荞麦
我曾经有过一只狗。乡下最常见的黄色小土狗,温顺粘人,现在想来大概并不怎么机灵,而且胆小。有一天,我去上学,它竟然就这样恋恋不舍地一路跟到了学校。
学校离我们家挺远的,每天早上走过去,大概要走半个多小时。更别提还得过两座桥,跨过两条河。到了学校之后,它不能进教室,就在外面待着。我满心甜蜜,心不在焉地看向窗外,想到晚上小狗还会陪我回家,开心极了。
结果下课的时候,外面一阵喧哗。我们班下课晚了一点,等我走出去的时候,小狗已经被一个高年級男孩子扔下了河。也可能是被他吓到了,自己跳进了河里(事后各种说法不一)。
可以想见,我大喊大叫,哭得歇斯底里,冲过去要跟那个男生打架。老师过来劝阻,却并不真正站在我这边,她只是想息事宁人。小狗在河里游了一会儿,或许游到了对岸,或许没有。我想去救它,但无计可施。我那时大概才一年级吧。几乎全校的学生都围了过来,所以除了听见同学们的叫声,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根本不知道。
他们可能是骗我的,但他们说:“小狗游到了对岸。它大概自己回家去了,因为小狗鼻子很灵,能闻着味道自己回家。”
没人该跟一个小孩子这么说话。没有人真的了解小孩。就因为这些安慰人的废话,我等了整整一年,或者两年。每天早晨出门时我都忍不住四处张望,有时玩着玩着,忽然像是惊醒了一样,抬起头眺望田野。那段时间里,我看见了很多黄色的小狗,它们看上去都很像,但没有一只是我的小狗。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是我们初中的班长,斯斯文文的,或许有一点过分斯文了吧。乡下的男孩子们对这种过分斯文的男生总难免有点恶意,有点自己意识不到的嫉妒。不知道是从哪天开始,他们说我们俩是一对,经常开一些无聊的玩笑。
最开始的时候,我很害羞,而他很愤怒,还跟一些男生打了一架,嘴角都肿了。后来,有一天放学之后,大家都聚在操场上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边打球。他打乒乓球很厉害,没人想跟他打了。天色也渐渐暗了。我走过去,拿起球拍,说:“我来跟你打吧!”
他愣了一会儿,沉吟半晌,发球了。
周围一片哗然,哄笑起来,但我们一直打一直打,比分还咬得很紧。慢慢声音就小了,他们开始认真看我们打球,打出好球的时候,他们喝起彩来。
于是我们经常打球,双打的时候我们就搭档。看我们这么友好甚至亲密,玩笑就变得不那么好笑了。也没人再多提什么。我们都还很小,除了打乒乓球,偶尔聊天、讨论学习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交往。
升到初二的时候,他却没有来上学。过了几天,全班都知道了:他得了白血病。
我们学校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募捐,但谁都知道是没有意义的。那段时间他们对我说:“你是他女朋友哦,都不去看他。”同学们普遍比想象中更为伤心,因为我们几乎都还没有见识过死亡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既不知道他住的医院在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去,去了我也不知道能怎样。
终于有一天,我们有几个同学,开始认真约起来,要去看他。我们找人问了医院在哪里,又商量着怎么去。
还没有来得及成行,他就死掉了。
消息传到学校,比起他的死亡更令我震惊的,就是我竟然没有去看望他这个事实。
我到底是出于何种原因一直推迟着去看望他呢?说不定是出于害怕,还有幻想。仿佛只要不亲眼所见,一切就都不是真的。
我有过那么多的同学,却直到高中才感受到了所谓“同窗之情”。在这之前,因为一直想着要离开家乡,知道跟同学最多不过几年的友情,内心淡薄。高中时我们都别无去处。万事要等到考上大学再说。于是全班同学近乎相依为命,简直不敢相信终究会分开。
我们同属一个小县城的市中,集体住校,吃饭都是围成一圈站着吃的。上铺女生每周末从亲戚家带来很多菜,喂饱我们青春的身体。夜自习时班主任总是喜欢从后门那边悄无声息地出现,透过黑乎乎的窗户看着我们,必须要靠后面同学大公无私的咳嗽提醒,我们才能保持安全,不被训斥。
除了依赖这些本来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的好意,我们又能怎样呢?如果高考失败了,我们就什么都不是。
我们都是幸存者,互相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友谊和连结。这不是其他感情可以比较的。三年里面我们吃在一起睡在一起,荣辱与共,分享所有的悲剧和笑话。
之后我们一个转身,十几年后聚会时根本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不断不断地告别,却都以为还会再见。每次辞职,我们都会相约“再联系”“经常吃饭”。但事实上,工作本来就是同事之间仅有的关系,不管在工作时曾经多么亲密,或者仇恨对方,离开工作,我们之间就什么都不是。
在报社工作的时候,除了睡觉,我跟几个同事几乎全天腻在一起,一起吃午饭,然后各自采访,晚上在空气浑浊的办公室里聚头写稿子讲笑话,一起吃晚饭,继续写稿子。写完交稿之后有时还一起吃夜宵。各自回家睡觉,睡到中午再一起吃午饭。
辞职的时候他们说要跟我一起走。当然最后并没有。兜兜转转,我们像情人一样在咖啡馆谈分手。我因此在情感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和挫折。而这种愤怒最终指向的是自己的无能——我有时候想自己或许是一个不配有真正友谊的人。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生。楼梯上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他高我一届,去南京读大学。我或许并非因为他来了南京,或许又是。大一的时候我去找他,他带着他的女朋友跟我一起吃了炸鸡,女孩很漂亮。
不久之后,不知他们因为何种原因分了手。再喊他跟我的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已经毕业开始工作了。从出租车上下来,他付车费时,打开钱包,里面厚厚一沓钱。我问他带这么多钱干什么,他露出雪白的牙齿说:“一会儿帮你买单啊。”
就因为这个,一直一直都记得他。最后一次打电话的时候,他结了婚生了孩子,跟我说,想起以前跟我一起走了很远的路。而他已经是个肚子很大的中年人,很久不散步了。
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世间所有的相聚,不过都是为了最后这别离的一刻。他在电话那头,我在电话这头,都知道时间飞逝,一切不可挽回。
这么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养过任何一只宠物。我几乎忘记了所有同学的样子,却莫名其妙随时能够想起那位已经死去二十年的初中同学的笑容。过了几年之后,曾经关系亲密的上司跳槽,我抱臂旁观,在那一刻完全理解了前同事们的心情:权力下的友谊都是虚构的,对下属来说更多的是压迫和痛苦。我因此彻底原谅了过去的自己。奶奶突发急病去世,于是我每个月都打电话问一遍爷爷的身体怎么样。
我们暂时拥有,随后失去。从每一段失去中,我越来越懂得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从我的家到公司,要坐十五站地铁,中途只有两站是在地面上疾驰,其余都是在黑暗的地下穿行。每当到那两站时,不管在看书玩手机或者做其他事情,我都会停下来,抬眼看向窗外。
地铁飞驰而过一片废墟,春天时环绕着大片绿树和紫色泡桐花,中间有一栋满是窗户的房子,已经废弃了,窗户玻璃也七七八八碎了好多。但这房子却独具美感,每次经过时,我都会凝神看着它。我知道它迟早会被拆除,可能某一天经过的时候,就会不见了。于是我倾尽全力看着,记着,在这一切消失之前。 (雨涛摘自《当一切在我们周围暗下来》,浙江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