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权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和城镇化率的逐年提高,农民在城镇就业的速度加快,农村人口大量下降,农村青壮年人口大多进城务工,留守农村的多数是妇女、儿童、老人。将来谁来种地?一个从来不用考虑的问题第一次摆在了各级政府面前。其实放眼全球,答案不难寻找,西方发达国家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做法已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因此西方国家职业农民的教育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由于各国国情不同,他们实现现代化的道路特别是选择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具体路径道路不尽一致,但是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历程中,西方国家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将培养现代化的职业农民作为各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笔者查阅了西方国家职业农民的教育制度和相关政策措施、法律条文等内容,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很多。
一、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保证职业农民教育政策的全面实施
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法制的健全和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此,西方发达国家都是通过立法来保证职业农民教育的发展。比如,美国早在1862年就出台了《莫雷尔法案》,明令规定各州必须建一所传授农业知识和机械工业知识的职业学院——农工学院;20世纪初,美国颁布《史密斯-休斯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凡是公立学校必须开设农业职业,教育课程;到20世纪50年代,为促进就业,美国制定《就业机会法》,特意规定要为农村人口提供就业必须的教育和培训,向农户提供经营贷款,向失业农民提供资助。这些我们常作为一般性倡导性的措施在美国早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强制实施。时至今日,美国制定的职业教育法律总计已有数10部之多。我们的近邻韩国也有类似的做法,他们为农业立法,先是于1949年颁布的《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农业职业教育的条例,20世纪八九十年代,韩国也出现了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离开农村的现象,为此,韩国政府先后颁布《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详细规定了对农渔民后继者提供资金支持的具体措施,提供技术教育的具体内容。法律措施的不可抗拒性让培养农业后继者和专业农户成为各级政府不敢懈怠的任务。进入21世纪,韩国政府又制定了《农业和农村社区综合计划》《农业和农村社区10年中长期政策框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路线图。大家知道加拿大的农业发达,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农业职业教育法的完善和实施。该国早在1913年就制定《农艺教育法》,后来又相继颁布《失业人员及农业补助法》《国家林业计划》等法律法规,以此来促进和保障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美、韩、加三国的实践证明,对于农业职业教育,越是发达国家立法越早。英国、荷兰、日本等也有类似的做法。总结西方发达国家农业职业教育的实践,可以归纳出这样一个规律:农业的发达与农业职业教育的开展呈现出明显的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农业职业教育开展与职业教育的立法呈现明显的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一个显而易见的启示是:教育立法,保证了职业农民教育的顺利开展。
二、西方国家普遍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要渠道,保证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需求
市场经济的大潮使得教育产业化趋势比较明显,上学交费天经地义,可是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农民职业教育却定位为公益性地位,政府投资,政府买单,有些国家形成了政府、企业、个人多方筹资的经费体制,受教育的农民个人一般不用交费甚至还能得到一定的学习补助。法国教育部门规定,為补贴农民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政府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拨款额要与对高等农业教育的拨款额相当;英国的规定更为明确,凡是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民,每天补助5英镑的生活费用;美国的有关教育法规规定,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学生是免费的,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层次中,在公立教育机构就读大学生只需交付1/6的学费,在私立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虽是全部自费,但困难的学生可得到政府的资助。澳大利亚的《培训保障法》的规定更是具体细致,明确要求年收入在226万澳元的雇主要拿出工资的1.5%用于对雇工的培训。综上可见,国外的职业农民教育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确保了职业农民教育的优先发展,这给我们带来的深刻启示是:政府对职业农民教育的“买单机制”是保证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三、西方国家形成了完善的职业农民教育管理体系,保证了农业发展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普遍建立了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继续教育和农技推广多个层次互相衔接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普遍建立了专门的政府管理机构和专门的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机构网络,关注农民的继续教育和农技推广,广泛设立农民培训中心、培训农场、农业函授学校、农村青年俱乐部、农村教育网、农业刊物等,这些举措在提高职业农民素质和知识技能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英国的职业农民教育的特点是,正规教育与业余培训相互补充、学制种类和学习期限灵活多样、以获得学位证毕业证技术证为达标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英国现在有57所农业高校、100所农业专科学校、200多个农业培训中心和2000所农业职业技术中学,基本满足农业发展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法国的职业农民教育形成了一个直属法国农业部领导、自成体系,同时又与普通教育通联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以培养农、林、牧、副、渔等各个领域的各层次人才,从一般农业工人到农业林业硕士博士,全面覆盖。在职业农民教育工作中,法国政府很看重文凭。在法国,开拖拉机需要文凭,维护拖拉机需要更高级的文凭。为此,法国职业农民教育中有一套严密的文凭晋升机制和农业经营准入制度。规定在农业职业技术学校学习一年,可获得农业职业能力证书,凭此证才可以当农业工人;取得农业技术员文凭才可以当农业经营者或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员。日本、韩国为发展农业,不仅政府重视,也充分发挥民间社团的作用,他们成立了各级农民协会,农民协会承担起规划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农业技术人员的任务,保证农业后继有人。
当然,像美国、德国这些发达国家,人口素质、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即使是农民一般也接受过高等教育,德国的职业教育更是世界有名,农民不仅受过高等教育,而且必须经过至少3年的农业职业教育。在西方国家,当农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西方国家实行从事农业资格准入制度,比如在英国,要想当农民,必须有两个证书作保证,一是农业职业培训证书,二是农业技术教育证书。在法国要想当农民,必须获得4种农业方面职业资格证书。德国的农业资格证书分为“合格证书”和“农场师傅证书”两种。在加拿大,要想成为农民,要想成为农业经营者,必须获得“绿色证书”。种种措施保证了农业资源让高素质的农民来使用和经营。
综上,事实说明,西方国家大多已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职业农民教育体系,包含有学历教育、证书教育、准入教育等,这就为大量有着高素质、高文化水平的青年毕业生加入到职业农民群体中起到了保证作用,联系到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状况,特别是“386199留守人员”成为农村生产的主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之大,令人揪心。各级政府必须尽快采取措施,培养职业化的高素质农民,使“农民”不再具有身份、地位的含义,而是一种体面职业的代称,只有这样,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城乡差别的消失才能很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