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审计厅、财政厅、人社厅、环保厅、水利厅的5位“一把手”作口头述职,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情况等。据了解,这是《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实施以来首次开展的述职活动。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向人大常委会述职的主体是个人,审议的重点在于事,尤其是执行人大决定决议、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把对“人”的监督融入对“事”的监督之中。这是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在法律框架下创新监督方式、依法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的重要体现,具有探索性和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