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既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又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说,现在交个税的人很少,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不到2%。
无论如何这个数据都让人大吃一惊。吃惊的是,全国每年将近4000多亿元的个人所得税竟然只由占人口总数不到2%的人负担,并且这些群体大多都是工薪阶层。
那么,这个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不到2%”的群体缴纳个税的数据是否正确呢?出自全国政协委员、财税专家的贾康之口应该可信度比较大,他掌握的官方数据量比较多。
不过,我认为还是要将一些基本数据摆出来,供大家分析辨别。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74元,即月平均为4289.5元,简单扣除3500元后为790元,再扣除三险一金等免税扣除项后,平均线以下的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在免税行列里。
那么,仅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有多少呢?统计局报告说,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国共调查154万家,就业人员1.81亿人。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仅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调查的154万家,不完全调查职工就高达1.81亿人,如果完全调查的话,平均工资为51474元的将会更多。如果再加上私营单位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撰稿收入、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者将会更多。这样计算可知,无论如何对仅有2800万人在缴纳个税都不敢相信。
如果数据果真如此,只能说明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群体太多。谁在逃税呢?无疑是高收入阶层或者说富豪们。工薪阶层是单位代扣的,一个也少不了。这说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沦为了工资、薪金税。
怎么办?贾康说,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道路,突出综合的特征。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在一起,都覆盖进入超额累进机制中。这样做就可以解决一些富豪不给自己开工资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现有体制下,超额累进机制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如果一旦个税覆盖所有收入,大富豪们肯定都会被征收最高一档45%的边际税率,这样就合理多了,我也完全同意贾康专家这个观点。
我们不妨粗线条看看美国如何征收个税?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根据美国国税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1年,1%的最高收入群体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占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5.1%,这一比例最高时曾在2007年达到40.4%;10%的最高收入群体则缴纳了68.3%的所得税。
也就是说,美国联邦政府征收的所得税中绝大部分都是由高收入者贡献的。相比之下,90%的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只占政府征收额的31.7%。然而,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份额则为45.4%,这与极高的纳税份额并不相称。
从历史数据上看,虽然美国的贫富差距在拉大,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份额越来越高,但是他们缴纳的所得税份额不仅一直以来都大于收入份额,而且其增长速度也远超收入份额的增长。即便美国在1986年进行了税制改革,对富人实行减税,2001年布什政府又推出了为期10年总额达1.3万亿美元的减税计划,也难以改变富人纳税越来越高的趋势。
美国的累进税率作为调节收入的工具,无论怎样,低收入者都是赢家,往往处于不必缴税的优待之中。美国税收政策中心的报告称,在2012年,美国有46%的家庭不用缴纳联邦所得税。这使得收入最低的50%的纳税人所得税份额长期以来维持在极低的水平,2011年仅为2.89%。
据经合组织的测算,2008 ~ 2009年间美国的基尼系数高达0.49,但是经过税收调整后,减低到了0.38,可以说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效果十分明显。
更加值得思考的是,由于中产以下收入者纳税额度极少,相对增加的这部分收入全部用到了消费之中,进而成为美国经济增长的最大拉动力。
一个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既缩小了贫富差距,又促进了经济增长,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编辑 周慧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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