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服务真是越来越好了,不仅主动发短信通知我案件审查起诉了,还提供预约阅卷服务。”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检察院阅卷的辩护人侯律师这样说道。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检察院充分将通信技术、互联网平台与律师阅卷服务深度融合,开启“互联网+服务”工作模式,让律师阅卷更加便捷。
一是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所有一审公诉案件,在案件受理时,统一由案管部门进行扫描,制作成电子卷宗,并通过技术手段,在电子卷宗上加盖水印,形成专供律师阅卷使用的阅卷专用卷。
二是多种渠道预约阅卷。律师阅卷之前,可通过辩护与代理预约互联网平台、案管部门电话、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阅卷,律师预约后,工作人员可提前刻录好电子卷宗,律师阅卷时,只要查验律师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并签订保密协议,即可直接将光盘带走。
三是建立窗口接待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律师接待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窗口接待评价机制,制定《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律师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提出接待律师的具体要求,规范电子、纸质两套接待台账填录标准,把以往窗口接待的软任务变成接待工作的硬指标,安装了满意度评价管理系统,设置了征求律师意见簿,对于今年律师提出的3项建议,均已整改落实并反馈。
四是试行案件流程主动推送。对在侦查阶段已经聘请律师,律师已在案管部门递交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的案件,中卫市检察院正在尝试对该类案件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重点环节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流程相关信息,方便律师及时行使申请阅卷、提交法律意见等执业权利。(文/张莉 刘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