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证券监管能多讲些分寸

2015-09-10 07:22钮文新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违规者监管者融券

钮文新

1月19日滬深两市一开盘,券商股就上演跌停潮。在外界看来,直接原因是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违规行为的12家券商采取监管措施,并对中信证券等3家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1月19日沪指最终以大跌7.7%收盘。然而随着监管层澄清并未联合打压股市,此后两日股市又连续大涨,1月21日沪指甚至大涨4.7%,创5年最大单日涨幅。

在查处券商违规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问题上,监管部门出于控制金融风险的目的出手核查、监管、对违规者实施处罚这本来是件十分正常的事情,但问题在于应防止市场大起大落,把好事变坏事。

诚然,一些证券公司在融资买股的事情上,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甚至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涉嫌参与其中。但监管层解决这样的问题,可不可以考虑先由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开始预警?

监管机构不仅要对国家金融风险负责,同时也要对市场的稳定负责,这是非常重要的监管艺术。

比如美国,金融危机发生的当口,谁不知道造孽者是那些大牌金融机构?但是不是可以当即对它们实施惩罚?不是。该救还得救,至于处罚的问题可以“秋后算账”。

所以我们看到的事实是:美国金融危机5年之后,当金融和经济已经有所恢复之时,当年那些大牌金融机构一个都没逃过监管者的核查,一个都没逃过处罚。

成熟的资本市场监管手段或许值得我们借鉴。监管机构对经营机构的监管需持续不断,需要时时刻刻盯住那些敏感业务,防微杜渐,而不是“运动式监管”,一阵风来了,风过后又没人管了。

其实,这种监管的危害很大,这破坏了监管者在市场中的诚信,这样的代价实在太大,这对中国市场经济有害。

笔者建议:应建立一套“融资融券”交易的实时跟踪、监控系统,这一点交易所和券商合作应当很容易做到。把融资融券账户和普通账户分开,并实时监控信用交易账户保证金突然放大的行为,同时要券商说明账户资金来源。

监管部门现场核查一旦发现券商撒谎,哪怕只有一单,我们就认为券商诚信有问题,就降低该券商50%的融资融券业务量——依据客户自己的选择,将那些合格融资融券投资者账户转移给其他合格券商,同时扩大合格券商的融资融券企业规模。

以此类推,直至违规者融资融券业务量无限趋近于零。这样的做法,既处罚了券商,又减低了监管的市场破坏力,同时对违规者形成巨大的震慑力。

市场当然需要监管,但监管必须构建一个良性的机制:让违规者不敢、不愿、不能违规。关键是“不愿、不能”,而不只是“不敢”。希望监管者在监管艺术上多下功夫,避免简单粗暴。

(作者系CCTV证券资讯频道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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