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永怀
《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原有四册样书,收录有全国129个重大惨案。所谓重大惨案,是指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可以是一天,也可以是几天或几十天,在同一个地点或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譬如一座城市或一个县城、一个村庄发生的日军屠杀、强奸中国平民造成800人以上伤亡的惨案。这129个惨案,有的需要补充资料,有的需要作文字上的编辑和修改。后来知道,日军在中国境内造成的重大惨案何止这129个!
惨案书稿的时间跨度,我们掌握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至1945年抗战胜利为止。佐证资料暂时比较少的,或是惨案持续时间较长的,譬如一些集中营惨案、劳工惨案等,因预定的出版发行时间紧迫,资料收集一时比较困难,这一次暂未收入,以后会陆续编辑出版。劳工、细菌战、“慰安妇”、华侨等伤亡将以专题形式出版发行。
书稿正式出版发行了,可我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书稿沉甸甸,铁证如山:这是人类历史上骇人听闻的屠杀!日军给我同胞造成的巨大伤痛令人惨不忍睹……
(一)
这129个惨案,涉及到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伤亡人数在万人以上的惨案有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13日—1938年2月6日)30万人、贵州黔南惨案(1944年12月1日—9日)36082人、湖南道县惨案(1944年9月12日—1945年1月20日)34512人等12个。伤亡人数在5000人至10000人的有江苏苏州惨案(1937年8月16日—11月)死亡7456人(另有2094人受伤或失踪)、云南保山大轰炸(1942年5月4日—5日)8800多人、湖南江永惨案(1944年9月15日—11月1日)8528人等18个,伤亡人数在3000人至5000人之间的有山西宁武惨案(1937年10月8日—10日)4800多人、江苏常州惨案(1937年10月12日—12月)死亡4732人、武汉1938年秋大轰炸(1938年8月11日—9月17日)4700多人等22个。
在编辑《惨案》一书时,根据中央党史研究室的要求,我们注意把握好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客观撰写。所有事实、数据都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二是保留原貌。档案怎么记录的就怎么保留,不随意改变。三是统一规范。四是严格把关。《惨案》编辑后,先后送专家并根据他们的审读意见,又多次对书稿进行资料补充。最后,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分管领导李忠杰审读。对惨案的核实、修改、审读,可以说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因此,每一个惨案都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
翻阅这129个惨案,我为日本军国主义的野蛮和残忍而倍感震惊和愤怒。日军所到之处,都以极其残暴的手段烧杀淫掠。美丽、宁静的都市和村庄被夷为平地、化为灰烬,昔日美好的家园成为恐怖的屠场、荒芜的墓地,成千成万的中国居民、战俘和难民被刽子手扫射致死,许许多多中国平民在日军的杀人比赛和活靶训练中被砍下头颅、剖开胸膛,成千上万的妇女同胞被禽兽般的日军官兵强奸、杀戮……对我抗日根据地,日军实行了极其残酷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大片国土成为焦土,无数城镇和村庄血流成河。他们还强迫中国劳工从事奴隶般的苦役,制造了许多尸骨累累的“万人坑”。
1923年的国际空战规则规定:禁止以对平民造成恐怖、破坏或损害非军事性质的私人财产、或伤害非战斗员为目的的空中轰炸;禁止对不紧接地面部队作战地区的城市、市镇、乡村、居民点或建筑物进行轰炸。日军在全面侵略中国期间公然蔑视国际法规,频频出动飞机对中国城乡实施狂轰滥炸,给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战争初期,日军重点轰炸的是战区及其附近的城乡,轰炸的目标绝大多数是商业区、居民区、文教卫生设施和文化古迹等非军事目标。日机的空袭范围几乎遍及全中国。按当时的行政区划,遭受空袭的省份共有以下23个:河北、山西、察哈尔、绥远、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康和青海。
日军狂暴地轰炸城乡平民和非军事目标,其目的在于给中国人民制造恐怖感,使中国人民屈服,接受日本的殖民统治。这一点,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参谋长吉本贞一在1939年7月24日致陆军大臣坂垣的形势判断中写道:“陆军航空部队对(中国)内地重要地点进行攻击,为的是威胁敌军及人民,使其酝酿厌战与和平的倾向,对于内地进攻作战所期望的效果,与其说是直接给予敌军及军事设施的物资损失,毋宁是予敌军及一般民众以精神威胁。我们所期待的是他们因恐怖过甚,终于激发为反战运动。”1937年8月14日下午3时许,日军飞机轰炸上海外滩,729人被炸死,865人被炸伤。下午4时35分,轰炸南京路、大世界,炸死1011人,炸伤1008人。8月23日下午1时许,轰炸南京路、浙江路,炸死215人,炸伤570人。8月15日至12月13日,日军出动近1000架次飞机轰炸南京,仅城内居民就被炸死430人,重伤528人。9月14日至24日,日军飞机轰炸武汉,炸死2989人,炸伤1728人。1938年5月28日至6月11日,日军先后出动上千架次飞机轰炸广州,每天投下几十枚到几百枚300磅到500磅的重磅炸弹,炸死炸伤广州居民达1万人以上。其中,5月28日、29日、30日连续三天,居民的死伤人数都在1000人以上,6月6日被炸死炸伤2000多人。1939年5月3日至4日,日军飞机突然大规模轰炸重庆,两天投下爆炸弹和燃烧弹292枚,炸死炸伤居民6314人。类似的轰炸实在太多了,难以一一详述。在对城市进行狂轰滥炸的同时,日军还出动飞机对农村、水利设施、宗教设施、名胜古迹等进行毁灭性的破坏。
日军轰炸给中国人民的生命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七七事变后,日军在平、津、保地区疯狂轰炸,平民死伤极多。接着,日军又在宁、沪、杭三角地区大肆轰炸,数以万计的平民被炸死。其后随着战局的扩展,轰炸范围日益扩大,从战区到大后方,各地城乡人民均处于日机经常性的轰炸威胁之下。据当时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7月起至1943年7月止,全国因日军空袭而死亡的人数为335934人,受伤者为426249人,合计伤亡总数为762183人。日军疯狂的轰炸造成中国人民的财产损失也十分严重。城市、乡村、工厂、学校、医院、铁路、矿山、水利设旋、电讯、邮政、商店、民房、民航、金融等公产私产均遭受严重损失。以铁路为例,据当时不完全统计,陇海、粤汉、津浦、广九、南浔、同蒲、湘桂、浙赣(东段)、成渝、叙昆等10条干线支线,日军轰炸造成的直接损失,占其路产损失的4.9%。因日机轰炸,铁路长期不能运营,造成的间接损失占路产总损失的36%以上。
日军的轰炸破坏暴行,不仅为中国人民所切齿,而且也遭到了国际舆论的一致谴责。美国副国务卿威尔斯当时向报界发表谈话,强烈抗议日军对广州等城市的轰炸,他说:“交战一方用飞机轰炸对方不设防城市,以致无辜平民尤其是妇孺惨遭屠杀,这完全是一种野蛮举动。”英国《伦敦新闻纪事报》在1938年6月8日的社论中指出:“这种野蛮的屠杀完全是赤裸裸的恐怖主义。”法国共产党的《人道报》对日军在中国的狂轰滥炸提出强烈谴责,并指出:“外交上的抗议毫无效力,我们必须抵制日本货物,以扼日本侵略者的咽喉。”日本侵略军的狂轰滥炸吓不倒中国人民,反而彻底暴露了它嗜血成性,与世界人民为敌的本性。
(三)
除了频繁轰炸,日军在向中国内地不断侵犯的途中,总是血洗城乡,残杀平民,制造累累惨案。他们反复采用烧、杀、抢、掠、淫、细菌战、毒气战、掳掠劳工等手段对中国平民施暴,犯下了滔天罪行。
1937年10月9日,日军在山西崞县县城大举烧杀抢掠,将300多名居民和120多个外来逃难者杀死在西门附近、街头院落。傍晚,又将120多个青壮年用铁丝串在一起押往南门外枪杀。据战后统计,日军这次屠城共杀害崞县县城居民、商人、难民及晋绥军士兵2500余人,烧毁房屋、庙宇2000余间。10月11日,日军侵占崞县原平镇,杀死居民1800多人,烧毁房屋3000多间,整个城堡完全变成一片废墟。10月13日拂晓,坂垣师团的萱刀联队万余人绕道永兴、后河池,突然扑进崞县南怀化村,至11月8日,对南怀化村的居民杀了一批又一批,烧死一伙又一伙,使这个原有204户村民的村子有100户被杀绝,制造了杀害1200多人的惨案。
在浙江平湖,1937年11月5日至6日,日军用枪击、刺杀、砍头、肢解、剖腹、水淹、火烤、活埋等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居民800多人,64名妇女被奸被杀,43人伤残,36人失踪,3289间民房被烧毁。在安徽广德,1937年11月26日至1938年1月13日,日军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他们用机枪集中扫射200多名男女老幼和解除武装的士兵,用刺刀戳瞎婴儿的眼睛,刺进婴儿的肛门和肚子,然后高高举起悬空摇动,婴儿哭叫而死,日军却哈哈大笑。城里城外到处是烧毁的房屋、横七竖八的尸体,全城被屠杀的居民竟达2.4万多人。
在山西晋城,日军第十四师团黑支队1938年2月26日侵入晋城,展开了持续一个多月的烧、杀、淫、掠,杀害居民2500多人,烧毁房屋4000多间,宰杀牲畜1500多头。同年7月,日军一个师团第二次侵犯晋城,至8月离开晋城,又制造了杀害居民5000多人、烧毁房屋1.2万多间、掠走牲畜8000多头、抢走财物不计其数的重大惨案。 3月29日,日军在河南浚县县城东、南、北三面部署岗哨,封锁道路,进城屠杀。他们见人就杀,见房就烧,见女人就抓,仅一天就杀害居民4500多人,强奸妇女500多人,烧毁房屋100多间。在湖北武穴, 9月16日、17日,日军在下港张才垸、高垴垸和李家边垸连续制造惨案,使中国平民伤亡899人。在下港张才垸,日军用火焰喷射器放火烧庄,庄上的房屋被烧成废墟,留在家里的人大都被烧死。日军还驱赶40多名男青壮年跳入月塘水中,爬在塘边大树上,然后向塘里和树上开枪,将人当活靶子打死。在高垴垸,131人被杀死,其中18户被杀绝。在李家边垸,210人被杀死,其中31户被杀绝。此外,日军还对阳城山附近的村庄施放毒气,400多名村民被毒死。
在江西安义,1939年3月21日至4月22日,日军烧杀抢掠,8230人被杀死,5845人被杀伤,8949幢房屋被烧毁。
在湖北宜城杨家洲,1940年6月4日,短短半天时间,日军疯狂屠杀,有1000多人被杀害,尸横遍地,汉江水也被染红了。在山西兴县, 12月23日,日军占领兴县县城,立即四处点火,古老的山城很快变成了一片火海,全城所有的建筑物被烧毁。日军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见妇女就奸,不论是初生的婴儿还是年逾古稀的老人,无人幸免。兴县城乡1300多人被杀,9200多间房屋被毁,抢走和屠杀耕牛1200多头,拉走毛驴1400多头,宰杀猪、羊5000多只,抢走金银首饰数万两,抢走衣服、布匹、绸缎不计其数。
在河北丰润县潘家峪,1941年1月25日,日军仅一天时间就杀害村民1300多人,杀绝33户,杀伤96人,烧毁房屋1100多间,将财物劫掠一空。整个村庄尸体遍地,一片焦土。在河南内黄县, 4月16日上午,日军把数百名村民赶到硝河坡的一座庵子旁,逼他们脱光衣服,用棍棒毒打,用机枪扫射,纵马在尸体上狂窜乱踏。又把从枣林里搜捕来的1000多名村民驱赶到一个场院里,逼人们躺下,一个个垒起来,在上面大小便,泼开水,最后用机枪扫射屠杀。
在江苏吴江,1942年2月21日至3月14日,日军先后“扫荡”芦墟、莘塔、北厍、周庄等地,杀死居民1700多人,杀伤85人,强奸妇女34名。在辽宁本溪湖煤矿,由于日军采取以中国劳工生命换取煤铁资源的“人肉开采”政策,不采取任何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导致伤亡事故不断,其中最令人发指和最残酷的一次,是发生在4月26日的瓦斯大爆炸,中国矿工死亡3000多人。
在河北阜平县平阳地区,1943年9月至11月,日军制造大小惨案40多起,使用各种杀戮手段残杀老百姓100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平阳惨案。
中华大地,大江南北,到处都有日军制造的累累惨案。每一桩,每一件,无不充满着血腥,充满着血泪……
(四)
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2月6日,日军在江苏南京实施的大屠杀更是骇人听闻、震惊中外。
日军侵入南京后,进行了长时间、大规模、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烧、杀、淫、掠。一位正在南京市鼓楼医院(金陵大学医院)服务的美国传教士在1937年12月19日写道:“自守卫南京的中国军队崩溃到现在……一个星期过去了,这里一直是人间地狱。我从来没有听到或读到过像这样残暴的行为。强奸!强奸!还是强奸!我们估计每天晚上至少发生1000起,白天也发生许多起。如果进行抗拒或者似乎有某种不满,就会遭到刺刀或枪弹的捅射。我们每天都能记下数以百计的这种事件。人们都歇斯底里了,每当我们外国人一出现,他们就跪下叩头,乞求帮助。那些被怀疑为士兵的人以及其他人,已成百地,不,成千地被带到城外去枪毙。我们医院工作人员的自来水笔、表和钱被抢了三次,就连某些收容所中的可怜的难民也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受抢劫,所有的钱都被抢走了,几乎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和最后一床被褥,而用不了多久,这些也可能保不住。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妇女们都在被强行带走。看来整个日本军队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往来于任何地方,干任何勾当。”10天之后(12月29日)他又写道:“南京呈现出一派凄凉景象。日军进城时,建筑物并没有受到什么损毁。日军进城以来,商店的货物被洗劫,大部分商店被烧毁了。太平路、中华路以及实际上城里所有其他主要商业街道现在都是一片废墟。在南城,大街后面的大片地区也被烧毁了。我们每天都看到新的地方起火,不知道如此野蛮的破坏何时才能停止。”
又过了12天,1938年1月10日(这时南京失陷将近一个月了),另一位在南京的外国人写道:“实际上,(南京)城里的每一座房屋都遭到了日本兵的多次洗劫,其中包括美、英、德等国的使馆和大使公寓,以及相当大部分的外侨财产。各种型号的车辆、食品、服装、卧具、货币、手表,一些地毯和名画等等,只要是珍贵值钱的,大多数被洗劫而去。这种情况仍在不断出现,安全区外尤其如此。除了国际委员会的粮站和一家军用商店以外,南京再没有哪家店铺开门营业了。一群群乘车前来的日本士兵,在军官们的现场指挥下,有计划地破坏和抢劫了各家商店。而后,又把大多数店铺付之一炬。一天之内,我们总能看见多起火灾。同样,许多建筑群也被有预谋地葬入了火海。我们手头上就有一些日军士兵用于放火的化学药剂,而且,我们还亲眼看见过放火的整个过程。”在日军的“烧”和“劫”之外,他还写到“淫”的情况:“据几位精明的德国同事估计,强奸案例达两万起。我则以为至少有八千次,当然,这只是最低限度的估计。仅以发生在金陵大学、我们的一些职员的住宅内及美侨住宅内的而论,我就掌握了一百多起强奸的详细纪录,此外还有大约三百起强奸案的可靠报告。可怕而痛苦的情形,简直使你难以想象。金陵大学校内被强奸者中,有年尚十一的幼女,也有年逾半百的老妪。在其他的难民群中,甚至七十二岁和七十六岁的老太太也被惨无人道地奸污了。在神学院内,十七个日本兵在光天化日之下轮奸了一个妇女。事实上,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强奸案是在白昼发生的。”
至于震惊中外的大屠杀,更是残酷野蛮:日军屠刀所向,有被俘的放下武器的军人,也有手无寸铁的和平居民。屠杀方式有以机枪集体扫射,也有零星屠杀。据不完全统计,遭集体屠杀并焚尸灭迹者共19万多人,遭零星屠杀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达15万多具,屠杀总数当在34万人以上。“尸横遍地、惨绝人寰,其残酷之情况,尤非笔者所忍形容”。集体屠杀:“如12月15日下午一时,我军警二千余名为日军俘获后,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饮弹齐殒,其负伤未死者,悉遭活焚。同月16日下午六时,麋集华侨招待所之难民五千余人,被日兵押往中山码头,用机枪射杀后,弃尸江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中弹受伤,投身波中,与漂尸同流,得以幸免。同月18日夜间,复将我被囚幕府山之军民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以铅丝扎捆,驱集下关草鞋峡,亦用机枪射杀,其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戳毙,并将全部尸骸,浇以煤油焚化。”零星屠杀有枪杀、刺杀及其他种种残酷的杀害。如此种种,总之“是无事不可杀,无人不可杀,无地不可杀,无术不可杀,诚近代文明史上之耻辱”。
日军的烧、杀、淫、掠等暴行,并不只是在侵占南京时才有的,而是自其开始武力侵华就有的。日军铁蹄所至,到处是恐怖、毁灭和死亡,南京不过是更加惨烈而已。日军第十六师团有两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岩(即野田毅),12月初在随军侵入江苏句容县时,就已约定“举行单项刺刀友谊比赛,看谁能在完全占领南京之前,首先用军刀杀死一百名中国人”。很快向井就杀了89人,野田杀了78人。两人决定这次是不分胜负,重新再赌谁先杀满150名中国人!12月11日起,比赛又在进行。他们还分执凶刀拍摄了炫耀杀人“武功”的合影,上面写了“百人斩竞争之两将校”字样。当时东京《日日新闻》刊载这个“斩杀百人”的报道竟引起“万口争传,誉为勇壮”!
总之,日军以灭绝人性的烧、杀、淫、掠在南京造成一个恐怖世界,企图吓倒和压倒中国人民,摧残我国的抵抗精神和民族意识,更加激发起全国人民团结抗战的坚强决心,而那些残杀中国人民的主犯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五)
《惨案》书稿充分地表明,发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日本侵华战争,是日本对中国的全面侵略。日本国一切行动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独占中国为其殖民地。其手段无一不是军事手段。他们一步步地实施吞并和灭亡全中国的计划。在其占领区内,日本侵略者成为一切机构的最高主宰,残酷地统治中国人民。他们对中国人民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惨无人道地杀戮中国人民。他们掠夺物资,强征劳工,施放毒气,蹂躏妇女和儿童,毁坏和窃取文物,给中国人民留下了巨大的创伤,给世界文明造成了空前的破坏。
正是依据日本侵入中国和别国的大量事实,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认定:日本策划、发动和执行了一种经宣战或不宣战的侵略战争,因而犯下“破坏和平罪”。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列举日本主要战犯所犯55项罪状时,判定:“全体被告阴谋策划、侵占中国东北各省和控制中国,以及为达到此目的,准备和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这是正义的判决,铁证如山,是任何人也无法抵赖或改变得了的。可日本右翼势力居然谎称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土地上的侵略战争,是“不得已而进行的自卫战争”,甚至置事实与铁证于不顾,否认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这实在是荒唐无赖至极。
《惨案》的编辑出版,是对日本政客和右翼势力荒谬言行的有力回击。它是一部史书,真实记载了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历史;它是一本教材,教育人民必须爱党爱国,奋发图强,反抗侵略;它是一部范本,成为指导全国地方党史部门编辑出版同类成果的规范。
读史可以明鉴,知古可以鉴今。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走和平发展道路,与邻为善,与邻为伴,共同发展,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也是中国人民从苦难遭遇中得出的必然结论。在世界人民追求和平发展的今天,日本右翼势力罔顾历史,公然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叫嚣修改“和平宪法”,大肆扩充军备,并在与邻国领土问题上屡屡挑起事端,挑战战后国际新秩序,严重威胁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面对日本右翼分子的猖狂挑衅,我们必须做好坚决反击的准备。大国不等于强国,能战方能言和。坚持改革开放,坚定维护主权,富国强军,能打胜仗,才是实行和平崛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牢记历史,以史为鉴,全面提高综合国力,建立强大的国防,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能力,才能让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
(责编 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