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朱莱娜·彼德西姆/文 孙开元/译
16年前,我还在念初中,一天,我从图书馆看到一本书,封面上印着一辆漂亮的小马车,车轮上金光闪闪,就借了过来。到家后,妈妈看到了这本书,说这是一本情色小说,不适合我看,硬拉着我回到了图书馆,让管理员给我换一本适合我这个年龄看的书,我站在旁边,很是难为情。
图书管理员是个中年女士,又高又瘦,一头短发,穿着毛衫。她低头看着我,笑了笑,然后脚步轻盈地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并且示意我跟着她。
我们绕过笨重的电脑,穿过走廊,来到了成年人图书区。“你看这本书行不,”她带着英国口音对我说,“这本书名叫《我的秘密城堡》,多迪·史密斯写的,他还写过《101只斑点狗》。”
我觉得自己已经是大孩子了,不喜欢看瞎编的小狗故事,于是没说话。“这本书和《101只斑点狗》一点儿也不一样。”她看出了我的失望,对我说。
我想给她一个台阶,可又有些犹豫,《我的秘密城堡》这个书名听起来就怪怪的,像是哄小孩子看的童话书。
最终我还是不大情愿地把这本书带回了家,我坐在窗下的椅子上,翻开书读了起来。书里讲的是一个17岁的女孩的成长经历,曲折动人,我一下子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我一边读着书一边暗下决心:我也要当一名作家。我喜欢描述稀奇古怪的地方,也喜欢写诗,只是老写不好。
我从没跟那位图书馆管理员说过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有多大,我在后来曾经独自穿越森林,并且在一条清澈、寒冷的小溪旁的一棵树干上刻下了我的作家梦。现在,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先后出版了几本书,我的书也进了小时候常去的那家图书馆,其中有一本小说去年还被图书馆评为了年度最受读者欢迎的图书之一。
两个星期前,我开车两个半小时从城里回到乡下,去看望一直住乡下的妈妈,约好和妈妈在一家老茶馆里吃午饭。我带上了年幼的女儿,我不经常独自带她开车出门,因为只要她没睡觉,就得有人哄着她说话。
我们终于到了乡下,我坐在茶馆里,喝着咖啡,想放松一下。忽然,我一抬头看到了她,那位图书馆管理员女士。16年过去了,她的眼角多了几条皱纹,走起路来似乎也缓慢了一些,但还是那样仪态优雅。她走过大厅,在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
看到变老的她,我的喉头有些发哽。我急忙把杯子放在了托盘上,从椅子上站起身,快步朝她走了过去,因为劳累,也因为兴奋,我的脸上发红了,朝她大声说:“您在图书馆工作!您曾经让我看一本名叫《我的秘密城堡》的小说!我现在也是作家了!您给我介绍的那本书现在还是我最喜欢的小说!”
那位女士愣了一下,然后慈祥地朝我笑了笑。但是她随后就扭过头,目光呆滞地看向了别处,一句话也没跟我说。看她的样子,肯定是上了年纪,有些糊涂,也许根本没听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我有些尴尬,后退了一步。一位和她长得有些像、但比她年轻的女士走了过来,我想这可能是她的妹妹,搀着她的胳膊,慢慢走开了。
我看着她往前走了過去,她还和当年一样走起路来脚步轻柔。看着她的背影,我想,我们这一生不知道做过多少伟大的事情,改变过多少人的生活,只是我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位图书馆女士当年为我做的不过就是介绍了一本书,而这却成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