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四个强化抓管理,力求推动基层院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为重点,修订完善了以《请假与考勤制度》、《教育培训工作制度》、《调研宣传奖励办法》等为内容的《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汇编》,构建起岗位职责有标准,办案办事有规范,具体操作有流程,监督考核有依据,风险防范有明示的互为支撑、互为保障、互相促进的长效制度体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组织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律作风责任书》和《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建立健全了《绩效考核细则》、《学习型党组织考核评价细则》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代表、委员观摩、评议工作等方式,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监控。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知书》、《办案系统异常问题提示书》、《办案期限预警通知书》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对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二是加强案件质量问责追究。成立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对所办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中出的瑕疵案件、问题案件等,及时启动三色预警,责令办案部门立即整改,力促执法办案更加规范。三是加强执法办案全程监控。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和“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制度,有效防止了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执行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办案人员执法行为,保证了讯问的合法、公平、公正。(文/马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