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碧华
为保护基本农田,国土资源部近日通报了6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严肃惩处。
这两年出差到一些乡镇,能明显感到农村变富了,矗立在公路两边的楼房越来越多,越来越“洋气”。但仔细一看,这些房子大多是占用农田修建,有些甚至是基本农田。
尤其是中部省份一些乡镇,这些地方原本耕地稀少,很多地方人均耕地不足一亩,在农村劳力未大规模外出务工时,口粮都成问题。
数年前,国家就提出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该法同时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比如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應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为守住耕地红线,各级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落实在农村最明显的就是宣传。“保护基本农田,就是保护生命线”、“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类似这样的宣传标语遍地都是。从中央到地方,乡镇到农村,法律、政策层层传达,直至神经末梢。
严苛的法律面前,占用农田建房看起来“无路可走”。然而,在一些地方最终呈现的却是“既成事实”。
面对群众的投诉与质疑,一些地方国土部门的答复是:“我们多次派人去现场,也下了停工乃至拆除的通知书,但我们不可能天天守在那里。”
也有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国土部门已经尽力了,要拆除违法乱盖,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理应点赞。问题是,地方国土部门很少走到这一步。
或许因为程序复杂,但更多的是给违建者留下侥幸。长此以往,法律在一些人心目中成了一张纸,还不如村主任一句话。
这并非危言耸听。笔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占用农田建房之所以能成为“既成事实”,根源就在于村干部包庇,甚至不惜作假应付。
比如开具假证明,原本是祖辈留下的优质农田说成一般耕地,是耕地的说成荒地。
还有更荒唐的,现在农村留守的非老即小,老人大多对法律文书不懂或者不在意,有村干部居然利用村民对他的信任骗取签字,而所谓的协议却始终不给村民,目的就是用于应付上级职能部门。
一些乡镇干部更是离谱,认为向上级反映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群众“多事”。
一乡镇国土所长曾对向他反映问题的村民说:“人人都要建房,不要去说人家,田是人民政府的,批与不批是人民政府的事,不关你们的事。”
也曾有村民指着保护耕地的标语问乡镇主要领导:“政府宣传要保护农田,看到眼前占用农田建房的事为什么不管?”
如此种种,给老百姓的直观感觉是,这些镇、村干部达成了“利益共盟”,因而对于占用农田建房充耳不闻或假装没看见。
最终,大量的基本农田逐渐被蚕食。而事关粮食安全的大局被抛诸脑后。
尤为重要的是,法律的尊严在这件事情上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