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医院的考勤休假管理现状分析

2015-09-10 09:25李艳丰
经济师 2015年7期
关键词:管理

摘 要:文章以FS医院为例,分析为进一步严格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职工考勤、外出、休假纪律管理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并结合国家、内蒙自治区相关政策与医院实际进行了探讨,以提升医院管理效能。

关键词:医院考勤 外出休假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7-206-02

FS医院,创建于1951年,在60余年的建设发展中,历经几次改革,于2005年整建制回归BT医学院管理,目前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

一、FS医院人力资源现状

FS医院现有职工1000名,其中,在编人员516人、合同人员440人、借调返聘人员44人。为进一步严格规范人事管理制度,结合国家、内蒙自治区相关政策与医院实际,全面加强职工考勤、外出、休假纪律管理,以提升医院管理效能。

二、对考勤、休假、外出人员的管理

(一)严格外出、休假、考勤管理,实行医院和科室两级考勤管理制度

1.严格外出、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全院职工外出、休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按规定请假、休假、销假,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合理审批。

2.实行医院、科室两级考勤管理制度: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本科室排班与考勤管理,由专人负责考勤管理与排班,建立科室全员排班表与加班、休假登记本,合理安排科室人力资源,保证科室正常工作运转;认真做好人员外出、休假及日常考勤登记,每月《考勤登记表》须经科主任签字确认后在人事科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各科于每月20~23日和23~25日分别将事业编和合同制职工本月《考勤登记表》报送人事科(注:考勤表须注明各类休假、进修及外出时间,且与实际休假相符;病假需附诊断报告单)。考勤登记结果应真实可信,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差错,须经人事科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科室负责人确认签字,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意更改。

3.排班、考勤登记表管理:对排班及《考勤登记表》不准确和不按时报送的科室,扣除科主任及考勤员奖金各100元,并扣除科室考核分;对未出勤且排班表与《考勤登记表》未标明的职工,核实未按人事规定履行休假手续按旷工处理;要求休假与排班、考勤登记表必须相一致,如不相符扣考勤员及科室负责人奖金与科室考核分。对于附病假条不全的科室必须及时补上,否则直接影响本人出勤及科室考核。

4.对于科室中无组织纪律,擅自离岗的职工按旷工论处。对于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在编职工,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解除聘用合同;对于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合同制职工,单位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考勤结果与工资及奖金发放挂钩,作为发放工资、奖金的依据,并作为职工参加各类评优及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职工必须保证每周至少35小时工作日方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本年度累计休假(病假1个月、事假10天、补休2个月)以上,以及外出学习6个月以上者取消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资格。

6.医院返聘人员的考勤管理科室参照本规定执行,门诊返聘专家由门诊部负责考勤管理、考核与考勤报送。

7.科室出勤率应保证在95%以上,因科室管理问题导致出勤率不足,扣科室考核分,并影响科室年度先进科室的评选,并减少科室人员编制。

(二)请假手续、准假权限及休假管理相关规定

1.严格遵守休假、外出审批手续:职工休各类假、外出前均需由本人到人事科领取《休假申请单》(外出申请单)写书面申请,以便科室负责人安排工作,由科室负责人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签署意见,到人事科办理休假手续,经批准后开始休假,做好工作交接;休假结束后必须于到岗日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本人由于紧急情况或急病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或续假手续时,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须补办请假或续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事假:事假天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般一年不得超过20天,根据事假天数履行不同的准假手续;请假天数在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1天以上3天以内须經分管院长审批;3天以上须经院长批准;并到人事科办理休事假手续(正副科级负责人、护士长须同时到党政办公室备案与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无特殊情况者,一律不允许补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对于越权的审批,一律不予批准。

3.病假:凡因病必须休养和治疗者,可申请病假,病假天数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为准。门诊治疗7天以内的以本院医师诊断证明为准;门诊治疗7天以上或住院治疗的,以本院经治医师和所在病房主治医师证明为准,并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病假半年以上者,病假期间按规定领取劳保待遇;病休半年后上班,满3个月又休者,病假时间重新计算,不满3个月又休者病假时间连续计算。连续休病假3天以上人员,履行逐级审批手续,3天以内由科室考勤注明休病假时间,并附休病假诊断。

4.婚假、产假及各类计划生育假(绝育、人工流产等):需经院预防科负责人核准休假天数,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事科批准。

5.探亲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签字,报人事科审核批准并办理休假手续。

6.工伤假:凡因公负伤,经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认定,根据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给予工伤假,由本人申请,科室签署意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院长、院长审核签字,人事科核准办理休假手续。

7.以上各种休假计算: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在内。

8.年休假、补休: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到人事科审核并办理休假手续(职工补休3天以上需履行请假手续)。

9.外出:职工外出需到人事科领取外出申请单,外出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由业务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出具起止时间;参加学术会议同时需科教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经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人事科核定备案并办理外出手续。在外学习、进修及参会期间申请病假者应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准假期限以当地医院治疗诊断为准,休假最多以两周为限,并履行请假手续;请病事假未获批准的,必须及时返院,否则按旷工处理。

10.外单位借用本院职工,须逐级履行审批手续,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被借用职工借用期内不享受工资、奖金及一切福利待遇。学院、卫生局借调本院人员,本院仅承担工资,其奖金、福利由借调单位承担。

11.正副科主任、护士长请假:正、副科主任、护士长休各类假、补休、外出学习、公出等均须经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逐级批准;并在党政办公室备案与办理相关手续;副主任需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审批通过到人事科办理休假手续(休、补休1天以上及外出、休假均须履行审批手续)。

12.各类请假均须在人事科备案,并由本人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13.科主任、护士长外出与休假每季在院周会通报一次,年底进行全年休假汇总统计。

综上所述,FS医院在当今社会日益竞争激烈的竞争中,为立于不败之地,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在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又加强全体人员的管理,为营造一个科学、严谨、规范的医学氛围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1]李艳丰.FS医院合同人员薪酬管理现状分析.经济师,2015(6)

(作者单位: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事部 内蒙古包头 014030)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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