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狼式”恐怖袭击在悉尼

2015-09-10 07:22张勤林
轻兵器 2015年2期
关键词:劫匪人质恐怖袭击

张勤林

澳大利亚东部时间2014年12月15日9时44分,位于悉尼市马丁广场53号的瑞士莲巧克力咖啡馆发生了由1名劫匪持枪劫持17名人质的“独狼式”恐怖袭击事件,劫匪哈荣·莫尼斯逼迫人质举着伊斯兰旗帜靠在玻璃窗上。

劫持事件发生后,澳警方迅速对事发地区进行了封锁控制,地铁和巴士停止运行,悉尼机场实行封闭警戒,悉尼大剧院也加强封控警卫,对进出人员实施疏散,就连美国设在悉尼的领事馆也已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同时,澳警方派出人员与劫匪莫尼斯进行周旋,进一步谋划施救对策。在对峙过程中,先后有5名人质趁劫匪不备成功逃脱;劫匪在咖啡馆一面控制人质,一面恐吓警方且声称:共布置了4枚炸弹,其中2枚就在咖啡馆,可以随时引爆,另2枚在悉尼CBD的其他区域。劫匪提出两个条件:一是要求提供一面ISIS(伊拉克和伊斯兰国的简称,宗教极端主义组织)旗帜,另一个要求是直接与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对话。

面对这一激烈紧张、搅动人心的场面,澳大利亚紧急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磋商解决办法;社会各界,特别是澳大利亚穆斯林领导人也试图出面帮助缓解紧张局势;警察突击力量正从各个方面寻找突破口;警察局长在情报部门的配合下,试图确认到底有几名犯罪嫌疑人,他的背景是什么?动机和目的是什么?

下午13时11分,谈判专家开始与劫匪接触,试图拖延时间,寻找战机;16日凌晨2时许,僵持了近17个小时的人质劫持事件发生突变,咖啡馆内突然传出巨大响声,在外待命的澳警方发射了3枚爆震弹后冲入咖啡馆,并进行短暂交火,短时而又密集的枪声后劫匪莫尼斯被击毙,另有2名人质丧生,4人受伤。

据警方宣布,2名丧生的人质中,一名是38岁的Katrina Dawson,她是一名优秀的辩护律师,曾在悉尼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就读法学,她在混乱中为保护怀孕的朋友而遇难。另一名是34岁的咖啡厅经理托里·约翰逊(Tori Johnson),他趁劫匪打瞌睡之际,试图从其手中夺枪,以让其他人质能够逃脱,不过最后遭到了杀害。警方的情况说明让外界猜测多多,难以置信。有分析说,枪战中误死误伤难以避免,跳弹击中均有可能。

这次恐怖袭击事件,被称为“独狼式”恐怖袭击。所谓“独狼式”恐怖袭击,即相对于组织性强、财力雄厚的恐怖团体而言,袭击者为受极端思想影响的个体,这种由个人极端分子组织策划的恐怖活动具有不同的特点:一是个人力量受限,难以策划对重点目标的袭击,能够用到的暴力手段也有限;二是危险性不定,“独狼式”袭击者往往不按常规手段行事,凡事自己做主,无人商量,自身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行动变化无常,可能会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暴力手段发起袭击;三是信息难以捕捉,“独狼式”袭击者策划行动时不会与外界联系,警方、反恐部门难以防备。

对于这样的袭击事件发生在悉尼,其原因是多样的,主要从以下两点进行分析:

劫匪莫尼斯,于1996年以难民身份从伊朗流亡到澳大利亚,居住在悉尼市西南区。2012年曾向澳大利亚在阿富汗阵亡的士兵家庭中邮寄恐吓信,被判有罪。2013年,他涉嫌谋杀前妻,警方曾怀疑他将前妻杀害后又焚烧了尸体,但证据不足。2014年,他又面临着包括性侵犯在内的多项指控。本次在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对峙过程中,他又提出要澳方提供一面ISIS旗帜,其动机目的昭然若揭,那就是为所谓的“伊斯兰国”摇旗呐喊。

对于这样一个生活背景复杂而且具有恐怖嫌疑的国外流浪汉,警方没有丝毫进行监控、监管措施,这是发生这次人质劫持事件的重要原因。

澳大利亚一直参与国际反恐行动。回顾事件处置过程不难发现,劫匪提出的其中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求提供一面ISIS旗帜,这说明本次恐怖事件与“伊斯兰国”极端组织有关联,至少袭击者在思想和行动上是支持极端组织建立所谓的“伊斯兰国”的。

自从“伊斯兰国”极端组织在伊拉克攻城掠地,2014年初宣布“建国”之后,恐怖主义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美国等多个国家对“伊斯兰国”开展空袭,其中就有澳大利亚参与。2014年9月14日,澳大利亚宣布,应美国政府请求,澳方将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部署部队,帮助美军打击“伊斯兰国”极端组织。10月18日,军方派出1架超级大黄蜂战斗机轰炸了“伊斯兰国”极端组织基地。这是澳大利亚首次对“伊斯兰国”展开空袭行动。就在宣布出兵之后的第4天,为挫败“伊斯兰国”的“圣战”分子在澳大利亚本土企图发起谋杀的计划,警方出动了800余名警员,采取了一次“严打”行动,尽管引起本国穆斯林团体的强烈抗议,但还是逮捕了15人,而莫尼斯却成了漏网之鱼。

澳大利亚为何参与打击“伊斯兰国”极端组织?主要原因是澳大利亚与美国是打击恐怖主义的盟友,在美国主导下的全球反恐行动中大多有澳参加。“澳美同盟”是50年来澳方外交的优先考量,这在澳大利亚历届政府及其主流社会是不可否认的共识。澳方参加美国主导的阿富汗反恐战争和伊拉克反恐战争就是最好的例证。

另一更为直接的原因是,澳方感到国家安全受到了威胁。所谓的“伊斯兰国”极端组织发展之快、发展之猛,展示了不同于“基地”组织的巨大影响,其政治效应已渗透到澳大利亚境内。澳奉行多元文化,接纳了大量来自中东的穆斯林移民。然而,“伊斯兰国”极端组织运用网络媒体在国际社会大肆招募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赴叙利亚和伊拉克参战,目前约有60至70名爱好刺激、年轻好战的澳大利亚籍公民在叙利亚和伊拉克与恐怖分子并肩作战。随着美国等对“伊斯兰国”极端组织的军事行动不断推进,澳方对可能面临的恐怖威胁愈发忧虑。对此,澳大利亚于2014年9月12日,将国内发生恐怖袭击的预警级别提升至高级(澳大利亚2003年制定的“国家恐怖袭击公共预警系统”将恐怖预警分为低、中、高和极其危险等4个级别)。这是澳大利亚首次将恐怖威胁预警级别定格为高级。

据资料显示,自2001年以来,澳大利亚挫败了4起重大恐怖袭击阴谋;近10年,逮捕和起诉了与4起重大恐怖袭击相关的38人,其中37人为澳大利亚公民,21人在澳大利亚本土出生。

虽然过去10年间澳大利亚本土没有遭受恐怖袭击,但本国籍的100多名澳大利亚公民在海外发生的恐怖袭击中死亡。有安全专家评估,澳大利亚最大的恐怖威胁来自“本土滋生的极端主义”。而本土生长的极端主义主要是受国际恐怖主义的影响,这是澳大利亚参与打击“伊斯兰国”极端组织的直接原因。这次恐怖事件就是劫匪反对澳大利亚政府支持打击“伊斯兰国”而采取的恐怖报复行为。

此次参与处置人质事件的警察力量有两部分:一是新南威尔士州当地警察的反恐战术行动单位(Tactical Operations Unit,简称TOU);另一部分则是澳大利亚联邦警察麾下的专家反应小组(Specialist Response Group,简称SRG)。

TOU,隶属于新南威尔士警察的特种行动部的州警保护组。该组于1991年成立,后来警械库、谈判分队、爆炸物处理和警犬单位均被编入该组,TOU只是其中的一个特警分队。往前追溯,TOU前身可追溯到1945年新南威尔士州的特警战术单位、警察防暴队和“第21部门”警探,其使命是应对二战后各种武装劫持事件。随后几年里,这些单位因为能随时应急处置而闻名。1977年,这些单位更名为特种武器与行动小队(SWOS)。1978年,澳大利亚全国反恐计划开始,要求每个州建立反恐与人质救援单位。1982年,新南威尔士建立战术响应小组(TRG),用来应对区域内的暴乱、骚乱、游行,其任务包括巡逻及在紧急人质事件和围攻事件中提供支援。

1991年,TRG和SWOS合并为TOU,在全州范围内全时应对各种突发性、高风险事件,例如解救人质、处置围攻事件、打击武装犯罪、应对暴力团伙枪战等等。

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一直担负澳大利亚首都区警察。2002年,澳大利亚联邦警察设立专家反应与安全队(SRS)。2005年,设立了行动反应队(ORT),这是一支小规模的特警队,主要协助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参与国际部署。2006年,该队更名为行动反应组(ORG),规模得到扩大,担负更多国内和国际职责,并担负诸如维持公共秩序的新角色。2012年,ORG与SRS合并成为SRG,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市设立统一的指挥机关,以提高指挥作战行动的效能。

TOU和SRG这两支特警队都是澳大利亚反恐委员会(ANZCTC)下属的特警战术群(PTGS),该战术群经过高强度训练,拥有极强的战术能力,可应对和解决恐怖事件等高风险情况。

从处置该次事件的组织指挥与战术行动看,先包围控制,再武力攻心;先拖延时间,再寻找战机;先发射爆震弹,再战术突入;在谈判未果的情况下,选择凌晨实施强攻。基本符合处置劫持事件的战术原则。但先前对咖啡馆内部的人质情况和劫匪的人数、目的动机不明,情况掌握不准,尤其是在强攻目标不清、射击目标不准、武器性能不熟、防暴器材与突击组配合运用不当、制胜把握不大的情况下,盲目攻击,致使造成2名人质死亡、4人受伤,是此次行动的主要教训,值得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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