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豸
挤公交车时,我遇见了同事的儿子简单。他穿着奇异服装,头发染成了耀眼的橘红,发型很夸张,抹了发胶,一根一根刺猬般立在头上,闪亮的耳钉更是吸引了众人的目光。站在他身旁的几个男孩也是奇装,一个个颓然地挨在一起,满脸倦容。
看见我,简单的脸红了,低声说:“叔叔好!”然后匆匆垂下头,不再看我。这个长相俊秀的男孩,小时候很乖巧,学习成绩也好,但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就变了样。同事说过,儿子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坏,喜欢和他抬杠,喜欢夸张的造型,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他一直叹气,直言教育失败。
我好奇地打量简单,才发现他们中有个女生,只是极短的头发和磨得很旧的牛仔洞洞装让我误以为她是男生,她的手缠绕在简单的腰间,整个人都贴在简单身上,怪不得简单看见我会脸红。
简单轻轻推开女孩的手,身体往后退了一步。女孩嘟囔了一句,扭头瞟了我一眼,目光中透着挑衅。我冲她微笑,礼貌地点了点头。女孩怔了一下,也展开笑容,还原她纯真可爱的面貌。这些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其实只是正处在青春的叛逆期,个性张扬,急着向全世界宣告他们的存在,用另类、夸张的造型吸引眼球,博得被注视。我看着他们,仿佛看到了曾经年少的自己。
年少时,我也喜欢穿和别人不一样的衣服,把完好的牛仔裤剪上几个洞,在头上喷定型水,对着镜子侍弄夸张的造型,在黑暗中静坐,眼带忧伤,装深沉摆酷。那时候,不知哪儿来的无名火总是郁积在心里,随时都会爆发。我开始试探性地挑战父亲的威严,不再相信父亲的无所不能,倒是希望父亲能够重视我,把我当大人看。
那时的种种怪异行为,都只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希望同桌的女生能够感觉到我是与众不同的男孩,为博她一笑,我會故意做哗众取宠的事。我和同桌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我只是简单地喜欢她的温柔和乖巧,因为她长得像我喜欢的明星。只是在我们都还不知道何谓初恋时,关于我们早恋的消息已经在校园传得沸沸扬扬。父亲为此骂了我,老师找我谈话,而同桌女生更惨,她的父母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打了她,还到学校闹了一场。
我们悄悄约定好,带上所有的零花钱,一起流浪。那个时候,流浪是我们能够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原本我们只是简单的喜欢,和爱无关,但在流言蜚语来袭时,我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流浪一天后,我们就被双方父母找回家。父母想分开我们,我们却偏要在一起,他们反对得越厉害,我们就更挣扎地想在一起。后来,我们真的就在一起了。
同桌不再是乖乖女了,她的叛逆言行比我还夸张。在她被父母逼迫时,她竟然选择用跳楼的方式相威胁。她当然没有跳下去,但后来她的父母就放弃再管她,而我却被她吓倒了。我的父母也觉得我无可救药,懒得再管我,可是我们在没有人干涉的情况下,却渐渐地开始相互疏远。她觉得我不够勇敢,而我觉得她不够温柔乖巧,我们的恋爱,没过两个月就无疾而终。没有争吵,没有纠缠,随着毕业时间的临近,我们彼此都不再关注对方。
在无聊的时间里,我突然喜欢上了看书,然后又着魔般喜欢上写作,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我完全把课余时间都投入到看书和写作上。毕业后,我一直初衷不改地喜欢写作,直至今日,写作依旧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件事。而同桌女生,自毕业后再也不曾见。如果不看昔日的合照,我几乎都忘记了那些叛逆时光里的往事,也不知道多年后的她是否安好?
谁的青春不曾叛逆?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叛逆,是青春期必然要出的美丽痘,这段时光会在悄然无声中流走,没有必要谩骂和责备,因为人总有一天会长大。
(编辑/张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