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腹生子”弄假成真,妻子告丈夫重婚

2015-09-10 07:22
分忧 2015年4期
关键词:婚姻丈夫法律

[案情]31岁的四川籍女子燕与35岁的丈夫易某于2005年结婚,期间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唯一可惜的是燕一直未能为易某延续“香火”。无奈之下,2009年初,燕想出了“歪招”,与丈夫易某商量“借腹生子”,以此拯救婚姻。易某见妻子有这一念头,原本并无所想的心也变得蠢蠢欲动,借着在工厂当主管,开始物色“借腹生子”的人选。

2009年4月,易某看上了同在工厂上班的年轻贵州籍女子敏。易某便对敏展开了追求,不久后两人便好上了。2010年4月份,燕怀上了一个孩子。燕马上将此消息告诉易某,谁知道,易某声称敏也怀孕了,不能将其抛弃。最终,燕无奈之下默认了他俩的关系,甚至三人还同居了一段时间。2010年底,燕、敏先后为易某生下了儿子。

燕一直以为婚姻会因为小孩的出生而保住,但谁知易某已经移情别恋。燕多次与丈夫理论,但是,很无奈,丈夫的心还是越走越远。

2014年的10月21日,忍无可忍的燕以易某与他人构成重婚罪为名向公安机关举报。最终,易某、敏均因与原配未办理离婚手续,而两人未婚生子构成重婚罪。易某、阿敏两人因涉嫌重婚被刑拘。

[评析]我国法律禁止借腹生子。借腹生子最后会产生很多法律、伦理问题,比较常出现的是代孕还可能牵涉到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本案中,男方就是这种情况。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本案中被借腹的一方就涉嫌犯重婚罪,可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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