样长期接触甲苯,2011年初同被查出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他们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申请作鉴定,可是工厂却拒绝出具详细的证明材料,事情就卡在这个坎上了。
笔者了解到,“再生障碍性贫血”是一种较为难以治疗的血液系统疾病,治疗费用也较为高昂。张申加住院治疗一个月,就花掉了5.4万多元。病情好转后,为了节省费用,张申加便选择了回家吃药治疗。
张申加告诉笔者,一种名为“环孢素软胶囊”的药,一盒高达450元,而这一盒仅是一周的服用量,再加上其他药物,他每周要花掉600多元的药费,一个月就是2400多元,并且至少还要吃两年药,两年还需5万多元。张申加今年24岁,结婚两年多,有一个1岁多的女儿,妻子在家照顾孩子,父母已年近花甲,都已无法外出打工。可以说,张申加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然而,就他目前的病情看,至少两年无法外出打工,其后续治疗,很可能会陷入困境。
张申加的工友郭荣华,自从1月12日入院以来,一直在住院治疗,春节也没能回家。截至2月10日,郭荣华已花掉了3.8万多元的医药费。而郭家人刚向医院预交的4200元,仅能维持3天的治疗。郭家人就这样东拼西凑地筹钱,郭荣华的病情何时好转以至于康复出院,遥遥无期。
被鉴定为职业病,并依法取得工伤赔偿,对于张申加和郭荣华来说,至关重要,这可以保证他们的后续治疗。他们是否患有职业病,需要专业组织的鉴定,目前来说,只能说他们是“疑似”患有职业病。
那么,他们打工的单位嘉祥县鲁祥塑料制品厂,又是什么态度呢?
张申加父亲说,对方现在就是“两不”原则,既不愿意协商解决,也不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让工人作职业病鉴定。后经嘉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嘉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多方协调,嘉祥县鲁祥塑料制品厂于2月15日、16日分别为郭荣华、张申加出具了工作证明。鲁祥塑料制品厂明确承认工人们接触甲苯,但同时又作出了一些特殊说明,比如“油墨和甲苯均属化工产品,上面已经明确说明注意事项和要求防护”。
对此,张申加却说,这些化工产品外包装上写的明明是:中闪点液体,误食或大量吸入时有害,根本就没有明确说明要求防护。
此外,这份工作证明还写有以下内容:“我鲁祥塑料制品厂也曾多次强调印刷工人在工作中注意搞好个人防护,也曾多次购买过防护口罩。”对于这一点,张申加完全否认。
最后,这份工作证明还强调“因我厂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淡季时间太长,张申加实际在厂工作时间不足3个月”。对此,张申加说,所谓“淡季”也就是麦收前1个月和后1个月,一年顶多不过3个月,根本不像厂方所说的那样。
郭荣华的工作证明与张申加的大同小异,鲁祥塑料制品厂承认郭荣华在厂打工“历时14个月”,但同样又强调“实际在印刷车间工作不足3个月”。
那么,张申加、郭荣华能否根据这份工作证明,以及相关材料作职业病鉴定呢?
2月18日,张申加父子以及郭荣华的家人来到了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张申加、郭荣华所患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是否与长期无防护性接触甲苯有关?苯类物质对人体造血系统是否有影响呢?
接诊医生称,苯类的主要靶器官就是造血系统,也就是说苯尤其是甲苯对人体造血系统有着直接的关系。诊断职业病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一个是职业史,一个是临床表现,再一个是同工种发病情况。目前嘉祥县鲁祥塑料制品厂印刷车间共有三名工人,其中两名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这就很有说服力。
但职业病科的刘培良大夫则表示,目前张申加、郭荣华持有的这份工作证明还是欠周详:工作证明连个企业的印章都没有,只有负责人的签名以及手印。应该让企业填写职业病鉴定专业的文书,即“职业史调查表”,这份调查表载有“环境防护情况”“个人防护情况”“同工种发病情况”等内容,这些都需要用工单位填写。这份“职业史调查表”可以使职业病鉴定单位更详细地了解劳动者的相关情况,从而进行职业病的鉴定。
医生建议,二人还是要回去找厂方填写职业史,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可以找具有执法权的当地卫生监督所协助。
张申加、郭荣华的职业病鉴定,仍然充满悬念……
职业病鉴定难,无劳动合同成硬伤
文友听说笔者在搜集职业病选题资料,就给我发来2009年的一段网络视频。我一连看了好几遍——
湖南省桑植县农民工彭飞平:“我一个星期瘦了20斤。”
这段画面拍摄于当年10月中旬,这也是彭飞平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段影像,就在拍摄这段画面后不久,11月18号,彭飞平病逝,终年46岁。
彭飞平的弟弟彭飞亮:“憋死的一样,透不过气来,憋死!”
彭飞平的家人说,1992年彭飞平开始到深圳打工,在建筑工地从事风钻爆破工作。2007年,彭飞平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经过广东省职业病医院诊断,被确诊为II期矽肺。2008年,在经过了一番周折后,彭飞平和深圳一家爆破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对方一次性给予赔偿40万元。当年12月,医院给彭飞平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过3年的等待、治疗,到彭飞平去世时,所有的赔偿费用全部花在了治疗和诉讼上。
彭飞平的爱人说:“他说如果要是有钱治疗的话,还可以活四五年。死的时候,跟我女儿说,他现在没办法了,对不起你们,没给你尽到义务。他现在生那个病没办法,没钱治了。”
就在彭飞平病情日趋恶化的时候,他的弟弟彭飞亮也发现了类似的症状。43岁的彭飞亮,1995年跟着哥哥到了深圳,从事的也是风钻爆破工作。他告诉记者,自己现在基本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彭飞亮:“打那个风钻,以前我是120几斤,现在只100斤左右了,得哥哥那种病瘦成这个样子。”
记者调查得知,从2008年至今,在桑植县,除了彭飞亮的哥哥彭飞平外,至少还有两人因尘肺病离世。他们是程功云,去世时36岁,尘肺病III期;谷高云,去世时44岁,疑似尘肺病。这些人和彭飞平、彭飞亮一样,从事的都是风钻爆破工作。
桑植县副县长王军说:“在我们县内搞了一次调研,结果是100多人在深圳反映有这方面的问题。”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彭飞平、彭飞亮他们从事的风钻爆破是个特殊工种。在深圳,不少大型建筑项目地基很深,一直挖到坚硬的岩石层,这就需要工人钻炮眼,装炸药,用爆破的方式一层一层向下掘进。
我们可以来看一下风钻爆破工人作业的图片,这些钻井和地面垂直,深达几十米,工人在井底打炮眼,岩石粉尘四处飘散无法排出井口,环境十分恶劣。在彭飞平、程功云等几个工人接连死于尘肺病之后,跟他们一起打工的桑植老乡意识到了问题严重,开始寻求职业病鉴定。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呢?
12月10号,记者赶到了深圳市。这些工人都来自湖南省桑植县,从事的也都是风钻爆破工作,工龄最长的十六七年,短的也有四五年。从2009年9月起,他们就在深圳市到处奔波,寻求一个说法。
农民工钟家泉说:“彭飞亮事情后,大家就要我去拍个片。我们到职防医院后被拒之门外,不给我们检查,他说要劳动关系我们没办法就退回来了。回来后我就掏了90块钱作了个检查,发现有问题:肺部密布大小相仿的斑点状密度增高影。这就感到恐惧——说白了,怕死。”
农民工向杰说:“我拍了片,片子一拍出来就怀疑是。那医生好像很奇怪的,就马上问谁是向杰。我说我是向杰。他问: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当时我知道完蛋了,肯定事儿比较大,我告诉他我打了十多年风钻,打炮眼。他说你这个病去职业病医院检查,你可能有职业病。”
向杰的检查结果显示,两肺斑片状及小阴影。
农民工们说,出具报告的都是普通医院,要鉴定职业病必须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但在这里,他们却遇到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门槛。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健康监护科副主任毕静说:“按照要求,被检查者要有劳动关系,这是前提,我们从上面接到的通知都是这样的。”
根据卫生部2002年5月1号颁布实施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在实际操作中,深圳市要求,对职业病鉴定,“用人单位证明当事人为该单位职工以及所从事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种类、接触时间等基本情况的材料。”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能证明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毕静说:“假如说你没有劳动关系,我给你查了以后,你拿着这东西,要去找用人单位,对方要是不认可劳动关系,就会有很大矛盾。我说的都是有道理的。”
然而,就是这看似最简单不过的规定,却把钟家泉、向杰他们都挡在了职业病防治院门外。
钟家泉说:“自己举证,自己去找证据,我们这儿10多年来没一个人签这个劳动合同,和老板也就是个口头协议,现在到哪里去找证据?”
钟家泉说,单从工资来看,风钻爆破工是个很诱人的工作。10年前,他刚刚从事这一行业时,每天能赚到100元左右,还必须托人才能进入这一行业。所有的农民工都是跟着几名包工头,再由包工头挂靠爆破公司。
向杰说:“有时候和老板,有扯皮那样的老板,我们就主动要求,说我们签个合同,但他说不行,说有什么可签的,你干几个月就完了,工资我又不少你。确实工资不少我们一分,所以我们平常也没注意,就没和他签合同,没在意。”
农民工们告诉记者,从近两年有些同行被确诊尘肺病后,包工头开始有意识疏远他们,有些已经联系不上了。
钟家泉说:“老板说现在活也不多,没多少事,你们在这儿也是老工人了,深圳市的老板比较多,你们到别的地方去干干也可以。他绝对是不要我们了,一刀砍断了。”
现在看来,这些桑植县的农民工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没有劳动合同,就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没有职业病鉴定,就无法对包工头和爆破公司追究责任。而这些包工头和爆破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不会为这些农民工提供劳动证明。
怎么样破解这个怪圈,是摆在农民工面前的一个难题。自9月份开始,这100多名桑植籍农民工,陆续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深圳市为此成立了政府工作组,通过各种方式为他们确定劳动关系,为尘肺病农民工讨回公道。事实上,这是2009年以来深圳市发生的第二宗农民工尘肺事件。2009年四五月份,就曾有100多名湖南耒阳籍风钻爆破工找到政府部门,反映他们患上尘肺病后,遇到维权困境。最终深圳市在“法律框架、人文关怀”的原则下,对101名尘肺病农民工和18名死者家属提供了950万元的救助。对桑植籍农民工,政府部门又会怎样帮助他们?
深圳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调研员黄险峰说:“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你只有明确责任主体以后,你才能够明确由谁来承担责任。如果是属于企业责任的话,我们坚决要求企业履行他的责任,他如果不履行这责任,我们则通过法律手段来要求企业履行。”
黄险峰告诉记者,9月份接到桑植县农民工的反映后,深圳市由主要领导牵头,已经召开过5次协调会。同时通过行政手段,对农民工劳动关系进行确认。目前已有33人的劳动关系得到了确认,并进行了职业病鉴定。对资料不全的则启动劳动仲裁程序。12月12号,深圳市仲裁部门对钟家泉等18人的劳动关系进行开庭裁决。钟家泉提供的证据显示,他于2006年3月20日转入深圳浩丰达爆破公司,然而浩丰达公司提交的答辩书认为,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国家劳动保险部门曾于2005年发出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花名册、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深圳劳动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大部分桑植农民工只有证言这一项证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单凭此项来认定劳动关系。
“一方面对这种农民工,这样一种受伤情形,我们感同身受,也很同情,但是在具体处理上还是必须用证据来说话,用证据来确认这部分事实。如果仅仅凭感情处理的话,一旦产生行政争议,最后对行政机关不利,对员工的保护也是不利的。”该负责人表示,到现在为止,这批桑植籍农民工中还有70多人的劳动关系没最终确定。劳动监察部门要调查并证明这些农民工的劳动关系难度很大。
目前相关的仲裁工作还在进行当中,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面对这些农民工的无奈,我们不禁要追问,为什么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内, 这些农民工的权益难以得到相应的保护?
2009年下半年,北京大学等高校曾经组织了一个课题组,对深圳建筑工地风钻爆破工进行了专项调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说:“张家界来的120多人,在我们访问过程中,没有一个工人拿得出合同,所以我们只能说这一批工人中签约率是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那么当地卫生部门又是如何对这些场所进行监督管理的呢?深圳市劳动部门负责人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风钻爆破工职业病的防范和救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
黄险峰说:“实际上,它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需要全社会关注这样一个事情,每一个部门,包括企业本身,从自身角度去重视这个问题,才能够综合地避免这样一种现象。”
卢晖临副教授则注意到,到目前为止,耒阳事件中的相关企业并未受到严肃处理。他建议,相关部门要从事前预防和事后问责两方面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当我们关注深圳这群农民工的时候,世界上也有不少双眼睛同样在关注中国的工人。12月16日,美国《时代》杂志评出了2009年年度人物,中国工人作为唯一上榜的群体人物位居亚军,仅次于美联储主席伯南克。理由是中国经济顺利实现保八,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继续保持最快的发展速度,并带领世界走向经济复苏,这些功劳首先要归功于中国千千万万勤劳坚韧的普通工人,而登上《时代》周刊作为中国工人代表的就是深圳的农民工。
谁都无法否认农民工在中国乃至世界经济中的支柱作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又常常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为什么用工单位敢于非法用工,甚至成为一个行业的潜规则?为什么他们的违法成本很低,工人的维权成本却很高?
“开胸验肺”,维护劳动者的尊严
5年前,只有28岁的张海超,以在身体上动刀子的方式替自己维权,成为人们眼中“开胸验肺”的英雄。可是,2013年春节之后,张海超喘不上来气儿,脸憋得发紫。新年过了不到5天,他就躺在了病床上,至今也没有出院。
事件的经过匪夷所思。
张海超是河南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的一个普通农民,2004年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工作。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不过,××市职业病防治所为其作出了“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的诊断,引起他的质疑。
为了活命,他说自己像战士一样在奋斗,最终“赢了权利,输了时间”。 此前,为了申请××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他已经等了两年。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必须出具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而张海超曾经工作过3年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拒绝为他出具工作证明。 劳动局、卫生局、防疫站、职业病防治所、信访办,他都去了,有的地方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 他跑了郑州5家医院,北京4家医院,只想要一个确认的结果。
张海超不是一个执拗的人,至少,生病前不是。 他说,所有的执拗都是活下去的欲望。“没啥比生命更重要,活着不是一切的根本吗?”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摆弄着手中的气球。十几个气球就放在他的口袋里,他一有空就拿出来吹,以锻炼自己的气息。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劝阻“开胸验肺”,以寻求真相,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反响。
2009年6月22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来推他上手术台,他自己走了过去。前面一台手术还没做完,他站在门口往里瞅了半天。当他听说可以开胸验肺,他只用了几秒钟就作出了开胸的决定:“我都把胸开了,谁还敢说不能确诊。”
前一天下午,妻子不肯签字,说什么都不签。 张海超最后说了一句话,“你们想让我不明不白地死吗?”
姐姐张海云拿过手术同意书,签了。虽然,她签完立刻就后悔了,但事情已成定局。
上了手术台,麻醉师问他用不用止疼泵,用上可以减轻痛苦。听说要1000块钱,他说“我没钱”。从2007年发现肺上有阴影开始,他花了9万多块钱。开胸手术的两万块钱凑得无比艰难,当天打的小麦立刻就卖了,还有家里的羊。
不用止疼泵是要签字的,他躺着签了字。然后不放心地说,“医生,我肺上的东西你看清楚点。” 5个小时后,他醒了。医生告诉他,是尘肺。
张海超为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不惜“开胸验肺”,暴露出职业病维权的艰难处境。此事引起卫生部的高度重视。卫生部派出专家督导组赶到河南,督导该事件尽快解决。督导组专家还专程来到张海超家中看望会诊。
与此同时,郑州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开胸验肺”事件。成立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和新密市政府为成员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认真调查,迅速拿出调查报告。郑州市卫生局积极与张海超沟通联系,并进一步了解张海超的身体状况、诊疗情况和个人诉求;成立鉴定复诊小组并同时成立病史走访组、现场调查组和技术诊疗组,对张海超的粉尘接触作业史和在各医院的医疗就诊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对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作业场所粉尘情况进行调查。同时邀请国家和省内知名尘肺病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收集各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对张海超的病情进一步复诊。
郑州市政府还要求当地卫生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统筹、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研究治疗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病人的诊疗救治工作……
“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
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然而,一个职业病受害者,若想拿到一纸诊断,往往难于上青天。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但是,让一个污染企业出于良心,自证其罪,为打工者提供有关材料,是不大可能的。而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不良企业,法律也没有任何惩罚,从而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正是由于这堵制度的“高墙”,无数维权者被挡在门外。
然而,让农民工感到寒心的,不仅是制度的缺欠,还有人心的冷漠。职业病防治所是职业病鉴定的法定机构,理应成为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的“娘家人”。然而,在“开胸验肺”事件中,××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表现却是冷若冰霜。由于证明材料不全,张海超始终被拒之门外。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才获得职业病鉴定资格。
其实,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在企业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职工在打工企业的胸牌、出入证、工资条、工友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职业史证明。而这个至关重要的“维权利器”,不知为何竟然被束之高阁,任凭农民工“手无寸铁”地战斗。同时,当农民工无法靠自身力量和企业抗争时,政府部门也无人出面和企业交涉,而是袖手旁观。
更奇怪的是,××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这个貌似客观的专业术语,令人如坠云雾。从字面上看,似是而非,若有若无,如同天书。该所负责人的解释是,该诊断并没有排除尘肺,属于医学观察期。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不管这样的诊断多么符合“科学标准”,都是冷酷而绝情的,因而也是荒唐的。
我国是全球职业病高发国家。近年来,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进程,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最近出台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要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但是,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还需要各级政府用行动来回答。
不仅仅是张海超,一个叫唐建友的劳动者在广东打工期间突患急性白血病,医生说他只有两个多月的生命了。因为长期从事喷漆工作,唐建友认为自己得的是职业病,但是当他决定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时候,却发现困难重重。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面临职业病诊断鉴定之苦的,远远不是他们几个人。
而类似的悲剧,早在几年前就已群体性呈现,有些还形成了社会热点。比如,2002年河北白沟发生的“打工妹加工箱包被化学胶水熏死”事件,2003年浙江永康的“千人断指”事件等。有的因为在上访时得到了领导批示,才证明了职业病对自己的侵害。相比之下,唐建友却连这样的“幸运”都没有得到。申请职业病鉴定难到什么程度?电视报道中的几个简单交代,就让人心冷不已——需要提交给职业病鉴定机构的12个大项的材料,很多都在工厂手里,厂里不提供,劳动者就毫无办法。仅以“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来说,如果企业根本就没有建立,也没有“必须建立”的压力环境,劳动者又怎么可能得到这一材料?这种“硬向柳树要枣吃”的所谓规定,几乎就是“存心为难劳动者”的代名词。除此之外,职业病的指定鉴定机构,无一例外来自“企业所在地”,从理念上来说,被地方政府控制的这些机构,其价值取向到底是为来自外地的打工者维权,还是为当地企业充当保护伞,本身就很不让人放心。
实际上,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资方责任的规定太过虚泛;对劳动者的维权行为过于苛刻,维权通道过于狭窄。在现有环境的约束下,指望按照一步一步地“走程序”,维权则基本无望。归根到底,政府不出面,遇不到“特事特办”的机遇,万事皆难。
问题的症结很简单,但是解决之道却未必简单,因为要让整个社会价值观站在“劳资公平”上,要解决的问题还非常复杂。中央强调“要让劳动者体面劳动”,可到了地方党政机关,却有可能以“发展是第一要务”为名,刻意把保护的天平向资方倾斜,回避劳动者的“体面劳动”问题。区区一份职业病鉴定,为何怎么也拿不到?
无视生命价值,以“带血GDP”换取短期政绩的公共管理理念,无疑是最该被审视的。
周华胜,一场绝望的抗争
同样,周华胜也在为妻子的不公境遇而据理力争。
2011 年12月6日,广东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对郑义的血液病进行第二次鉴定,得出的结论是:不能诊断为职业性苯中毒。也就是说,无法得出郑义的血液病与工作环境有关的结论。而这一结论,也是对职业病鉴定的最终结论,患者无权再提出申诉。
郑义的丈夫周华胜拿到这一结论的那一刻,泪流满面。两年来,为了给妻子讨个说法,周华胜尝尽了人间冷暖。“我最大的感受是,职业病维权真是太难了。”周华胜感叹。如今,他已聘请律师,准备作最后一搏。
42岁的周华胜和41岁的郑义都是重庆人。1992年,郑义从老家来到惠阳新圩镇嘉威鞋厂做工,成为流水线上的一名工人。除了中途结婚、回老家盖房子耽搁了一段时间,从1992年到2009年底,郑义一直都在嘉威鞋厂工作,其间没有跳槽的经历。
1998年,周华胜在妻子的介绍下也来到嘉威鞋厂工作。除了2006年至2008年中间因故离厂后再返回原来岗位,他在工厂的工作经历也有10多年。周华胜与郑义一直在同一个开料车间。
在工厂领导和同事看来,二人在厂里勤勤恳恳,默默无闻,与领导同事的关系融洽。“周华胜是一个做事情比较认真的人,而且为人比较热情。”同事黄小姐说。如今虽然已辞职两年,但周华胜依然保留着当初厂方颁发的一张优秀员工奖状。
在郑义被查出血液病之前,周华胜夫妇与嘉威鞋厂关系也很融洽。“我们都是工作了10多年的老员工,如果厂方对我们不好,我们不满意,肯定早就辞职了。10多年来,工资在不停地涨,我们感到很满足。”郑义说,“儿子在新圩读中学,我们的工资从开始的每月800多元涨到1800元,日子也过得不错。”如果郑义没有患病,周华胜可能已经是工厂里的一名中层领导,郑义的工资也会上涨到2000多元,一家人或许已经在惠阳新圩买下房子。
流水线上的日子忙碌而平静。多年来,二人的工作环境长期伴随着天拿水、胶水、白电油、洗涤水等化学物品。“那时只是觉得洗涤水、天拿水的气味很难闻,有时候会难受到流眼泪,有时候会感到想呕吐。但时间长了,大家慢慢地习惯了。”周华胜说。
当地媒体曾进入嘉威鞋厂实地采访,周华胜对工厂的描述并非夸大其词,车间中洗涤水、天拿水的气味也让记者有欲呕吐的感觉。
夫妻二人当时并未想到这些物品到底对身体有怎样的影响。“那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还会有血液病出现,甚至有同事生病了回家,然后家属进厂闹,我们也没有意识到,类似的病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周华胜说。
从1996年开始,工厂不断有人患上奇怪的病。“1996年,四川人陈仁兵突然被查出急性中毒,他上世纪80年代进厂,工作了10多年。回家后就死掉了,不到30岁,留下妻子和两个儿女。后来又听说他妻子不堪重负自杀了。”周华胜说。
卿艳秋曾经是嘉威鞋厂的一名员工,和郑义在同一个车间的做花部,“我1998年进厂,2005年离厂,前后大约工作了7年。”卿艳秋说,“我们每天都要与胶水、天拿水以及洗涤水打交道。刚进厂的时候,刺鼻的气味让人难以忍受。但那时不知道这些化学品是否对身体有害,时间长了,就习惯了。那时最大的感觉就是累,每天工作10个小时,周末还要加班,工资只有800多元。每晚回到家里,双手根本抬不起来。”
“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职业病,只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患病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工作的环境可能对身体有害。她是广西人,叫黄梅仙,在我前一年进厂,在工厂工作了7年,离厂的时候怀孕,后来生出来的小孩是畸形儿。她一直认为那是工作环境造成的。所以,她离开之后,我也辞职了。”卿艳秋说。
平静的日子在2009年9月被打破。周华胜一家人的命运从此被改变,而他们与厂方的关系也逐步恶化。
当时,郑义在工作期间时常感到头晕,脸色苍白并伴随着胸闷。当年10月1日,郑义在周华胜的陪伴下到新圩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骨穿”,医生建议其去大医院检查。
随后郑义回乡治疗, 10月11日,她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检查得出结论:严重贫血。10月13日,郑义再次前往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高危MDS,合并继发骨髓纤维化。“这样的结果意味着她患有严重的血液病,接近白血病。医生说因耽误了治疗时间,目前病情已经恶化,她最多还有两年的寿命。医生说这种病与化工有关,但需要作进一步的职业病鉴定和检查。”周华胜说。随后,郑义辞职回到四川老家休养。
当时,媒体报道此事后曾引起广泛关注。迫于舆论压力,嘉威鞋厂要求在记者的见证下,将郑义从重庆接到惠州进行诊治。随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依然证实郑义患有血液病。
“但是,嘉威鞋厂只支付相应的诊断费用,不支付长期的治疗费用。因为他们认为,我老婆的病不是职业病,不是工厂造成的。”周华胜说。
从2009年底开始,周华胜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旅。“我坚信我老婆的病就是职业病。”周华胜语气坚定。
因为要照顾妻子,周华胜辞掉了嘉威鞋厂的工作。“老婆治病需要花钱,儿子在这边读民办学校也要花钱。没办法,我们只好把儿子送回老家读书。”原本生活在一起的一家人,不得不相隔千里。
因身体原因,郑义不能再继续工作。为了养家和治病,也为了方便维权,周华胜在新圩选择了一份保安的工作。“当保安可以轮班,有时白天可以不上班,所以,我把白天的时间用来写材料,上网,去有关部门投诉、上访,而且,保安收发相关材料很便利。”周华胜如是解释他做保安的初衷。虽然每月的工资只有1600多元, 远比不上在工厂上班。
维权成了周华胜生活的一部分。“厂里不配合,不提供相关的资料,我就去劳动局;劳动局不理,我就去卫生局;卫生局不理,我就去镇政府;镇政府不理,我就去区政府,最后一直到广东省政府。”周华胜说,“有的部门我一天去好几趟,就连扫地的阿姨也认识我了。”
周华胜已经成为这些部门的“熟人”。“这个人很执着,风雨无阻,有时候,我们也觉得,这个人挺值得佩服的。因为他可以坚持两年做一件事情。”惠阳区政府部门一名接触过周华胜的领导如是说。
经过不懈的努力,事情总算有了转机。2011年初,惠阳区卫生局一名副局长前往嘉威鞋厂,要求厂方配合郑义的职业病鉴定和治疗。
7月6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发出一份通知,通知称,因郑义所患血液病怀疑与在用人单位嘉威鞋厂工作期间接触天拿水、胶水、白电油、洗涤水等物质,有关方面向该院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目前材料,该院认为郑义疑是职业病病人。
这一纸通知让周华胜看到了职业病维权的胜利曙光。
“但是厂方却不配合,很多资料不愿意提供。于是,我就再次去投诉、去上访。”周华胜说,在维权的过程当中,他不断地遭遇挫折,“我去劳动局,劳动局说是卫生局管;我去卫生局,卫生局又说是劳动局管;我去镇政府、区政府,区政府又说去找工厂。总之,政府部门不断地踢皮球。”
为了节省开支,周华胜吃最便宜的快餐,寄宿在朋友家中。白天,他就奔波于各个部门。“有一次去广东省卫生厅,保安根本不让我进去。我等了半天,后来只好去省劳动厅,省劳动厅又让我去找惠州市劳动局、惠阳区劳动局。“周华胜拿出一沓广东省政府、劳动厅、惠州市政府、卫生局等部门的上访回执单。
在上访的过程中,周华胜不断地学习和搜集相关的职业病维权资料,如今,他可以将手头上的每份材料倒背如流。对职业病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也如数家珍。
7月14日,广东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得出的结论是,郑义的病不能断定为职业病。这一结果让周华胜大感意外。
嘉威鞋厂厂长张君说:“我们尊重专家的鉴定结果。如果他想要维权,那是他自己的权利,但是,很多时候,周华胜是在无理取闹。对于郑义的病,厂方并没有推卸责任,两年来,周华胜申请鉴定、郑义的治疗费用都是厂方支付的。至于今后厂方是否会给予郑义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金,还需要董事会讨论决定。”
“其实,我很佩服周华胜,为了自己的权益,他一个人坚持不懈地与厂方对抗。这么多年来,类似的病多次在厂里出现,但没有人像他那样去做。不过,周华胜不会赢,因为如果他赢了,工厂的很多员工会效仿他,向厂方索赔。那么,这是工厂不愿意看到的,而政府也会有所顾虑。”嘉威鞋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员工如是说。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对鉴定结果不满,可以在一个月内提起申诉再次鉴定,而再次鉴定的结果则成为最终的结果,双方必须接受,无权再申诉。很快,周华胜提起了重新鉴定的申请。
而此时,周华胜已将工作的地点改到新圩长布村一间工厂。夫妇俩租了一间只有10平米左右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几件行李。
可喜的是,郑义的情况并未像当初医生预言的那样只有两年的寿命,但仍不容乐观,她头发大多已经花白,时常感到头晕和胸闷,只能做简单的家务活,并需要定期服药。两年来,郑义一直没再工作,周华胜承担了家里所有的生活压力。
相比于丈夫的坚持和激动,郑义显得平静而淡定。“当初我和老公说,我们不要维权了,算了,回家吧,我们怎么斗得过厂方呢?但是,老公很坚持,他一定要维权,我也就随着他。可是,这两年来,他吃了很多苦。我很想和他一起回家,在家里做点小生意,和儿子在一起,平静地过日子。“郑义抹去眼角的泪水。”如果不是我的病,我们一家人现在应该生活得很好。“郑义叹息说。
但周华胜的坚持并未改变最终的结果。2011年12月6日,广东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重新鉴定结果与第一次鉴定结果并无二致。而这一结果,也是职业病鉴定的最终结论,当事人双方无权再申诉。
“我真的无法接受。我要找到省鉴定委员会的专家,我要他们解释给我听,到底是为什么?”周华胜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如今,周华胜已经聘请了律师,打算作最后一搏。如果官司失败,他们夫妻就准备回重庆老家,与儿子一起生活。
1992年到2012年,20年之后,一场病变,一家人的生活重新回到原点。
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义,曾代理过多起职业病维权的案子,如为甘肃、四川尘肺病人做辩护律师。“周华胜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失败,这一结果很正常。”王义说。
“但是,周华胜的努力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他的行为可以触动更多的人去维权,去推动司法的进步。只是,目前中国的现状是,职业病维权实在是太难了。”王义说,“因为按照目前的法律,劳动者要维权,条件非常苛刻。例如必须提供某段时期的工作经历、环境证明。可是,很多时候,因为职业病发病是在多年以后,当年的证据已经很难搜集,所以,劳动者非常被动。”
王义建议,职业病维权的相关法律今后应该向劳动者倾斜:“鉴定委员会可以采用概率的方式来鉴定。例如,一个工厂,患病的工人100个中有80人是相同的病情,并有着相同的工作经历,那么,就可以确定是职业病。”
死亡阴影笼罩着“尘肺村”
“(怨就怨他)个人命不好,得了这么个病……”甘肃省古浪县黄羊川一棵树村村民吉兴花这样评价丈夫的病。
刚满50岁的陈德金,从4年前查出尘肺病,就开始了“活一天算一天”的生活。
2009年11月22日,在自家土炕上半躺着吸氧的陈德金听说当地记者采访,被妻子扶了起来,靠墙坐着,鼻子里还插着输送氧气的管子。
病痛的折磨已经让这个正值壮年的汉子,体重仅剩70多斤。双眼深深塌陷,说话有气无力,只是机械地抬起眼皮与前来拜访的人进行交流,看上去更像一个垂垂老者。
尘肺病晚期,陈德金已经到了24小时离不开氧气的地步,他说话断断续续,别人要凑到跟前才能勉强听出他要表达的意思。
陈德金称,这是七八年前,在千里之外的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金矿打工落下的病根。
那时,与他一起打工的工友打眼放炮,粉碎矿石,每天都在白色的粉尘里工作,几乎都没有采取过防护措施。年复一年,久而久之,最终成了今天的样子。
“老陈怕是过不了这个年了!”工友们几乎都在说。陈德金的爱人吉兴花告知,大夫也说了“活过一天算一天,药已不起作用了”。
从2005年查出“早期尘肺”至今,陈德金自己买药住院看病,实在没钱了就找亲戚朋友借,现在已经欠下了3万多元的债务。
古浪县尘肺病患者周俊山告诉记者,“古浪县黑松驿镇有近100名尘肺病人。”这些病人都已经在黑松驿镇政府的组织下,统一在镇医院和县医院检查过不下3次,陈德金是当年从武威到酒泉金矿打工者中病情最重的一个。
尘肺病爆发最为严重的庙台村已有3人死亡,邻近的水沟村和西庄子村各有1例死亡病人。
古浪县前往酒泉金矿打工者中,杨自发是被死神光顾最年轻的一个,2008年1月29日离世时年仅36岁。
2009年12月28日,记者在位于古浪县黑松驿镇庙台村杨自发的家中看到,简陋的土坯房里,除了破旧的箱子和衣柜,看不到一件像样的家具。“能卖的全卖了。”
同村一位50多岁的大妈告知,杨自发34岁的妻子赵红霞将三间房和三轮车借给了别人,娘儿俩住在一间不足20平米的房间里。
12岁的大儿子杨斌文发烧已经第三天了,站在没有生炉子的屋里有些发抖。刚刚从新疆摘棉花回来的赵红霞一提到丈夫的死,就泪流满面:“家里现在还欠下七八万的账,这都是给他治病借下的……”
她说,1998年8月,去酒泉市肃北县马鬃山镇460金矿打工的本村村民武登琦回来了,看着他每月1000余元的收入,丈夫便动心了。
27岁的杨自发身体健壮,丢下刚满周岁的大儿子,1998年9月,和庙台村近20多人坐上了开往肃北马鬃山460金矿的车。
腊月三十,他回来了,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打工挣的1200元钱。
赵红霞说,丈夫在金矿主要干的是井下打眼放炮、粉碎矿石的工作。每年去两次,四月份种庄稼回来一次,八月份收庄稼又回来一次;九月末再上金矿,来年元月份回来。
这一干,就是6年。
2004年,杨自发开始咳嗽,出现胸疼、胸闷状况,常常走路透不过气来。武威市医院诊断为:早期尘肺。2006年,他在凉州区医院做了手术。
“说是自发性气胸,要在肺上开眼子,把气抽出来。”赵红霞说。
这样的手术,在2006年短短的两个月内就做了四次。这一年,赵红霞家里的账单这样记载:两头牛卖了2800元,农用三轮车卖了2000元,借姐姐家1万元。
2007年底,杨自发已经完全离不开氧气瓶了,“24小时输氧”的费用让这个因病负债的家庭早已不堪承受。每年的粮食留下口粮,其余的全部卖掉用来治病,而这一年临近春节家里仅有两袋粮食了。求生的本能让他作出卖掉粮食的决定,这次却被赵红霞坚决阻拦了。
“孩子们还要吃饭啊……”话一出口,全家痛哭。
2008年1月29日,杨自发因尘肺病死亡,年仅36岁。
看病欠下了五六万元的账,为了生存,妻子赵红霞将小儿子交给远在天祝县朵什乡的娘家人供其上小学,自己带大儿子艰难度日。
自此,古浪县曾经自酒泉460金矿打工的村民尘肺病便逐渐进入爆发高潮。
——2008年5月13日,黑松驿镇庙台村村民李发忠因尘肺病死亡,年仅42岁。
——2009年2月5日,黑松驿镇水沟村村民禹清海因尘肺病死亡,年仅45岁。
——2009年8月16日,黑松驿镇庙台村村民杨自虎因尘肺病死亡,年仅43岁。
——2006年10月27日,黑松驿镇西庄子村村民张岳山因尘肺病死亡,年仅39岁。他是在酒泉460金矿有打工经历,因尘肺病死亡的第一个古浪籍农民工。
2002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到酒泉马鬃山镇460金矿打工的庙台村村民回到了家乡。这一年,尘肺开始“眷顾”他们。
36岁的马江山是庙台村第一个出现病症的村民。2002年11月,他开始出现剧烈咳嗽症状,当时古浪县医院并没有查出是尘肺病。2003年4月,武威市凉州区医院按照肺结核治疗。当年年底,诊断为尘肺。
“我告诉大家再别去矿上了,这病和金矿有关,他们都不听我的。”马江山告知,该村村民多数都是在2004年发病的,如果早两年像他一样离开,现在病情不会那么严重。“起先,我也不知道他们的工作环境,后来知道了,也劝他们别再去金矿打工。”
庙台村卫生所大夫梁玉兴说,从2003年马江山得病开始,他接触到的尘肺病患者不下50个。由于尘肺病人一感冒就需要输抗生素,所以每逢季节更替,50多平米的小诊所就挤满了前来打针的尘肺病患者。
庙台村是黑松驿镇尘肺病重灾区,截至调查采访时,3人因尘肺病死亡外,一些重病患者陆续出现。这些村民的病历单上,都写着一样的诊断结果:尘肺。
据调查了解,仅仅在庙台村就有这样一长串尘肺病人名单:李发金、李发先、李发科、李发明、马江山、汤天智、武登琦、武登瑞、刘峰、刘智、刘善德、刘延军、刘延林、李权、李文、李清智、尚志发、尚志华。
上述受访者都有在酒泉市马鬃山镇460金矿打工的经历,年龄在30~45岁之间,70%在2003~2005年期间出现咳嗽等尘肺病症状。
整个庙台村都笼罩在“尘肺”的阴影之中,人人自危。
“再这样下去,我们这里就会成为寡妇村了!”庙台村原村主任说出了人人最不愿意面对的现实。
这话并非危言耸听,记者采访中,好几名患者喘着粗气,不时地还要休息一阵才能进行正常交流,这样的症状也曾经出现在已经死亡的尘肺病矿工身上。
黑松驿镇曾经在酒泉460金矿的打工者出现尘肺症状的村民每天都在增加,那么,酒泉市马鬃山镇460金矿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
矿工们说法是:“没有培训,没有体检,就发了施工工具下井干活了。”
尚志发曾经在460金矿做炮工,从事井下风钻打眼和爆破工作,然后在粉尘中装运矿石,并将运到地面的矿石进行粉碎,接触粉尘的机会最多。
他说,1998~2005年间,酒泉金矿经营业主多数都采取国家禁止的干式风钻掘进方式,未向他们提供任何有效的防尘护具,加之没有通风设备,工作时坑道内粉尘弥漫,环境十分恶劣。
“只要风钻一开,不到1米高的坑道对面看不见人。”
尚志发一边说一边不停地剧烈咳嗽。同样是诊断为“早期尘肺”的村民李发科接着说,通常要从早到晚干一天,下班从坑道里爬出来,一个个灰头土脸的,连吐出来的痰都像沙石水一样。
村民们告知,金矿唯一的防护措施就是普通的白口罩,并没有专业的防尘口罩,直到2005年才开始实施水钻掘进方式,粉尘才少多了。
2004年尚志发在古浪县医院做B超,诊断为尘肺。之后便不停地进行中西药结合治疗。2007年12月,他第一次在家门口喘不上气来,最后休克。送往医院抢救发现,“肺泡已经烂掉了”。短短一个月,他做了两次手术。
接受采访的40多名黑松驿尘肺病人都这样描述他们在酒泉460金矿的生产环境。
笔者从疾控中心了解到,尘肺是在无通风除尘设施的矿井下长期作业,吸入大量矿石粉,通过呼吸道在人的肺泡上发生堆积,影响气体交换,引起的肺部病变。该病变为不可逆地破坏性病理性组织改变,日久不愈,可并发肺气肿、肺纤维化和肺心病,最后肺变得像一个水泥疙瘩。目前,世界上还没有能治愈尘肺的特效药。 “活到哪天算哪天吧!”尚志发无奈地说。他“不能感冒,不能干活,不能使劲”,现在开一辆小型面包车过日子,其他体力活根本不能干,每天还必须去村卫生所打针。
2009年底,记者几经辗转联系到村民反映打工时间最长的金矿矿主潘占林——现肃州区人大代表、酒泉市得意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得意茶楼老板。他有些无所谓地告知,“我现在很忙,不可能为了他们这些小事情怎么样。”
面对矿工们的结论,潘占林十分武断地说:“金矿不可能导致尘肺。”
“作为得意矿业公司的法人代表,你也取得了矿长资格证,这就是说你在接受矿长资格培训中所学的知识,就是金矿粉尘不会导致矿工尘肺?”记者这样质疑。
对此,潘无言以对,却一再声明自己从2000年开始在酒泉肃北开矿就配备了水钻设备防尘,是古浪县的村民自身保护意识差,嫌脏就不用水钻。金矿也配备了防尘口罩,是农民工自己总不愿意戴。
“他们一天能抽七八盒烟。”潘占林进一步表示,所以肺“都不太好”。
2008年5月,“家里揭不开锅”的周文秀,在丈夫李发忠因尘肺病过世后联系到矿主潘占林,后者为其支付2000元安葬费,潘占林对此解释为出于同情心。
“有水钻嫌脏,不清洗口罩,日抽8盒烟,当地气候恶劣,在煤矿打过工”,是潘占林对古浪籍尘肺病患者列出的五大“罪”状。
然而记者在曾任2000~2002年潘占林金矿生产矿长的张德华那里得到这样的说法,“没有水钻,口罩是普通的单层棉纱口罩。”2002年底检测出轻度尘肺的他,现在上楼梯也是气喘吁吁。回击潘占林的是职能部门的说法:“460矿存在严重违法开矿现象。”
酒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德民说,460金矿最初审批的面积只有0.5平方公里,企业法人是马鬃山镇矿业总公司工业公司。但企业不断越界开采,面积扩展到50平方公里,并且承包给私人进行多点开采。这种掠夺式开采,1998年到2002年最为泛滥,最多的时候达30多家,国土局也一直在整顿其非法开采行为。
张表示,酒泉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06年底责成肃北县马鬃山镇矿业总公司停产整顿,目前还没有通过审批验收。
“金矿肯定能导致尘肺。”酒泉市安监局非煤矿山安监科科长于积华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
2002年,时任安全生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于积华曾去过460金矿,“确实存在防护条件差、生产条件差的小作坊式生产”,当时的15家金矿都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在整顿之列。
调查发现,从武威市古浪县黑松驿镇去酒泉市肃北金矿打工的村民们,尽管目前已经出现了因为尘肺致死5例的事实,然而,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维权。
“怨个人命不好。”古浪县黄羊川一棵树村村民吉兴花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陪护丈夫。
“我们去了也要不上(补偿)。”记者咨询因尘肺病致死者李发忠的爱人周文秀,是否找过相关部门维护自身权益时得到这样的回答:“不知道,也没找过。”更多的尘肺病家属这样表达自己的维权想法。
5名因尘肺病致死的家属中,杨自发的妻子赵红霞在丈夫死后,向黑松驿民政局提出低保申请,得到2009年7至9月一个季度的低保660元,之后再没有回音。
杨自虎家则在他去世后,得到黑松驿镇财政拨付的一次性500元安葬费。
李发忠家也得到了2009年7至9月一个季度的低保660元。
近些年来,类似古浪县的“尘肺村”“中毒村”不断见诸媒体。那么,全国各地究竟有多少个这样濒临死亡的村落呢?
据了解,从2001年至2004年,广西职业病防治所陆续收治了30多名来自马山县的农民工矽肺病患者,他们中大多都有到海南金矿打工的经历,且病情较重。这种情况引起了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的注意。为全面了解该县在海南金矿打工的农民工矽肺病患病情况,职防所组织专业人员于2011年3月、4月两次深入马山县开展矽肺病流行病学调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区职业病防治所尘肺病科主任李和林说。
从1985年开始,该县先后有约2000多名农民到海南金矿打工。由于大部分农民工仍在外地打工,所以这次调查仅访问了368名在家的村民,对其中348人进行了高仟伏胸片摄片检查和诊断。根据X线表现诊断为矽肺病140例,加上此前已诊断的12例矽肺病病人,这次实际检出矽肺病152例,检出率42.22 %,其中矽肺Ⅰ期64例、矽肺Ⅱ期64例、矽肺Ⅲ期24例,矽肺合并结核39例(25.66%)。此外,尚有可疑矽肺病15例,还有11例因患严重肺结核病变,需进行抗痨治疗后再作进一步矽肺病诊断。
李和林说,马山县农民工矽肺病发病有几个特点:聚集性强,一个村子少则几例,多则几十例;检出率高(至少达42.22%),合并肺结核率高(达25.66%),病情重且过期晚诊率高(越期诊断率达5 7.89%);接尘工龄短(平均接尘时间3.9年,最短的仅为5个月);患病年龄轻(平均患病年龄39岁,年龄最小的仅有30岁);病死率高(因未获得系统治疗所致)。
在广西,出现群体性农民工职业病患者的地方并非马山县独有。该区另外一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东兰县,约有200名农民工于2004年秋到2005年3月先后到贵州省某汞矿从事开采、冶炼工作,有的连续工作2~3个月,有的工作10~20天,有的一个星期。均因为皮肤发痒、乏力、关节及肩背酸痛甚至浮肿而辞职回家,工作时间稍短的回家后症状有所好转,工作时间长的病情不断加重。
2011年3月,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深入东兰调查,在当地卫生部门的配合下,调查组下到隘洞镇、切学乡对前往贵州汞矿务工的农民进行初步检查,收取尿标本。目前已初步诊断,职业性急性疑似汞中毒的有38人,观察对象5人。估计还有一批患者或观察对象尚未被发现。
由于国家没有组织过专门调查,全国有多少类似于马山、东兰这样的“尘肺村”“中毒村”,还是未知数。从媒体报道看,除广西外,陕西、安徽、贵州、重庆等地都有过。如2003 年贵州农民到福建打工群体患矽肺病、2004年安徽省农民到海南打工患矽肺病、重庆市2004年到温州打工农民患矽肺病等。这些农民工群体的患病原因虽然很清楚,但治疗费用和索赔,除个别地方因国家领导人批示得以解决外,绝大多数均未得到妥善处理。
“新工人”乃职业病高危群体
从上述典型案例不难看出,我国的职业危害问题十分严重,职业病发病率持续增高。尤其是“农民工”浪潮以来,职业病危害逐渐集中分布于这些“新工人”。
“新工人”为本文叙述的“农民工”的特定标签。有专家认为,不应该以来源界定该群体,应该从其劳动的社会性质来命名,故农民工应称为“新工人”。
如今令人担忧的不仅仅是日益增长的职业病患病人数,而且职业病分布正在日益向新生的弱势群体倾斜。
农村进城务工的劳动力一亿多人,以及留在乡镇企业中从事工业劳动的1.36亿新工人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过两亿。这一数据表明,新工人已经成为职业病危害集中分布的高危人群。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职业病危害集中分布于新工人这一特殊群体,表明新工人群体在争取生存权、环境权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丧失了平等享有健康权利的能力和机会。”职业病不仅剥夺了新工人阶层向上流动的机会,还把他们推入了社会的最底层,在家庭、乡村社区等层面导致社会断裂化程度增加,大大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发社会的动荡。
对此,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王书明认为,有三个方面必须引起社会学的重视,同时也表达了他作为一个社会学者的忧虑:
其一,就新工人群体来讲,职业病的集中分布,可能导致该群体社会经济地位进一步下滑,并在代际间传递不良影响。
一方面,职业病导致健康损害,一旦发病,需要及时救治,给患者个体及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影响其生活质量。此外,职业病往往导致患者劳动能力丧失,在一个以职业作为重要社会地位划分标准的社会里,劳动能力的丧失意味着患者社会地位的下降。当这一现象在某群体内大面积存在时,会导致该群体社会地位的下降。
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水平极低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罹患职业病,不仅意味着家庭收入的减少,还意味着家庭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加。与此相应的其他方面,如对子女的健康、教育的投入会减少,这将直接影响下一代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在更严重的情况下,职业病可能导致单亲或双亲死亡,造成的残缺家庭无力提供全面的家庭功能,子女的成长、教育、情感都无法得到正常满足,极易造成青少年心理问题和越轨行为的产生,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如失学、青少年犯罪等。
其二,职业病在新工人群体的集中分布,可能损害政府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扶贫与发展成果。
30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削减中国贫困人口的数量,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亿,降至现在的约0.3亿,扶贫成果卓著,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中国的扶贫成果并不稳固,极易出现脱贫人口返贫的现象。集中分布于新工人群体的职业病,一方面使其成员劳动能力丧失;另一方面大幅增加医疗费用支出,很容易导致其成员因病重新陷入极度贫困之中,使其成为绝对贫困人口。
在这个成员数量超过两亿的庞大群体中,一旦职业病现象大面积发生,将使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增加,政府几十年来扶贫的努力会付诸东流,而贫困人口基数的增长将直接威胁社会稳定和发展。可以说,政府对职业病问题加大预防治理的力度,既是对劳动人民生命与尊严的保护与尊重,也是对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战略投资。
其三,职业病的群体性分布,不利于农村的社区建设。
农民为考虑抵御风险等因素而喜欢结伴到城市中打工,很容易出现集体性罹患职业病的现象。又由于在城市找不到出路,会很自然地选择回原籍,这样就把在城市所患的职业病转移到了医疗、经济和社会条件极差的乡村。在甘肃、广西多省(区)出现的“矽肺村”和“中毒村”就反映了这个问题。职业病由群体性分布进而导致的区域性分布,对当地的社区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并成为当地社区状况恶化的原因之一。
企业内部污染,
为职业病爆发“罪魁祸首”
企业生产造成的外部环境污染,全社会有目共睹,早已引起重视。但是,企业生产活动不仅造成外部污染,而且在企业内部也造成污染,其受害者主要是该企业的职工,危害的结果就是职业病。
与外部污染相比,企业的内部污染问题或者说职业病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尽管其后果的严重性并不亚于外部污染,甚至在有些方面更为触目惊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把职业病定义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职业病起因于劳动者直接接触的微观环境,因此,这里所指称的职业环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场合中所接触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微观环境,不包含人们经过互动而产生的社会环境。可以说,职业病是小环境引发的大问题。
因此,不少专家呼吁,应该把职业病问题纳入环境保护的范畴。
在中国,不仅拥有全球最为庞大的劳动力人口基数,而且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人数、死亡人数以及新发病人数,也均居世界首位。卫生部于1972 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1987年增至99种,2002年又增至10类115种,2012年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30种,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法定职业病种类最多的国家。
由此可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是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职业病的广泛分布已经成为当今中国面临的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2009年,安徽省凤阳县石英石加工企业农民工集体罹患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尘肺病诊断、广东省深圳市疑似尘肺病劳务工群体要求诊断等事件,尤其是“开胸验肺”事件把新工人群体的职业病问题推上了国家政治议程——职业病的治理成为2010年“两会”备受关注的热点议题之一。
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以来,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报告职业病共704602例,其中尘肺病例达638234例,占90.58%。2008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3744例,尘肺病例10829,占78.8%;发病工龄比2007年缩短2.35年;这些职业病人中,死亡613例。这些数据表明:职业病已成为影响广泛的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着公民的生活质量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估计实际职业病人数将是统计数字的若干倍。
早在2005年,卫生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已有超过1600万家有毒有害企业正在进行容易导致职业病危害的不安全生产,有超过两亿的人口正在遭受职业病危害,其中绝大多数受害者是改革开放以来正在艰难生成的“新工人”。
2003年全国报告各类职业病发病数为10467例,其中尘肺病发病人数占80%,急、慢性中毒约占20%。专家估计实际发病要比报告的例数多10倍,尘肺实际发生的病例数不少于100万例。职业病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每年可达400亿元(按北京市现在每例职业病患者每年花费4万元计),全国每年新增尘肺病例造成的新的经济损失,也在以每年6亿元的速度增长,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劳动者罹患职业病致死、致残或劳动能力下降,数以万计家庭支柱崩溃,造成贫困。
专家估计,今后一二十年仍将有大批职业病人出现。职业病已经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丧失劳动能力的主要卫生问题之 一。然而,通过文献调查发现,职业病目前主要是预防医学、卫生学的研究对象。社会科学还没有把职业病问题纳入研究视野,尤其是在社会学领域,对职业病问题的研究成果更是寥寥无几。
这无疑阻碍了“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前进步伐。
职业病之根:
社会、环境正义双重缺失
职业病在新工人群体内集中分布这一社会问题,及其带来的严重的负面后果,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反思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社会结构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建立高效公正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
曾经专题研究职业病问题的学者武林认为,“政府在这一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部门利益的市场化,造成政府公正目标的偏离,忽略甚至纵容企业放松对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转型背景下,地方政府以追求GDP为首要目标,在引进内外资和建设项目上,忽略潜在的导致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环境问题。
由于新工人的农业户籍身份,未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政府便有意无意地忽视这一群体的健康权利,在立法执法、资源分配、财政支出等方面弱化对职业病危害的监管。用牺牲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代价谋求自身的利益,导致职业病问题在城市就业结构中的弱势群体——新工人群体内集中产生。
政府职能偏差的结果是行为的扭曲:政府在环境安全监管方面不作为、少作为,造成了重经济增长轻职业安全与环境保护的社会问题。
“企业普遍缺失环境安全责任制度建设,是导致职业病普遍爆发的直接原因。”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王书明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企业主为降低成本而向新工人提供非安全的工作环境,是企业内部环境责任缺失的表现。
此外,新工人群体还具有高流动性,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不知道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安全。有资料显示,在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
还有社会结构的原因。
新工人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由经济体制和政治结构变动而产生的特殊群体。一方面他们从事于工业生产,具有工人的职业身份;另一方面他们仍是农村户籍身份。在城市,作为“外来人口”的新工人被当作“二等公民”对待,往往成为权利缺失的群体,处于制度性的不平等地位,处于城市就业结构中的底层。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企业主和新工人群体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依附关系。
突出地表现在受职业病危害的新工人对企业利益的维护上。如当政府行政部门到企业中进行安全检查时,部分新工人会帮助企业主隐瞒不良工作环境的问题,以获得继续在企业中工作的机会。他们甚至不惜主动放弃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以换取维持他们自身及其家庭生活的必要劳动报酬。
“从根本上讲,作为一个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职业病之所以会在21世纪的中国变得如此严重,根源于转型期社会结构性公正的缺位——计划经济时代的公正结构已全部瓦解,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的社会公正结构还没有形成。”
政府职能过于向经济倾斜,弱化社会正义和环境正义的实现,加剧了这一问题。如政府没有提供全民覆盖的医疗和养老等保障制度,那些处于社会上层的成员不仅享受高工资福利待遇,而且享受医疗和养老保障。相反,收入水平很低而且时刻面临职业病风险的新工人群体却没有获得这一保障,这让调节公平的税收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失去了意义。
纾缓职业病风险,
必须牵住企业“牛鼻子”
作为社会问题的职业病,是由于企业普遍缺乏职业环境安全责任制度直接造成的,因此职业病问题的治理,首先必须加强企业职业环境安全责任制度的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责任,意味着为工人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一定意义上积极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或至少不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如果说政府调节社会公平是一种强制行为,那么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就是盈利组织的自愿的社会行为,具有更为积极的意义。
如果政府、企业与工人三方能够达成积极合作治理的框架,把职业病问题的治理纳入环境保护的视野,那么职业病问题的治理将更为有效,社会运行会更加协调,社会发展也会更趋和谐。我们热切希冀笼罩在职业病群体头上阴霾沉沉的天空,早日云开雾散!
作者简介
王敬东,男,湖北沙洋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曾任湖北省荆州日报社副社长。退居二线后为《中国报告文学》《中国大纪实》和《中华名家》资深编辑和自由撰稿人。现为《大家鉴藏》杂志副主编。
1988年开始文学创作,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作家》《北京文学》《报告文学》等报刊上发表报告文学、散文、小说500余万字,著有《巍巍长堤锁荆江》《扼守生命线》《极限穿越》等报告文学10多部。有多部作品获全国大奖、上文学排行榜、被数十家媒体转载,收入人民文学、长江文艺、花城出版社等选本。其中,《拯救》获2006年“是谁感动我们”全国短篇报告文学征文大奖,《超越》获2008年“迎奥运、颂神州”正泰杯全国报告文学征文大奖。《拯救》《千金一诺》入选2006、2007年中国报告文学年选和精选,并双双荣登《北京文学》2006、2007年度“当代中国文学最新作品排行榜”,《拯救》还入选“新世纪优秀报告文学选”。
责任编辑 师力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