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动句的论元结构及其句法实现

2015-08-27 06:08
关键词:词库句法主语

路 华

(安徽工程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传统语法认为中动为介于主动与被动之间的一种语态(voice),以主动形式表达被动意义。中动句的主要特征为:第一,中动动词的施事为隐含成分,这也是中动句的区别性定义特征,从而区分于作格句,如:

第一句为中动句,暗含一个施动者,表达“对某人来说,衣服容易挂”,而第二句为作格句,无施动者的暗含;第二,中动句的主语可以是受事,也可以是如第三句中表示工具、处所等的附加语[1-2];第三,中动句具有泛指意义,不能用于描述过去时间内的特定事件,一般使用现在时态。中动句并非绝对不能使用进行体,只是无法表示事件,只能说明主语具有某种限制性特征;第四,由于中动句不能用于报告行为事件,只是陈述某种属性[3],表性状的副词修饰语一般不可或缺。需要指出的是,副词修饰不是动词子语类化的要求,而是信息表达的需要。只要表达出新信息,如采用否定,加句子重音或者使用强调的方法都可以让中动句得以允准。本文将在回顾传统分析的基础上,从论元结构以及句法实现的角度分析英语中动句的生成。

一、先前的分析

(一)句法分析法

Keyser & Roeper[4]采用分析被动句的移位法来分析中动句。他们认为中动动词自词库出现就是及物的二元动词,由对应的及物动词派生。在构词规则的作用下,中动动词失去了给逻辑宾语赋格以及主语分派题元角色的功能。为了满足格位的要求,逻辑宾语经名词性提升移位至中动句的句首获得主格。Stroik[5-6]也采用了句法分析模式。他认为中动动词将所有论元投射到句法层面,在投射的过程中,中动动词的论元结构没有改变。生成过程涉及两个步骤:施事角色的降级和受事的提升。施事题元并没有被抑制,而是实现为附加语。施事角色可以是显性成分,也可以为隐性成分。如果为隐性成分即为空语类PRO。Hoekstra & Roberts[7]认为中动动词的逻辑主语是在动词词组内主语位置上的pro,且pro 带有由副词指派的历事(experiencer)题元角色。这两种分析的结构如下:

句法分析法有两个主要证据。首先,中动句虽然不能出现by 引导的施事论元,但是可以出现for引导的名词短语,如:

其次,中动句中可以出现照应语约束,如:

问题是包含for 短语的中动句其合格程度较低,很多学者持反对态度,如Ackema & Schoorlemmer[8]。另外,某些句子中可以出现没有先行词的照应语,如:

这类照应语可以不需要先行词的允准,因而被称为豁免照应词(exempt anaphors)。以此类推,中动句中的照应语也并非总是需要先行词约束,施事论元在句法层面的体现就失去了必要性。

句法分析模式还存在如下不足:首先,被动化通过加- en 词缀的方式使动词失去赋宾格的能力,中动动词没有任何形态变化,因而很难解释赋格能力的缺失;其次,如果中动句同样涉及句法移位,副词修饰的必要性将很难解释;再次,处所、工具等附加语论元可以做中动句的主语,移位法很难对此做出分析;最后,中动句与被动句存在诸多差异。如被动句中可以出现介词滞留,而中动句则较难接受,如:

被动句可以自由接受目的子句(rationale clause),而中动句无此能力,如:

英语中存在不及物的性动结句,如:

该类句中不及物性谓词加上表结果性的内容后构成不及物性的动结式结构。此类结构可以出现被动化,但无法构成中动句,如:

上述区别说明被动句为名词短语移位操作的结果,可以不受底层中论元结构的限制,而中动句则与之不同。这说明句法移位分析被动句具有合理性,但是无法用来分析中动句。

(二)词库分析法

Fagan[9]提出中动句靠词汇手段生成。具体来说有两条规则:首先,将泛指意义指派给外题元角色;其次,将内论元外化。意义上的泛化是中动句成句的关键,现在时态的使用就是证明。中动句涉及一个受泛指量词修饰的隐含论元,中动句“The door opens easily”可以理解为“People,in general,can open the door easily”。中动动词的施事论元在词库中已经获得饱和而无需投射到句法结构中,因此内论元可以在句法上提升到主语的位置,最终形成中动句。她指出这两条规则与中动动词句法上为不及物动词的观点一致,同时排除中动句中出现介词滞留和提升移位的句法操作。

Ackema & Schoorlemmer[1,8]也采用了词汇分析法来分析中动句。他们认为中动句中的主语就是中动动词的域外论元,由基础生成(base -generated)。中动句中没有出现移位,而是一种词汇或者句法前操作。Grimshaw[10]提出论元结构的概念。论元结构为词汇概念结构与深层结构的中间层面,词汇概念结构在投射到深层结构时受到论元结构和X-阶标理论的制约。在论元结构中,论元排列具有等级性,形成题元阶层(Thematic Hierarchy)。一般认为施事的位置最高,其次为起点、终点、处所、工具等,受事的位置较低。在发生句法投射时,位置高的成分投射为句子的主语,较低位置的论元则在宾语等位置实现。当动词通常的施事论元没有发生投射,题元阶层上位置较低的论元就投射为域外论元。中动句中受事题元的外置就是这一规则的体现,而不存在某个指定论元的域外化。

词库分析法的问题在于造成词库中内容的复杂化,从而加重词库习得的负担,与语言习得的事实相背。采用论元结构这一中间操作的做法也会加重整个语法系统的负担,同时将句法范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转移到论元结构中,因而并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三)致使分析法

Chung[11]提出词汇层面致使移位生成的观点,即中动句是在词汇概念结构中生成的,如:

“The window”此时具有致使意义,从而引发事件“the window breaking easily”。司惠文,余光武[12]借用了致使分析的思想,他们认为致使的内容不是在词汇概念结构中生成,而是通过句法生成。按照题元假说[13],直接宾语的题元角色由V指派,而语法主语或域外论元的题元角色由轻动词v 指派。他们同时将隐含施事分析为具有泛指意义的PROarb。这样中动句如“This book sells well”有如下的推导过程:

具有致使意义的轻动词具有强语素特征,因而引发动词sell 移位,同时赋予指定语位置上的DP以致使意义,并将使役者的题元角色指派给这个语法主语。他们指出这样的分析法不仅可以分析受事中动句,同样可以分析工具、处所为语法主语的中动句,因而具有较好的解释力。

中动句不能用于报告行为事件,而只是陈述某种属性,因而致使意义的分析较为牵强。同时这一分析完全否定隐含施事在中动句中的作用,不符合一般语感。采用轻动词理论分析中动句中的致使意义还面临上文所述句法分析法的不足,因而也存在不足。

(四)形态转换分析法

韩景泉[14]提出中动句的构成涉及中动动词的状态化。一般及物动词表示行为,而相应的中动句则表示状态,中动动词性质的转变为中动句的构句基础。状态化为一种形态转换规则,可以改变及物动词的论元结构。转化后动词原来的逻辑施事主语被抑制,同时动词丧失了给逻辑宾语指派格位的能力,从而驱动受事宾语提升。这样的分析法可以解释较多中动句的分布特征,特别是中动句中不允许出现介词滞留这一现象。状态化为形态规则,只对单词适用,而无法运用于动词短语,从而无法出现介词滞留。

形态转化法从词汇形态的作用和论元结构的改变这两个角度来分析中动句的生成。但是它忽视了副词修饰的必要性问题。同时这种转换究竟是在哪个层面产生的,形态转换规则又是如何导致论元结构发生改变,以及具体发生何种改变等问题,仍然具有较大的讨论余地。

二、中动句的论元结构

根据Higginbotham[15]提出的词汇项表征模式,一个及物动词应拥有三个论元,分别为施事(agent)、受事(patient)以及事件论元(event argument),只有在这三个论元得以饱和(saturation)的情况下生成的结构才合法。

Fagan 提出中动动词由达成类动词和动作类动词(activity verbs)构成。这两类动词都为事件动词,因而具有事件论元。但是中动句无法与表示时空内容的副词连用,不可使用进行态和祈使形式,如:

这说明中动句不能表示实际发生的事件,而只是报道主语的某种特征,因而属于状态性表达。这样中动动词的事件论元在中动句中就无法得到满足。事件论元是被删除(deleted)还是抑制(suppressed)?中动句的特征之一为隐含施事,尽管句中不出现,但是仍然具有意义解读。 - er 后缀一般可以附着在动词之后表示施事,根据Levin &Rappaport[16]的调查,英语中许多中动动词可以加-er 后缀,如:baker,broiler,fryer,roaster,steamer,dipper,sipper,scratcher 等。

这说明中动句中仍然有隐含施事的解读。另外一个证据来自与“all by itself”短语的共现。出现“all by itself”的中动句一般不合语法,如:

上例说明中动句具有施事意义的解读。与作格句对比则进一步表现出中动句的施事属性。因而可以认为中动句的事件论元没有被删除,而是被抑制,体现出与被动句相同的机制。

Rapoport[17]认为中动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包含工具/方式成分(Instrument and Manner component),一类没有。工具/方式类动词隐含原施事(protoagent),具有隐含施事解读,如动词cut;而没有工具/方式成分的动词则没有施事解读,因而可以与“all by itself”共现,如:

这些例子可以与“all by itself”共现,因而不具有施事解读,但是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些句子中的副词可以省略,因而不符合中动句的基本特征,而只是作格句。这样中动句隐含施事的特征得以保留。

句法分析法认为for-短语的运用可以说明中动句具有与被动句相同的句法生成机制,实际上这很难成立。首先,带for -短语的中动句合格度较低。其二,for-短语可以出现在其它结构中,如:

上例for -短语中的Mary 和Bill 可分别解读为“读者”和“译者”,但是与句子的谓词“thick”以及“pose”无关。因此for-短语不能看成引入间接论元的方法,最好理解为修饰性的状语成分,表明说话人阐述句中VP 内容的视角。

中动句表示泛指意义,其隐含施事很难为某个确指的对象,一般理解为一个受泛指量词修饰的隐含论元。Rizzi[18]使用饱和的概念来解释泛指性的题元角色。当人们能够明白在所指环境中“谁做什么”时,该题元角色就得以饱和。题元角色的饱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显性题元角色,在句法层面得以饱和;另一类为隐含的题元角色,可以在词库中得以饱和。同时Rizzi 指出投射原则只对词库中未饱和的题元角色起作用,一旦它在词库中获得饱和,则无需投射到句法中,但仍然是词汇项意义的一部分,在“概念-意向”接口层面具有可解读性。中动句中没有显性施事,因而可以认为施事角色在词库中得以饱和,而无需在句法层中再次体现。在词库中,中动句获得的施事角色是隐含的,同时表示泛指,从而解释中动句中的泛指意义。被动句中的施事在句法层中以附加语形式实现,因而得以保留;作格句中没有施事解读,因而施事被删除;而中动句中具有隐含施事解读,并在词库中获得饱和。施事角色在这三种结构中呈互补分布。

中动句中事件论元被抑制,中动句不再表达事件意义,而表示主语即受事题元的状态。施事论元在词库中得以饱和,无需在句法层有所体现,但是在意义上有所解读。为了产生任意施事和状态意义的解读,必须出现某些显性成分对此进行允准,性状性副词修饰因此成为必须,当然采用情态动词,否定词等成分也可允准上述内容。这就解释了中动句中性状性修饰副词出现的必要性。

三、论元结构的实现

关于句法-语义界面研究中的联结问题,较早的假设为题元角色指派一致性假说[19],即同样的题元关系在深层结构中必须表达为同样的关系。这一论述较为笼统,没有涉及具体的映射规则。一般认为词汇语义的某些方面在句法结构中得以保留,具体保留的方式有两种:一种认为题元角色与句法单位之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另一种认为语义的层级关系在句法的层级体系中得以体现。Levin & Rappaport[20]将前者称为等价类别保存制约(equivalence class preservation constraints),将后者称为显著性保存制约(prominence preservation constraints)。

等价类别保存制约的优点在于将具有同样题元角色的论元视为等价类别,具有相同的句法实现,从而建立论元结构到句法结构的直接对应关系。问题在于论元结构到句法层面的映射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多对多的关系,一种题元角色可以在多个句法位置实现,同一句法位置也可以实现多种题元角色。如,一般认为宾语位置的论元为受事,但是,客体(theme),历事(experiencer),处所(location)等论元也可以在此位置出现:

显著性保存条件则认为题元角色在句法上的实现跟句中其它论元的语义角色类型以及它们在题元阶层中的显著性有直接关系。显著性保存条件认为论元与句法位置之间没有直接的映射关系,只要符合题元阶层显著性排列的句法结构都可能合格。显著性高的论元应实现为主语,较低的则实现在宾语或更后的位置。在句法上,和主语联系的题元角色一定在题元阶层上要高于和宾语联系的题元角色,但是和宾语联系的题元角色在整个阶层中处于什么位置则要取决于不同的题元阶层以及映射规则。从不同的构式出发,可以制定出不同的题元阶层,沈园[21]列举了14 种不同的题元阶层显著性排列。不论存在何种具体差别,一般认为施事要高于受事以及工具和处所。施事如果实现,则为主语。但是如果在句法中不实现,那么较低显著性的论元则有可能实现为主语。Ackema & Schoorlemmer 在文献[1]中提出不投射论元的可恢复性条件:语义内容在会话中可以恢复的论元或者具有任意性解读的论元在句法中不投射。这一说法与Rizzi 的观点基本一致。中动句中的施事在词库中获得饱和,因而无需在句法层面投射。根据显著性保存条件,受事或者工具、处所等题元角色此时就可以在句法上实现为主语,从而出现受事、工具、以及处所做主语的中动结构。

一种观点认为中动句的句首论元为话题[22-23],而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中动句中句首论元为主语[24-25]。本文认为句首论元为主语,具体证据如下。

首先,石毓智[26]指出话题表示的根据语境已知的信息,而焦点属于重要的新信息。两者具有对立性。而主语为句法结构概念,与焦点没有冲突,因而能否进入焦点结构可以作为检验话题与主语的一个测试手段。中动句可以进入标记焦点信息的分裂句(cleft sentence)和准分裂句(pseudo -cleft sentence),这说明了中动句受事论元的主语属性,如:

其次,话题属于篇章的概念,只能应用于独立使用的句子层面而无法进入句子内部,即从句的层面。能否进入从句可以作为另外一个有效的检验手段。

进入从句的中动句是合格的,这也说明它一个主语结构,而非话题结构。

最后,熊仲儒[27]指出话题化由标句词C 拓展TP,而关系化由轻名词n 拓展TP,因而话题化与关系化呈不对称分布。能否关系化成为另外一个检验手段。

中动句可以关系化,这也说明受事论元占据的是主语位置而非话题位置。这样的结构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论元结构投射句法结构分析中等价类别保存制约条件的正确性。

四、结语

句法层面的移位分析、致使分析以及形态转换分析都存在一定不足,因而较难对中动句作出统一的分析;词汇说从论元结构理论出发考察中动句具有较好的启发性。中动动词的论元结构与中动句表义要求的差别造就了中动句这一特殊构式,这一差别驱使中动动词论元结构的改变以及采取论元结构到句法结构映射的具体方式。这一研究说明了论元结构在句法研究中的价值和重要性。通过考察论元结构以及其句法实现等问题可以对这一特殊的构式提供较为合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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