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燕磊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要抓紧工作,加大投入,努力在统筹城乡关系上取得重大突破,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来自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不及城镇居民的1/2。在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例达50%,但是农村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却只有13.7%。因此,如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农业基础地位得到显著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得到明显改善,统筹城乡发展、城乡关系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但另一方面,由于欠账过多、基础薄弱,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针对这一实际,习近平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二元结构的现实出发,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推进城乡一体化,根本在于增加农民收入,靠的是亿万农民。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此外,还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带动力。
同时,要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之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新的历史时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加主动地将自身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持续双赢的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家科技中旬版201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