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展进步60年

2015-09-10 07:22苏成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5年10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新疆发展

苏成

新疆,这块位于中国西部边陲的神奇土地,在每个人心中对她都有着不同的印象:神秘莫测、历史悠久、资源富集、民风纯朴在中国每个重要时期都留下了她的历史痕迹:西部大开发的排头兵、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区

今天,在新疆60岁生日的历史时刻,人们看到了一个发展变化、充满希望的新疆。

1949年9月,新疆宣告和平解放。10月1日,新疆各族人民与全国共同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新疆历史的新纪元。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告成立,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来,天山南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1955年,新疆经济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几乎没有工业生产能力,农业经营粗放,畜牧业仍在逐水草放牧,靠天养畜,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状态。经过60年的发展,新疆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已经建立起一个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占重要地位的现代产业结构。

从经济总量来看,1955年的新疆地区生产总值为12亿元人民币,到1978年也只有39亿元,而2014年达到了9273.46亿元。扣除物价因素,60年年均增长8.4%,比同期中国平均增速快0.3个百分点。特别是近5年来,新疆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11.1%,高于中国同期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的位次由2009年的第30位跃升至2014年的第4位,创历史最好水平。

从财政收支水平来看,1955年新疆财政收入只有1.7亿元,2014年达到1282.6亿元。特别是2010-2014年,新疆财政收入合计实现4540.8亿元,5年增长了1.56倍,占60年财政收入总额的63.6%。新疆财政支出1955年只有1.8亿元,2014年达到3317.8亿元。2010-2014年,财政支出合计实现13088.4亿元,5年增长了0.95倍,占60年支出总额的64%,使新疆政府投资和建设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新疆公路从60年前的8820公里,发展到2014年的17.5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316公里,在中国排名第12位。铁路运输跨入高铁运营新时代,建成了贯通东西、连接南北疆、衔接内地、沟通欧亚的铁路运输干线。2014年,已建成运营16个民航机场,开辟了155条航线,通航总里程16万多公里,成为中国拥有机场数量最多,开通航线最长的省区。交通事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和带动了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更使新疆城乡居民出行更加便利,方式日益多元快捷。与此同时,水利建设、电力工业、通信业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今天的新疆,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贫穷落后、地处边远的荒凉之地。周边与8个国家接壤,向西面对中亚甚至欧洲的广阔市场,使新疆的对外开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新疆已开通了17个一类口岸、12个二类口岸,建立喀什、霍尔果斯两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主要贸易伙伴已扩大到186个国家和地区,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已经形成。而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核心区的新疆,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60年来,新疆经济在自身得到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为中国各族人民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目前新疆已发展成为中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最大的优质棉生产基地、最大的甜菜糖生产基地,番茄酱出口量占全球市场的1/4,红花产量占中国的60%,啤酒花产量占中国的70%,加工辣椒占中国50%以上。作为拥有中国煤炭资源储量40%的能源战略重地,新疆不断探索煤炭经电力资源转换,从而送到中国各地的多个通道,2014年“疆电外送”175亿千瓦时,体现了新疆电力在中国的地位和对国家的贡献。新疆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均位居中国首位,不仅是国家重要的石油能源基地,而且初步形成中国重要的石油化学工业生产基地。自2004年“西气东输”一线工程建成至今,新疆管线累计输送天然气超过1500亿立方米,相当于替代了近2亿吨标准煤,减少排放有害物质1000余万吨,惠及下游15个省市、120多个大中型城市的近4亿沿线居民及3000余家企业。

60年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夯实了新疆的发展基础,为人民生活改善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体现了新疆在中国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实力和地位。

发展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生活。60年来,新疆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增加收入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60年来,新疆通过大力发展经济、积极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2010年以来,新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培训,鼓励劳动力有序流动,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就业。5年来,共新增城镇就业249.7万人。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内地大中城市就业,5年来,组织到内地就业的农牧民累计达53.2万多人。

通过经济发展和就业带动,新疆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能力不断提高。2014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81元,是1978年的68.6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114元,是1978年的68.2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951元,比1978年增长48.4倍;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345元,比1978年增长47.4倍;在消费结构上,人们开始不断追求精神文化生活,文娱类消费日益受到居民的青睐;人们的休闲娱乐方式趋于多样化,闲暇生活更加丰富。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由1978年60%多下降到2014年的31.3%和34.5%,城乡居民整体过上了温饱有余的生活,正由温饱向全面小康迈进。

在住房和居住条件方面,城乡居民告别设施简陋的住房,迁入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住宅,居住条件得到极大地改善。2014年,城乡居民户均拥有住房面积85平方米和105平方米;90%的城镇和99%的农村住户拥有自有房;近100%城镇和87%农村住户使用安全饮用水;近100%的城镇和72%农村住户有供暖设施;90%的城镇和4%的农村住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近84%城镇和28%的农村住户拥有洗澡设施;近89%城镇和7%农村住户使用上快捷清洁的炊用燃料。

自治区成立时,教育基础极为薄弱,学龄儿童入学率不足20%,文盲率超过90%。经过60年的发展,新疆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各族群众受教育比例大幅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为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水平,国家和自治区开设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主要招收农牧区少数民族学生。截至目前,仅在内地20多个发达省(区)市的近600所学校就读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已达10万余人。与此同时,从20世纪50年代起,新疆逐步为少数民族学生开设国语课程。2014年,新疆中小学(含职业高中)双语班(含民考汉)学生达150.03万人,占中小学少数民族在校学生的68.66%。实践证明,双语教育明显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有效提高了少数民族人口的就业能力。

60年前的新疆,医疗卫生条件十分落后,缺医少药,鼠疫、天花、霍乱等传染病肆虐,人口健康水平很低,人均预期寿命只有30岁。经过60年的发展,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2014年,新疆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22张、执业(助理)医师2.38人、注册护士2.60人,均高于中国平均水平。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人口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2.35岁。

60年来,新疆社会保障水平、社会救助能力不断提高。2011年,新疆在中国率先建立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与此同时,新疆大力发展生产、努力消除贫困,贫困人口逐年减少,大面积、大规模的贫困现象和贫困程度不断缓解,收到了显著的减贫、发展和生态综合效益,贫困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显著改善。

实践证明,自治区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自治区成立60年来,随着中国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各族人民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昂首挺胸,成为了自己的主人。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保障公民个人平等权利相统一,使新疆各族人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接受教育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继承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权利。

2014年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共550名,有14个民族成份,其中少数民族代表占到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有权依照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做出变通规定,对保障和维护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是多语言文字地区,主要使用10种语言,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等领域以及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政府机关在执行公务、各类机构在招聘及晋级考试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各民族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得到保障。2004年,自治区制定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依法保障有清真饮食习惯民族的饮食习俗。在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中,自治区不推行火葬,并采取划拨专用土地、建立公墓等措施予以保障。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成为新疆法定公众假期。

新疆的少数民族大多数都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新中国成立后,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都必须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侵犯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自由要承担法律责任,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通过60年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和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促进了新疆各宗教的和睦相处。信教和不信教公民以及信仰不同宗教公民的相互尊重和理解,新疆各宗教迎来了和谐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各族人民真正获得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新疆是一个文化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极具特色。60年来,新疆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现代文化繁荣发展。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北庭故城遗址、克孜尔尕哈烽燧、克孜尔石窟、苏巴什佛寺遗址成为新疆首批世界文化遗产。全区共搜集、登记少数民族古籍11194册(件),整理出版140种。66部少数民族古籍被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以维吾尔文和汉文分别翻译、出版了濒于失传的喀喇汗王朝鸿篇巨制《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辞典》。新疆现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项,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83项、293项。自治区共搜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民间长诗700余部。蒙古族史诗《江格尔》、哈萨克族阿依特斯、回族花儿、塔吉克族鹰舞、锡伯族西迁节等一批民族传统文化瑰宝得到积极保护。

60年来,新疆积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使新疆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日益牢固。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体多元格局,平等团结互助成为民族关系的主流。

一串串令人惊喜的数字,一幅幅让人动容的画面,这些辉煌成就的取得,是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疆发展各个历史时期亲切关怀、英明决策的结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援、竭诚帮助的结果。2014年5月中央召开了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出台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为新疆发展指明了方向。新疆各族群众正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抓住建设“一带一路”机遇,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交通和信息大通道,把新疆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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