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与分手费

2015-08-24 07:56叶倾城
晚报文萃 2015年4期
关键词:伤感情罗比富翁

叶倾城

不久前,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俄罗斯一名富翁与妻子离婚,为此支付的分手费为280亿元人民币,成为世界上数额最高的离婚案。和这位女士比起来,邓文迪简直算人财两空了。

然而,这事在中国,想想也就算了,法律、习俗与人心,都不支持这种分手费。理论上,婚姻中的财产要平分。据我所知道的男人,一旦起意离婚,莫不会大动手脚,最后仅留一套房子给女人,号称净身出户——当大家都是傻子呀,谁信千万以上的富翁只有一套房子?但没有证据,有罪推定是不成立的。下堂妻们的生活,完全取决于这个男人的良心。

为了抵御离婚风险,中国式婚姻的对抗策略于是加高结婚门槛:传统的男出房子,女出装修或车子,已经不时兴了,房子是升值品,车子是贬值品,至于装修,离婚了你能扒下来吗?我所听过的几例结婚谈判都是这样:男方全款买房,女方完全不管,带几件床品就算大仁大义;女方的嫁妆是另一套小房子,租金算女孩的零花钱。要两套房子有什么用?总比离婚时,女孩子一无所有飘零街头来得好吧。

婚前协议已不仅仅是传说,而成为一种可以大大方方提出来的事务。若干年前,侯佩岑在活动上被人问及婚前协议,甜笑着说:“没想到过,但我不排斥……我觉得只要两个人住在一起,心里面就有爱的契约。”说了跟没说一样,协议说的一定就是钱钱钱,跟爱没什么关系。

倒是坏孩子罗比·威廉斯比较真性情,为了保护八千万英镑的身家,逼女友签协议。双方拉锯很久,终于,女方妥协,签下不平等条约,然后两人幸福地结为眷属。

先小人后君子。谈钱固然伤感情,但你侬我侬之际,山盟海誓容易,感情一消失,就伤钱了。这两者的相关性——往往提示我们,离婚虽然不像死亡那么无可回避,至少也像失业一样司空见惯。

到底是该鼓励冷静、理性、有节制的私己主义,还是仍然歌唱那付出一切、舍弃一切的爱情?到底哪一种更容易得到幸福?我真的不知道。

曾经,有人云:爱你的邻居,但不要拆掉篱笆。到现在,这句话要变成:爱你的伴侣,但不要拆掉床中间的篱笆。

(式样摘自《北京青年报》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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