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2015-09-10 07:22
浙江人大 2015年1期
关键词:县乡人大代表代表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夏宝龙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紧扣民心民意,保持一线状态、追求一线作为,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继续贯彻张德江委员长来我省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信、坚持、坚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省人大工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阔步前行。

人大要更好履职尽责,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担起重任

夏宝龙指出,当前,我省人大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特别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肩负着立法和监督宪法法律实施等重要职责。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紧抓住事关深化法治建设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着力改进和加强地方立法,加强宪法法律实施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强化人大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立法先行,着力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法规规章。立法是法治的前提。人大要立足浙江实际,找准立法工作着力点,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为我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要做好人大主导立法的文章。立法机关要有担当,立法人更要有担当。什么法该立,什么法不该立,规定什么内容,规定到什么程度,都应有杠杠。要强化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防止出现立法部门化、立法碎片化,防止立法资源被滥用。

要做好提高立法质量的文章。提高立法质量,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也就是说,立法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反映人民意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要强化监督的刚性。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依法监督,监督权由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任何个人不能干预政府部门工作,不能干涉具体司法案件。要善于监督,围绕共同的目标和步调、节奏,用支持的思维部署监督,用支持的方式开展监督,做到有位不越位、监督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要敢于较真,凡是纳入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理直气壮地监督,特别是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面的监督要有刚性。

要突出监督的重点。人大监督范围广泛、内容丰富,但工作不能“撒胡椒面”,追求面面俱到,而要抓大事、议大事、督大事,找准切入点,把监督重心放在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放在推动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上,放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

要创新监督的方式。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把日常监督和临时监督、法律实施监督和工作监督、人大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跟踪监督,多开展“回头看”,增强监督的权威和实效。

三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務人民。如何使代表履职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使代表更好地发挥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

要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要坚持先进性和代表性的统一,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结构,确保选出的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说话、为人民撑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

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人大及常委会要大力推进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络阵地建设,实现对代表和群众的全方位、全天候联系。要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建好用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实现联系服务代表和群众的网络化、便捷化,努力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经常化、制度化。

四是夯实人大工作的基层基础,推进基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人大整体工作中,县乡两级处于基层基础地位。发挥人大工作的整体作用,必须更加重视县乡两级人大建设,更加重视发挥基层权力机关作用。

要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县乡人大工作做好了,基层政权就更加巩固;县乡人大及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好了,大量萌生于基层的社会矛盾可以就地化解。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选好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健全人大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当前还要把依法开好乡镇人代会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保证必要的会期,维护乡镇人代会的严肃性,维护乡镇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

要鼓励和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创新。近些年来,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在推进街道人大建设、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一批我省人大工作的品牌项目。我们要继续尊重和保护基层首创精神,该支持的坚决支持,能推广的大力推广。特别是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人大街道工委的好做法好经验,更好地把握人大街道工委的定位和职责,切实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大一线作用

夏宝龙最后说,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和建设统筹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根据人大工作特点积极向人大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发挥好人大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民意机关的独特优势,更加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一线位置,发扬一线精神,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 、浙商回归等重点工作中,更多地发出人大的声音、拿出人大的动作、展现人大的作为。

摄影   蔡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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