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1 部门近日出台意见,对城镇和国有工矿区1995 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整治改造,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整治改造的内容包括: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安装单元防盗门和电子监控设施。有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立门卫值班室;健全环卫消防设施,配备密封式垃圾桶,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疏通小区消防通道,有条件的应完善或增设消防栓;改善小区环境设施,绿化院落,制作公示牌,划定停车位,健全小区交通系统,补齐路灯、楼道灯,修缮屋面防水、楼道门窗、楼道扶手等楼房公共部位,粉刷楼道内墙,整修楼宇外墙并喷刷建筑涂料。有条件的,还要补齐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增体育健身器材,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改造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内给排水、强弱电、供暖、供气管网,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