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珺
3月8日、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过去一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过去一年,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力争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代表们充分肯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成就,在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代表们纷纷对今后工作建言献策。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主动适应改革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在审议时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9·5讲话”重要精神,充分反映全国人大过去一年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特别在大力开展人大制度和宪法宣传、保障和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有效回应社会民生关切、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方面令人印象深刻。
殷一璀建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对地方人大指导,就如何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加强立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和立法协商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基层人大建设,强化乡镇预算执行监督、优化乡镇人大代表结构,净化选举环境。她还提到,去年上海的自贸试验区立法在处理好国家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和立法的关系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这就为今后自贸区的发展提供了法律空间,所以立法要有前瞻性,主动适应改革需要。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在一批重要立法项目上取得新的进展。报告指出,今后仍将注重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陈和生代表说,在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当下,一些法律不能适应当前改革开放的需要,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加快立法和修改法律的进程。他建议在特殊情况下,是否可以更多地组织人大代表以及依法协商的主体、社会利益相关方的群体对很紧迫的法律,以工作组的形式进行协商,加快立法的速度。“立法新常态是修改法律、解释法律。”孙宪忠代表同样指出,过去总是把立法行为理解为法律体系重新的创制,是非常宏大的行为,但这个理解可能跟“新常态”有些区别,建议在一般程序上开一个口子,使修改法律更好操作。
陈戌源代表建议人大立法要重视行业性的“小法”。这些法受众面比较窄,立法时多是部门主导。他希望人大对这些“小法”要特别重视,因为这些“小法”往往影响着整个行业,也影响了立法的质量。
要更好地提高立法质量,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邵志清代表建议,立法要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就要在法律文本草案的形成过程中就让公众全程参与进来。“立法应寻求最大公约数,最大程度地凝聚各方共识,推进社会各方参与。”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项调研。
“有些基层地方,领导去执法检查,老百姓不敢提意见。因为担心提了意见之后,大领导走了自己会被穿小鞋。”周振波代表建议对基层开展执法检查要有新方法、有新策略。
陈旭代表指出,全国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非常有效,对检察院的工作推动很大。四中全会明确把《宪法》的监督审查权放在人大常委会,要保证《宪法》的实施,监督工作就要做得实一点,特别是抓住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加强监督,他表示希望进一步扩大监督工作公开度。
在净化选举环境方面,姚海同代表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高度重视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明年全国乡镇一级人大就要开始选举了,今年不妨开始做一些调研。建议对《选举法》进行修改,從法律上堵塞漏洞,把好代表的入口关。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勇于纠错保障司法公正
大会期间,上海代表团先后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指出,2014年全国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积极实践司法为民理念,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重塑法律信心、重获人民信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评价,“两高”工作可圈可点,亮点很多。他指出,过去一年来,“两高”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并遵循司法规律,取消不合理、不科学的考核指标,从严治院,抓好自身建设。陈旭建议,法院要深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建立专门平台,发布典型性案件;检察院要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加大对地方反贪反渎工作力量的整合力度。
许多代表对司法改革高度关注。林荫茂代表说,“两高”司改顶层设计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果:司法职权配置得以优化,上下级法院职能进一步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运行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对于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林荫茂建议要用改革的思路解决,切实改变目前案多人少的现状,优化办案结构,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办案的融合度。
孙宪忠代表建议要把解决司法不公问题作为常抓不懈的任务,要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阶段性评估,并主动向人大汇报改革进展情况。要进一步加大法官、检察官业务能力建设的力度。李碧影代表建议着力研究解决法官员额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分配问题。构建全国统一的执行信息平台,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
“去年‘两高’工作在司法公正上有很大进步,比如在错案假案的纠正上,接地气,得人心,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审议中,不少代表关注错案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
陈旭代表评价说,“两高”敢于直面问题,自曝家丑,只有敢于纠正发生问题的案件,人民群众对司法才会更加信任。施超代表说,纠正冤假错案体现了司法进步,建议加强预防体系建设,如发挥律师的作用,增加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度等,从而预防冤假错案的出现。何文波代表说,司法体系注重自身反省,特别是对呼格吉勒图等案件的处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系统勇于纠正错案、实现公正司法的决心和自信。建议采取更多措施,制定适当程序,保证基层群众能够并愿意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努力解决“民告官”难的问题。
在惩治腐败方面,李扬代表说,“两高”报告用数字和事例说话,体现了反腐力度加强、纠正冤假错案力度加大,较好地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为推进依法治国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