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奇
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通过诚信作根本,制度作基础,信息技术为手段,建立了包括企业信息库、人员信息库、工程项目信息库、全程数字化交易管理的诚信体系。2009年7月建立,在4300多个项目中应用,进行了16万多次投标。目前,已有六大类2300余家企业纳入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包括: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监理企业、园林绿化企业、造价咨询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机构主导制订评价标准,并负责管理和协调,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依据标准综合评分,企业诚信体系汇总各评价主体的评价权重计算出评价总分,并每天在网上公布。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坚持多方参与、相互统一。
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五方评价主体:市场30%(企业资质、企业中标能力、纳税情况、工程获奖情况);建设单位10%(中标后是否按照合同履约、是否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造价控制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质量监督部门20%(管理人员配置、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验收、建筑节能、建筑成果质量);安全监督部门30%(开展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其他10%(工人教育、保障和维权参与社会的行为管理要求)。
诚信评价数据来源唯一,数据采集科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数据,市建委采用自动评分系统进行评价,分数上传至交易中心的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市建委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等使用数字证书远程登录系统,将相关处罚直接进行登记。
每日一评,动态更新。评价周期短,评价效应快;社会实时监督企业的市场诚信;营造企业的市场竞争氛围。
两场联动,评价标准量化可行。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表现,建筑市场的招投标市场竞争力。改变了企业注重招标市场、轻视工程管理的行为;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诚信企业有机会多中标。
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2009年7月1日,在施工企业中实施。2010年1月20日,在招标代理机构中实施。2010年2月10日,在监理企业中实施。下一目标,逐步推进,不断完善。
2009年7月1日,诚信评价体系正式启用。2010年3月首次调整,将行业技术、工商、税务、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等与企业行为直接关联的政府诚信信息引入到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增加了企业诚信评价的内涵。2011年8月,诚信评价体系第二次调整,从建筑业市场现状出发,意在增加诚信评分在应用中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增强了企业诚信评价的效果。2015年3月1日,诚信评价体系第三次调整,全面实施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增加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不同专业类别及项目规模重新设置诚信综合评价在评标中所占权重。
需进一步消除行业壁垒,打破各交易种类间信用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交易中心发挥了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的枢纽作用,仅实现了信用信息的“物理整合”,而非“化学整合”。每个子市场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监管,各个行业部门信用建设的程度不一,且行业之间存在着信息壁垒。
需进一步打破地区藩篱,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全国各地区之间尚未形成信用信息共享,导致企业每到一个地方,都需要重复登记和备案信息,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由于地区间也没有及时建立起验证互认机制,无法很好地约束企业在其他区域的市场行为。
建立公共资源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
适时推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指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交易中心和市场分析机构可建立起分析模型,将交易和信用基础数据加以利用,适时推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指数。使信用指数成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推进广州市社会诚信体系发展的有利工具。对于信用指数评价低的企业,公共资源信用体系会提供信用风险预警,实现联奖联罚。
配合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广州模式”。交易中心将加强与市征信办、市质监局及市检察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交易主体信用档案基础数据实时联动,建立国家中心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广州模式”。
加强跨区域和跨行业的协调沟通,积极探索跨区域的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记 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