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华 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 无锡 214001
“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是形成市场经济计价体系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因素,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正是这样一把双刃剑,它以"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为指导思想,规范了承发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为建立统一而有序的建设市场创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宏观调控。一是强调国有资金项目严格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这与政府投资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是相适应的,从而使国有经济投资项目从源头上纳入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轨道;二是规定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四个统一。这一规定有四个好处:(1)便于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避免了各方重复计算工程量,同时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的投标基础,克服各投标方由于工程量计算误差所带来的招标负面影响。(2)有利于评委实质性衡量比较报价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于正确评标的实际操作。(3)有利于各地区及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为建设市场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竞争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4)有利于与国际通用规则相衔接,从而为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对外开放奠定基础。
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一是强调采用综合单价法,由于“计价规范”不规定工料消耗量,也不规定消耗量单价,投标单位可结合自身综合能力和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投标价。二是强调实体性消耗与措施性消耗分开的原则,这一规定基于构成工程实体的消耗部分是由工程设计决定而相对固定,但如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排水等措施性消耗是由承包人的技术含量确定而相对灵活这一客观事实。把技术装备、施工方案、管理水平等具有充分竞争空间的个体因素与相对固定的工程实体消耗分开,有利于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含量,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并赢得最大利润指明了方向。
施工招标投标阶段,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科学合理地确定“综合单价”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着投标报价的竞争结果和中标后的经营利润。如果报价偏高,则会因不能满足招标人选择合理低价的要求,而失去中标机会;如果报价偏低,则即使中标也会减少利润,甚至还会因报价低于成本而失去竞标机会。基于这样的市场约束和要求,投标报价必须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持慎重而负责的态度,这样确定的报价应该是客观合理的,也有利于后阶段的有效控制。
工程实施投资监控阶段,基于工程量清单报价所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是约束双方的纲领性文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正确(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完整并准确地描述了发包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工程量正确(严格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准确反映了发包工程的全部内容)的基础上,一般综合单价不再变化,原发包范围内工程量也不再变化。这时,发包人只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便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实现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建设的结算阶段,业主的投资增减与承包商的盈利亏损都会显现但不起主导作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在招标投标并签定合同、工程实施阶段规范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基础上,结算过程就会相对简单。主要的工作就是根据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文件,对工程项目的量、价进行核定,工程量清单越准,合同条件变化越少,这项工作就会越趋简单,投资控制效果也就越好。
1.3.1 发包方
发包方总是期望其工程价值的最大化,换句话就是实现三大目标的最优组合。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标价是各投标人针对同一招标内容经过充分的个体竞争所形成的价格,竞争的形成基础应是管理水平上层的优秀企业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报价的赢利目标也相对合理较低,这样形成的中标价对发包方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降低投资成本实现三大目标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中标价又是以上层的管理水平和完善的技术措施为支撑,其一定的利润空间避免了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阶段因存在亏损风险而偷工减料,或是想方设法纠缠一些不合理索赔,甚至无视合同约束动不动以停工或其它偏激行为相威胁,而这些对发包方实现其预期的控制目标都是极为不利的。
1.3.2 承包方
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规范业主招标行为,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有效规避业主在招标中盲目压价、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为真正管理水平好、技术能力强的施工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企业发展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
同时竞争力水平较低的企业为了生存也必须努力改进,通过管理和技术的提升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以求在激烈但不失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得于生存和发展。只有敢于迎接挑战、敢于参与竞争,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
(1)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并不能从根本上防止施工单位由于串标引起的高价中标或低于成本中标引起的一系列问题,这就要求业主招标时要对发包工程有个期望价格,以招标控制价的形式对投标报价加于约束,以求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得到合理低价中标,切实保护业主自身利益。
(2)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单位出于“早拿钱、多拿钱”的考虑广泛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策略,业主应充分意识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危害。评标时应分析是否存在不平衡的比例分配过分悬殊以致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情况,结合发包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权衡因素综合评标。
(3)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单位往往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投标策略。这就要求业主认真对待以下工作:设计尽量完善细化、招标文件尽量严密、工程量清单尽量正确、答疑及澄清尽量不留活口、评标询标尽量全面、合同尽量回避风险、实施过程尽量控制变更、现场签证尽量合理规范。这些工作业主有必要和设计、造价、监理、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通力合作,以求防范索赔风险或在发生争议时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1)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为施工企业自主报价提供了自由空间,同时带来了竞争风险,这个风险源自报价能否以自身水平的客观评价为基础。如自我评价高于自身水平,则会损失利润或低于企业成本而丧失中标机会,反之又可能会因报价高于竞争对手而痛失本可以有利润空间的中标机会。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以审慎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建立企业内部定额体系,为科学地采用投标策略提供可靠的基础。
(2)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如施工企业只顾自身状况而不管市场供求关系及自己所处的市场竞争地位,也必将在以市场竞争为主旋律的招投标过程中自食苦果。施工企业要想既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中标的可能性,又要追求多多益善的利润空间,必须在充分了解自身的基础上着眼以市场,根据市场的需求和竞争环境,科学合理地采用一系列投标策略,辩证地对待和处理“中标”和“利润”这对矛盾,以取得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3)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推行的是一种合理低价的竞标方式,如施工企业安于现状,不注重降低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就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和发展。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从生存和发展危机的角度重视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重视工程新工艺、新技术的进步,重视同各专业公司的广泛合作,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保持和发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优势。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它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都是有利的。我们必须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接受、掌握、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