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鹏
广东陆丰市供电局与当地一家四星级酒店产生纠纷一事,早已在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了。
当事酒店负责人也投书本刊。为了解真相,5月7日,我到了陆丰。
我先找到了投诉人邓城,用了近半天时间听他的陈述。随后,怀着满腹疑问,我带着法院判决书到了陆丰市供电局,想听听他们的说法。
几经辗转,终于见到了局长。表明身份和来意后,该局长称有会要开,并令办公室人员核实证件,将我带离局长办公室。复印存留我的证件后,办公室人员示意我离开,说还需要进一步核实。为尊重供电局的解释权,以厘清事情真相,我反复提出可以等到局长散会,或者先听取知情人的说法,但均被拒绝,让我等电话通知。
在迟迟等不到该局电话的情况下,我到了汕尾市宣传部。很快与汕尾市供电局办公室主任见了面。该主任让我留下采访提纲,说等协调后再通知我。
不管你是国企或政府机关,通过媒体回应公众质疑是应尽义务。工作中出了问题,盖不住也躲不了。如果像一些报道说的那样,竟然将记者棒打出门,那恐怕就涉嫌违法了!
在随后的两天里,我虽然做好了随时倾听供电局对有关投诉及法院判决给个“说法”的准备,但时至今日,我也没能等到这样的机会,只是收到了供電局发来的一份电子邮件:官样文章式的“情况说明”。
看来陆丰市供电局这个比衙门还衙门的企业,还真是硬气得很:谁敢惹我?不想用电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