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静悄悄

2015-09-10 07:22
经济 2015年2期
关键词:旧村庄村海淀区

“开发商恨死我了。他和我谈补偿条件,第一个方案,一比一的房子,不给钱,我怎么可能同意?第二个方案,一比一的房子,再给我60万,我说‘你做梦’。”崔广珍向《经济》记者回忆说。

年近70的崔广珍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祖祖辈辈都住在海淀区东北旺乡安宁庄村,直到2011年。

那年的11月26日,是崔广珍的儿子儿媳举行婚礼的日子。“我提前就把新房都准备好了,亲戚朋友也都请好了。但是我真没想到,他们居然会强拆。”

4年来,崔广珍和六七十位原来安宁庄村的村民,不断奔走在法院、检察院、乡政府、区政府、建委、国土资源局……不为别的,就为讨个说法。“2004年国发28号文件明令禁止宅基地上建商品房,我就想问问,他们凭什么来拆我们?”

崔广珍不知道的是,200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地第1号文件,已经同意了海淀区人民政府征用东北旺乡安宁庄村农村集体所有“工矿用地14.618公顷”、“交通用地3.0763公顷”,共计17.6943公顷,进行旧村改造,同时建设“居易园住宅小区A区和B区”。

而在此之前,北京市上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与安宁庄村委会签订了旧村改造征地协议书,并取得了原海淀区计划委员会、原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建委的批文。

2003年6月9日,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向上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该批准书显示:该建设用地的批准用地面积“14.6185公顷”,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有偿”,有效期至“2005年6月”。

然而,崔广珍怎么回忆也想不起来那两年曾经进行过所谓的“旧村改造”。“直到2006年,村委会才来动员大家伙拆迁。给多少钱搬走的都有,最开始说4000元一平方米,到后来5000、6000、7000、8000一直到9000都有。”

可崔广珍就是不肯搬。她坚决认为脚底下这块祖祖辈辈生活过、留下来的宅基地,就是农民的地、是集体的地。“开发商拿着《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可我们是城市吗?”她一遍又一遍地问《经济》记者。

记者查询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的土地出让结果发现:早在2004年5月1日,海淀区东北旺乡安宁庄居易园住宅小区A区117844.4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就已经被出让给上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规划用途为住宅、配套和地下车库。土地出让价格未写明。

而崔广珍等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获得了一份土地出让合同,其中明确:该宗土地的出让方式是“协议”,出让价格为“82976710元”。直到此时,崔广珍仍然稀里糊涂:村集体的地,怎么就不声不响地变成了国家的地?又怎么就被出让给了开发商?

由于坚持不肯搬家,崔广珍和老伴被开发商安置到了在原安宁庄村的土地上建起来的上林溪小区“周转房”里,除了水电费以外,每个月还需要交300多元的物业费。

“我真不是想当‘钉子户’。”崔广珍说。“我们家原来是4间大北房,一共200平方米。外边盖点小房子租出去,一个月也能有四五千元的收入。可是现在,一个月只有1400块钱的养老金,别的一分都没有,这房子我真的住不起。”

不愿意搬家的不止崔广珍。

据媒体公开报道:

2014年8月8日凌晨,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107公路旁的张红伟家,被十几个不明来历的人撬门而入。睡梦中的张红伟和妻子被强行拖入一辆轿车,拉到附近一处公墓。二人在墓地被困4小时,回家时,房屋已成废墟。

2014年5月20日下午,山西省运城市夏县裴介镇裴介村因征地引发暴力冲突:60多名村民在冲突中受伤,其中10多名村民伤势较重。

2014年3月21日凌晨1点30分左右,青岛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的农田里发生一起惨案。据村民介绍,平度杜家疃村被违法征地,村民被迫自己组织24小时看住自己的地。4名负责值守看地的村民被堵在帐篷里,帐篷四周被浇上了汽油点燃。一名63岁的村民被当场烧死,其他3名村民不同程度烧伤。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应该给予被征收人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在内的3方面补偿。至于具体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和地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事项,则需按双方订立的补偿协议执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问题,至今没有出台专门的补偿办法,只能参考《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其过低的补偿额度,每每遭人诟病。

“新世纪以来,过低的征地拆迁补偿,已经造成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城乡矛盾、干群矛盾,很多由此引发。”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孔祥智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说。“实际上,高低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政府来说,通过行政手段把土地征收过来,做了几通一平以后,再倒手卖给企业。几十万、几百万元就有了,给农民可能只有几万元。但是对于农民来说,你拿我的东西,翻了好几十倍,凭什么?”

辽宁省某地级市房地产开发商石先生也向《经济》记者透露,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时,老百姓个人补偿一块,村集体里补偿一块。“两块加在一起,一亩地差不多12万元。但是我们拿地一般是一亩地160万元,剩下的140多万就都归地方财政了。”

一面是低得不可思议的征地补偿,另一面却是数十万亿计的土地出让金。那么,巨额土地出让金,都用去哪儿了?是谁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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