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婉洁
“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发布以后,还需要观察一下效果,总结经验,因此要等到合适的时机再出台土十条。”
11月29日,在第四届环境保护年会暨中国环境治理高峰论坛上,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唐珂表示,土十条即将推出。而早在几个月前的7月11日,在“土壤与生态环境安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高层论坛上,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同样表示,土十条即将出台。
拖延近半年,依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足以看出土十条制定之复杂。
2013年下半年,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几乎同时开始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编制仅用了3个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用了不到一年时间,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却直到现在还未能出台。
土壤现状堪忧
《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多部委联合制定,被列为环保部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作为土壤管理和综合防治的重要规划,土十条将明确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具体时间表,总体上将把土壤污染划分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类进行监管治理和保护,争取到2020年使我国土壤恶化情况得到遏制。
与此同时,我国将酝酿一系列鼓励政策,促进和规范在土壤污染治理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逐步将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包括财政、税收、贷款优惠等内容。
据悉,按照国务院要求,土十条会包括划定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投入治理资金的数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多项内容。
近几年,我国在土壤污染治理领域的文件频繁出台,特别是2014年,多部法律法规相继推出:2月,环保部发布《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5项标准;4月,《环境保护法》修订案增加了土壤修复的内容,《土壤污染防治法》被列为全国人大第一类立法计划项目,土十条获环保部原则通过;5月,环保部发布《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发布《土地整治蓝皮书》;10月,《土壤污染防治法》形成建议稿;11月,环保部发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在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亦提出,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耕地用途,推进长株潭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
最新一份全国性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污染最为严重,点位超标率为19.4%,耕地污染面积达1.5万亿亩。
在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背后是对农产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巨大威胁,修复土壤污染已经刻不容缓。但是,单一的财政资金支持,使得我国土壤修复一直步履维艰,资金缺乏已成为目前制约土壤污染修复的拦路虎。
等待合适时机
据一位环保部人士透露,土十条需要同步配套修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今年1月,环保部公布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后,农业部门提出了很多质疑,导致新标准一直未能出台。
另外,对于某些遭受严重污染而无法治理的耕地是否应当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也一直存在分歧。转变土地利用类型会使耕地红线受到冲击,不转变则难以进行土壤修复处置。
直到10月,国土部门才明确表示,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应划出永久基本农田。
公开资料显示,《土壤污染防治法》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2015年着手起草和修改法律草案,预计2016年底完成草案修改和完善后,报送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计划2017年完成审议。
“要等法律和标准制定得差不多了,条件具备了,土十条才能择机出台。”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
另外,環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主任凌江表示,类似土十条这种重大政策文件的出台要把握节奏,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发布以后,还需要观察一下效果,总结经验,因此要等到合适的时机再出台土十条。
最后一块大型处女地
“解决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所需资金问题,单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建立健全融资机制,强化污染主体责任,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进来,保障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实施管理处处长贾文涛说。
2011年发布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拨出300亿元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针对城市历史遗留污染土地,中央将给予30%至45%的财政补助。政府希望借此途径吸引社会资金的办法,也延续到了土十条的编制思路中。
土壤污染治理未来的市场空间有多大?据相关人士分析,仅今年,这一市场规模已经超过200亿元,明年极有可能超过300亿元,未来我国土壤修复市场的规模应该达到10万亿元级别。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表示,土十条出台后这个市场至少会有30%到50%的增长。
“区别于格局已经相对确定的水和大气,土壤的修复还很有想象空间。土壤污染治理市场巨大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包括近期很多上市公司相继涉足这一领域,也是因为看到在二级市场上很有支撑。”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此前也曾表示,土壤修复是环保领域最后一块大型处女地,中国土壤修复领域可孕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土环保集团。
目前,即使在责任主体和商业模式等都不十分明朗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也已开始试探布局。一旦土十条尘埃落地,破解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与现实难题,土壤修复市场远景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