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座 郭小扬
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银行系统改革任务来考量货币政策选项,现在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决策需要引起重视,进一步探讨。
按照存款保险制度改革计划,中国的银行机构要在存款保险制度下缴纳保险资金,这在国家金融体系的宏观风险管理层面上,是一个可以相对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巨大的制度进步。在实行这个制度时,因为缴纳保险资金的同时也就意味着银行体系一部分流动性的转移,而且划缴也有具体时间点,那么这个存款保险资金的缴纳也就意味着市场流动性的变化。存款保险资金的统一运用管理可在以后专门讨论,在当前我们有必要考虑,是否可以采取与存款保险缴纳比例相同的准备金调减比例,降低准备金率的同时,由央行直接把各个银行机构的超缴准备金转移划拨存款保险管理单位,形成存款保险资金。
这一个货币政策与银行系统风险管理政策的交叉选项,在技术上并没有执行障碍。现在我们缺少的是对这一选项在稳健货币政策和稳健风险管理两个层面上的必要性认识。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必须建立存款保险备付资金。这是由非市场化的财政超负荷担保走向市场化的分类可负担担保、化解系统性风险隐患的有效道路。存款保险制度和存款保险备付资金的建立虽然并不意味着百分之百无风险系统的到来,但是这样的优化风险管理步骤将让国家降低金融系统风险的宏观目标大为受益。所以在统筹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理时,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存款保险体系的建立会影响到一段时期内的流动性供给,但是这个保险体系仍然需要建立,保险资金仍然需要划拨。
其次,在具体的银行对存款保险资金进行缴纳的时间段里,为了兼顾流动性管理,监管部门也需要考虑这一政策的执行对整体宏观流动性管理的新要求。当前,在整体的宏观稳健货币政策导向下,对是否应该降低准备金率各方面还存在不同的意见,不同意见的持有者也有各自的考虑。但是我们认为,目前仅针对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需要划缴存款保险资金的情势,就可以有针对性地降低准备金率,通过准备金率的降低来提供流动性意义上的存款保险资金,并且在操作上,可以考虑从银行机构上缴央行的准备金直接划拨到存款保险资金管理单位。那么在实现系统性风险管理优化的同时,也不对市场流动性或者货币政策松紧程度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可谓是一个几乎没有副效用的改革项目的落实过程。而对于无论是希望流动性政策宽松、收紧还是不变的任何一个意见方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行和存款保险资金的划缴,都不成为一件影响流动性管理的改革项目,实行过程将更为顺畅。
(作者邹平座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首席研究员,郭小扬系环球金融研究院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