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燕
摘 要: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对于初中英语教学中教师的教育观念而言,需要结合各方面关键要素进行有效更新和转变。受我国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随之而生的教师教育观念缺乏科学指导,不仅不能够帮助学生拓宽自己的学习道路,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让学生学习的道路越走越窄。
关键词: 初中英语教育 教师观念 转变传统教育观念
任何一种教育行为都是在某种教育观念支配下的实践,任何一种教育改革首先必须由教育观念的转变带动,教育观念又必须建立在教师接受、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国外教师教育的研究经历了从关注教师行为,到关注教师个性,再到关注教师思想的转变。我们今天把教师教育观念转变视为热点,可谓是抓住了改革的“牛鼻子”。放眼社会,关于教育观念问题的谈论,可谓是一片繁荣景象。然而,转变教育观念的表面繁荣,掩饰不了新旧教育观念并行的实质和教育质量缺失、效率低下的事实。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可忽视,那就是目前关于教育观念的研究比较少,缺乏类和层次的区分,转变的变量不够明晰,这无疑给广大教师的教育实践带来了操作上的难度[1]。教育是一个民族不断发展进步的持久动力,随着新课改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对于初中英语教学中教师的教育观念而言,需要结合各方面关键要素进行有效更新和转变,以适应当下教学环境的变化,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受我国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随之而生的教师教育观念是缺乏科学作指导,不仅不能够帮助学生拓宽自己的学习道路,反而会在某种程度上让学生学习的道路越走越窄,这种固定僵化的教育观念及模式是需要改进的。就英语教育而言,作为一名初中英语教师,我结合当下各方面关键要素对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提出几点思考。
一、改变传统教学观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加强和重视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既是使学生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又是使学生真正实践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达到英语课程标准学习目标的要求。培养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能力,英语教师不仅要了解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性,更要全面认知和熟悉其基本内容及培养的基本途径[2]。传统教师教学以教师主导学生学习为主,忽视学生自主学习,这样不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学生缺乏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并不清楚和深刻。再者,教师主导学生学习,从根本上讲,学生学习兴趣提不起来,总感觉学习过程是枯燥的,这样的学习过程是被动的,也是缺乏效率的,久而久之,就会脱离老师的“控制”,试想一下,这样下去学生学习成绩能好吗?
改变传统教师主导学生学习的教学观念,以更加灵活、开放的学生自主学习方式安排教学。例如可以通过小组合作的学习方式,通过小组成员之间对问题的讨论、对课本的学习、对知识的归纳和总结、对问题的提出和解答等过程,促使每一位学生以切身的参与和思考更好地掌握和理解。再者,可以安排小组进行英语短剧的排练和表演,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堂教学活动,让每一位学生感知英语口语的魅力,将英语大声说出来给自己带来的满足感。
二、利用教材,但不依赖教材
新课程的理念是,教材是引导学生学习的例子、教学的载体,不能看成是学习的唯一途径而不可改动。教材绝不会是完美无缺的,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改进完善;教材要符合学生实际,才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因此,教师要学会“用教材”而不是“教教材”,做到以教材为准,而不唯教材;以课标为准,改教材为我所用,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传统英语教学中,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过度依赖教材进行教学,形成了教材-做题-讲解-教材这样的固定英语教育循环模式,而对于教材之外的一些能够帮助学生拓宽英语视野和提高英语学习能力的知识却很少关注。
教师要改变教育观念,学会利用教材,而不是依赖教材,以更多的教学方式和内容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及拓宽学习视野。例如组织学生进行英语歌曲比赛、观看英语视频、建立校园英语角等。通过丰富多样的英语教学形式,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英语认知能力及学习能力,从而提高初中生英语学习成绩。
三、通过纵向对比、横向观察的方式,发现不足,有效引导
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是需要结合内外部环境不断发展进步的,通过纵向对比、横向观察的方式,发现教师及学生的不足,或者是有需要借鉴学习的方式方法等,都是教师良好有效开展自己教学工作的重要参考。比如学校需要给教师提供更多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对一些名校及周围学校的考察学习的过程,也是“取经”的过程,从而引进好的教学方式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方式方法。
总之,由当下社会形势及教育环境,以及传统教师教育观念的不足等可知,初中英语教育中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显得尤为关键和必要,教师的教育观念决定教育水平和教学效率,对学生自身的学习甚至高校的未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潘健.论论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J].师范教育,2002(04)
[2]刘炜.英语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途径[J].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报(基础英语教育),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