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万尚辉
做人处事要有道德,学习驾驶机动车辆时,也讲求要有“驾驶道德”。就是车辆驾驶人应有正确的安全态度与合宜的驾驶行为,无论在任何道路上,驾驶车辆时均遵守道路交通法令的规定,以维护共同的秩序与安全。因此,驾驶道德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意识,必须从行动中去实践。但是,如何实践?基本上,如果我们在作任何事,当然也包括驾驶车辆时,都能有利他的观念,我们就能真正的实践道德或是“驾驶道德”。
只想到利己是个很差的行为或心态,只为了自己的方便,不管他人是否受到影响,或是警察不在,违规一下又何妨,这些行为相当不可取,且很可能造成无法预期的危害。例如,于正常车道行驶中,想要变换车道或转弯,就直接率性的变换行向,没有考虑到后方车辆的预警与应变时间,车祸常常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不幸的是,变换行向的行为人须担负全部的肇事及赔偿责任,且良心须承担此行为所造成他人或己方的伤亡?因此,我国道路交通法规本来就要求驾驶人在变换行向或转弯前,必须先打方向灯示警并注意后方来车,在确认无安全疑虑后,再变换行车方向。
“只是买个早餐,并排临停一下又何妨?”也是常见的违规心态与行为。但是并排停车会占用车道、妨害车流行进,且明显影响机车的通行空间,若因此造成事故,难辞其咎,当事人须担负事故的各项责任。“警察不在,违规掉头一下又何妨?”又是一例。然而,在不该掉头的地方(例如双黄线、桥上等)掉头,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须担负所有肇事与赔偿责任。
其实,我们驾驶车辆时,都必须时时有“利他”的观念,除可以让自己避免交通事故外,更能促进交通环境的和谐与安全。例如:前方路口拥塞时,即使是绿灯,我车不再进入,这样可以保路口净空,大家一路畅通。养成倒车入库的停车习惯,因为停车起驶时之视野较为良好,其操作可确保行车安全,所以驾照考试时才列为考照项目。综合言之,如果您在驾车时,能有“考虑其他车辆权益(利他)”的驾驶行为,就能避免大部分的交通事故,此亦利己,更是优良驾驶人的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