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近期发布文件,调整和完善了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养殖大户也能申报补贴项目了。
1.1 新型农业主体也能申报补贴 以前,该项目申请主体是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1.2 材料简化,更快拿到补贴资金 以前,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要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要求:所需原材料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等。新政策出台后,这些申报材料都将取消。新政策规定: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均可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
1.3 政府出钱,农民也能当老板 过去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而新政策规定: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在龙头企业持股。
1.4 申报项目地域不限 新政策规定:取消对上市公司申请财政资金扶持的限制,鼓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投资建设原料基地和加工基地。对于在异地建设生产基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允许其在项目所在地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规模不低于5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规模为50~15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为500~8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为300~5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良种繁育专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2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优势特色示范项目:包括畜禽良种繁育项目、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秸秆养畜示范项目等,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2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秸秆养畜项目:包括秸秆养畜示范项目、秸秆青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等,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