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梁
在推进价格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是价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线。
10月21日0时,国内成品油完成了今年第七次价格调整,落实到每升汽油、柴油的价格,仅仅上浮了0.04元……
今后,类似燃油价格的调整,将有可能成为常态。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下发。意见明确了六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在推进价格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要做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是价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线。
六大领域 民生受益
价格对于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不用多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背后都蕴含着复杂的价格形成因素。同时,价格也直接关系到百姓民生。
那么,这次价格体制改革将会对哪些重点民生领域有调整呢?
首先是燃油价格调整。《意见》明确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长期以来,中国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定价。自1998年迄今,中国经历了多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自2013年3月实施,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了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同时适当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而在专家看来,放开成品油价格,将倒逼石油市场开放,国内油价也将更加与国际油价紧密接轨,实现随涨随跌。
第二个受到关注的是水电气将全面实行阶梯价格。《意见》提出,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水、电、气这三大公共资源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目前阶梯水价、阶梯电价已经初步建立。按照国家发改委“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要求,阶梯气价在今年底有望全面落地。届时,与民生相关的三大公共资源品将全面进入阶梯定价时代。
第三个受到关注的是医疗服务价格的走向。《意见》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目前,药品政府定价已经取消。今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明确从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在药价放开后,接下来就要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个受到关注的则是电信服务的提速降价。《意见》要求,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规范电信资费行为,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为“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推动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切实提高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并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
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但网速太慢、网费过高问题一直备受民众诟病。为此,今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敦促,并对提速降费作出部署,要求把网络带宽提上去,流量费降下来,“薄利多销”。此后,三大运营商发布了提速降費的方案,但民众反映并不“解渴”。随着价格体制改革的深入,电信服务提速降价仍可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实现。
第五个受到关注的是交通服务方面。《意见》明确,将逐步放开铁路运输竞争性领域价格,扩大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完善铁路货运与公路挂钩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简化运价结构,构建以列车运行速度和等级为基础、体现服务质量差异的旅客运输票价体系。这也意味着,铁路车票的价格,会与列车速度、等级、服务质量等挂钩。
同时,逐步扩大道路客运、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港口经营等领域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适时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完善价格收费规则,并放开邮政竞争性业务资费,理顺邮政业务资费结构和水平。
第六个受到关注的是环境服务价格方面。《意见》提出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的处理服务费用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调整机制,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
价格改革守住底线
《意见》明确,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尽管按照《意见》的要求,未来绝大多数领域的商品价格都交给市场来定,但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近日强调,价格改革要兜住民生底线,因为民生价格直接关系群众的利益。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要做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是价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线。”胡祖才说。
按照《意见》设立的时间表,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意见》还提出,对于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要积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中央和地方要在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基础上,于2016年以前制定并发布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凡是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定价机制、成本监审规则,进一步规范定价程序,并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