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对种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追责1156人,涉及金额8294万元。在侵占种粮补贴过程中,四种违规违法手段较为常见。
无中生有,非种粮田冒领。渔场、西瓜地之类的非种粮土地玩“变身术”,计入发放粮食补贴面积的“无中生有”方式十分常见,一些荒地也被“种满”了粮食。
变小为大,远超实际面积申报。2013年至2014年,老河口市有10个乡镇超面积申领补贴1357.37万元。
违规截留挪用款项。在荆州市万全镇破岭村,2013年至2014年,在村党支部书记梁治艮的安排下,国家给予的种粮补貼被截留用于村级“一事一议”等事务开支。
后台“黑手”利用职权篡改虚列。2009年至2014年,江陵县财政局孙宏平利用职务之便,以亲戚名义在多个乡镇电子版补贴发放数据中虚列户头,骗取种粮补贴22.2万元。
对此,反腐学者乔新生等建议,惠农资金发放需要“全链条”监管。农业部门要搞好申报核实;财政部门要担负起补贴资金拨付与监管责任,把面积核实、村级公示、审核把关、据实兑付等落实;各县、镇、村则要建立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