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芳婷
提出代表建議、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机关体察民情、集中民智、惠及民生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更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
年初,张德江委员长在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时指出,要“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直接沟通和联系,注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
办理代表建议的目标是“解决问题”,可实际上,仍有代表建议“有名无实”,办理期间轰轰烈烈,“雷声大雨点小”,办到后来不了了之。这种“落差”往往体现在:一是提出方和承办方“这头热那头冷”。很多代表满怀履职热情提出建议,希望借此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可承办单位后不是百般推诿就是消极“忽悠”的现象仍未消除;二是办理代表建议“年前热年后冷”。有的部门为追求年底“解决率”,屡屡上门走访代表,一旦得到代表“理解”,完成年度“目标”后便杳无音信、再无推进,导致代表“被满意”,代表建议“有上文没下文”。三是分办重难点问题“口头热行动冷”。面对一些基层提出的重、难点件,有的委办局口头上表示重视,实际上敷衍塞责,能推就推,最终导致“谁提出谁承办”,基层提出的建议又被分回基层,问题得不到解决,代表意见很大,基层也有抱怨。
如何消除代表感受与答复结果之间的“落差”?如何使代表建议“落地有声”,赢得代表信任和选民满意?笔者认为,人大在督办过程中要牢牢抓住提出、分办和跟踪这三个重要环节。
做好“功课”,提高代表建议的“含金量”。要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就必须从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入手,把握住代表建议提出的全过程。一要深入开展联系和调研,把好酝酿关。只有代表深入基层,亲临现场,搞清楚来龙去脉和选民的真正诉求,才能酝酿好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代表建议。二要加强指导和培训,把好撰写关。通过代表小组对代表撰写建议初稿进行审核,及时对语焉不详、情况不实、诉求不明、一事多议等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三要坚持代表组合议,把好分流关。对部分代表建议采取代表小组合议,对超出代表所属区域职权的建议,可及时分流,交由上一级人大代表提出。
搭建“平台”,增强建议分办的“合理性”。长期以来,代表建议的分办一直是“老大难”,代表有意见、各单位有“情绪”的情况并不鲜见。人大要充分发挥沟通桥梁的作用,协助政府完善分办机制,提高分办质量。一方面,要搭建沟通的平台。要及时了解代表建议的分办情况,跨前一步提早介入,督促政府在分办期间与代表勤联系,多沟通,了解代表对分办的真实诉求,建立互敬和互信的良性循环,做到分办工作“人来人往”,提升分办效果;另一方面,要搭建个案的合议平台。对于分办争议,涉及多部门的个别代表建议,协助政府开展合议,搭建提出建议的代表和所涉及的委办局面对面讨论和协调的平台,增强分办的合理性、科学性。
跟踪“问效”,确保办理工作的“可持续性”。针对不少代表提出的“解决未落实,计划无节点,留下不参考”的办理症结,必须坚持“回头看”,并且形成有效的跟踪督办机制。首先,要坚持走访监督机制。人大在日常的走访督办过程中,要持续关注“未落实”件,主要是往年被列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代表建议的进展情况,逐步形成人大跟踪走访和政府定期汇报的制度化、常态化。其次,要建立重点督办机制。一些“年年提,年年拖”的历史遗留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如果由人大和政府的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并形成机制,可以集中有效地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再次,完善网上公开机制。代表建议的提出、分办情况,办理进展情况,跟踪处理情况等信息要实现网上公开,确保及时更新,随时随地接受代表和选民的监督,防止代表建议变成“一笔糊涂账”,使代表建议真正“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