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开封 常丽华
2015年农历新年,中国游客在日本疯狂购物的新闻竟然成为最火热的新闻,大米、电饭锅、马桶盖等日常消费品在日本各大商场被抢购一空。而后续报道指出,这些电饭锅、马桶盖均产自中国,但是国内的质量不如国外的质量。为何同样都是马桶盖,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与国外的质量不同,因为“国情”不同,长时间缺失有责任的良心企业,市场上剩下的企业也将会把优质的资源逐步侵蚀。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需要得到重视,民众需要一个健康的市场,国家需要具有竞争力的市场,而市场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
1.企业的本质。企业的实质是一种营利组织,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从古至今,类似于企业的组织一直都存在于社会活动中,并且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企业的产生发展规律可以看出,企业不是人为的产物,而是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规律的产物。在不同时期,企业的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最早的小商铺到现代的跨国公司,企业经历了质的飞跃,这些变化就包括企业的宗旨、企业文化、企业的经营、企业责任等等。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企业不仅仅是代表法人的利益,还需要考虑股东、员工甚至社会的利益,企业不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社会个体,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集中体现,是现代社会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因此现代企业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取最大的利润,在知识经济时代,竞争力是一个企业生存的重要因素,一个企业能否长久地占据市场,需要从内外两个因素来取得大众的信任。
2.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企业与社会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密不可分,就像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企业在社会中生存,社会离不开企业,但是两者不能过多的干预,就像市场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政府如果存在不当的干预会阻碍市场的运作。现代企业存在于社会中,不单单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企业与社会融为一体,两者相互统一。目前中国的经济主要依靠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拉动,其中这三者都离不开企业、消费者、投资者及政府。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是显著的,经济增长一方面是依赖企业的税收,另一方面经济运行中企业占据着主导地位。
企业的显著标志是它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因为企业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减少了交易成本。总之,企业是社会“生物链”中的一个环,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同时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市场交易,替代社会的功能。企业应社会的需要而存在,社会为企业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企业与社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且作为社会的一员,其生存和发展需要社会提供保障,同时又必然地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马克思曾指出,企业兼备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企业的自然属性表现在企业通过聚集劳动力、劳动对象、劳动材料来创造财富,其社会属性又表明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在市场制度、经济制度等大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企业二重属性指出企业是内嵌于社会系统的重要组织,企业的行为对社会和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必然的。因此,企业必须对其行为的社会和环境影响承担责任。
3.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现阶段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研究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流派:第一,从效益与公益来看,主要有利益相关说。最早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学术界一致认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随着社会的变化,这一观点也逐渐被弗里曼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所取代,认为企业是各种利益的中心,包括股东、投资机构、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等相关者的利益,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企业的活动需要承担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不仅仅是获得利润的最大化。第二,从具体的对象来看,主要有包含与并列的关系。其中包含说最主要的代表人是 C arroll,他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责任相等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的总和。第三,从具体的内容看,主要从关系说。一是层次说。就 C SR所包含的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卡罗尔根据社会责任层级理论,将这四个理论划分成金字塔型,经济责任是基础,位于第一层,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分别居于第二、三层,慈善责任是最高层次,即公民对企业的期望。也有学者将其分为两个层次,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二是同心圆说。这一模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内圆是指企业履行经济功能的基本责任,中间圆是指企业履行其经济功能的责任时应顾及改变社会价值和优先秩序,外圆是企业更广泛的促进社会进步的其他无形责任。因此,有必要再次梳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从根本上把握其内涵,无论是对企业、股东、员工还是对市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而言,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1.企业的经济责任。对于企业的经济责任,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经济责任是企业的根本责任。这种观点认为企业的目的是创造财富最大化。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亚当·斯密(Adam Smith)《国富论》曾经说过“企业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利益。”企业的社会性决定了企业的首要目的是赚取最大的利润,所以企业的经济责任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还是企业自身所要追求的目标。这一观点主要阐明了企业运行的主要目的,但并不能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就是经济责任,但由此也可以看出,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一种观点是经济责任是企业所应承担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C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就持这种观点,企业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不可能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因为企业会自发地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且不必通过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来强化。企业在市场机制中运行,就不可避免地要采用竞争的方式生存,在这些经济活动过程中,企业一方面赚取了利润,另一方面,企业的经济活动也给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有些是正的影响,有些是负的外部影响。所以,对于产生的这些影响,企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这并不是说对经济影响的责任是优先于对其他责任的。
2.企业的法律责任。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看来,企业的产生就是在遵守社会秩序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所以,企业的法律责任是最基本的责任。CARROLL认为,法律责任是符合政府、法律的期望,遵守各种联邦、州和地区法律,做遵纪守法的企业公民,充分履行法律义务,提供至少达到最低法律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我国,适用于企业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都是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的法律活动准则,规定了企业的性质、义务,同时也为企业的活动提供依据和保障。相对于企业的经济责任来说,企业的法律责任带有的强制性,是一种纠错机制。法律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对企业来说也是如此。企业要生存就必须履行法律责任,企业需要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法律保护赋予企业的权利,同时也对于企业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使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这才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企业的法律责任是企业本应承担也是不得不承担的责任,是一种强制约束力。
3.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责任。企业伦理责任,是指企业在从事各项活动时,应当合乎伦理地对待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并应当对没有达到伦理要求而引起的后果负责。SA8000是全球首个由美国经济优先权认可委员会发起制定的第三方社会责任标准和道德规范认证标准。可以将企业看成一个整体,那么伦理责任对于企业的要求是其行为合乎伦理道德,假定社会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按照社会的主流意识去承担一定的对社会有利的企业责任。道德责任更多的是从个人角度来要求,就比如企业的员工以及企业的领导者自身认识到企业的活动应该符合社会的道德期待。伦理的约束主要是依据现有社会长期形成的一种普遍认可的道德价值观,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仰来维持,并不是一种强制约束力。对于企业来说,履行企业伦理责任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同,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伦理责任,从这一方面看来,有一定道理。
1.自律维度。企业社会责任的行动维度主要是包含企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仅从含义上不能完全准确的区别开来。所以本文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划分为他律维度和自律维度。经济责任在企业的社会活动占据主要的地位,企业的经济责任需要进行交易活动,根据“ X理论”,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经济人”,那么企业则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且对选定目标后达成各项行动方案根据成本和收益做出选择。从这个角度看来,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一种内生机制,是企业与生俱来的责任,企业在其运行发展中都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其经济责任是企业自律维度的体现。
2.他律维度。企业社会的道德责任和伦理责任可以归纳为道德维度。相对于行动维度来说,企业的道德维度为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更为宏观的要求,就像是一股无形的力量,为企业朝着更好的目标指引方向。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一种他律行为,他律维度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律责任,具有强制约束性;另一种是道德责任,是一种软约束力。法律责任是企业活动的基本准则,在根本上规范了企业的行为准则,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法规,这是强制性的,没有商量的余地,是一种他律的体现,企业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下为其承担其他社会责任奠定了基础。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无论是竞争还是合作,企业都有公认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但这是隐形的存在,对企业具有无形的约束力,但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一种外在的约束,有时其效能同法律一样甚至比法律更加具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