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实知 (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江苏 滨海 224500)
在火力发电厂中,之所以投运脱硝系统,是因为该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机组运行过程中排出的氮氧化物,从而降低火力发电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随着我国近年来对环保与节能方面的重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火力发电的脱硝系统受此影响,成为火力发电企业稳步发展的必经之路。在当前的火力发电脱硝工艺中,液氨作为一种广泛采用的脱硝剂,被很多电厂大量的存储和使用,但液氨的危险性却非常大,不仅有毒,而且易挥发、易燃烧爆炸,一旦出现事故,会严重威胁电厂工作人员及电厂周边人员的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因此,有必要对其涉及到的安全管理流程进行系统研究。
脱硝氨站的安全危害主要有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化学燃烧及爆炸。在存在明火、静电积累或高温环境的情况下,氨气极易发生燃烧,甚至产生爆炸。在常温条件下,氨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15.7%至27.4%,如果液氨中还存在一定含量的油份,其爆炸的可能性会更大。
第二,化学灼烫。液氨具有很强的碱性及腐蚀性,且毒性较大,一旦与人体相接触,就会造成皮肤灼伤,如果接触到眼睛,还有可能造成失明,而且,经液氨灼伤过的皮肤普遍创伤较大,愈合周期较长。
第三,中毒窒息。氨气具有较强的刺激性,如果人体吸入150毫克以上的氨气,就会出现流泪、咳嗽等反应,如果吸入更多,还有可能导致肺水肿,甚至更严重的呼吸类疾病[1]。如果人体吸入450毫克以上的氨气,就会造成喉头水肿等,若体质较差者,还会出现中毒或窒息,严重时会导致人员死亡。
针对以上安全危害,火力发电企业在对脱硝氨站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从事液氨接卸的相关人员,需要先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在培训过程中,除了一些常规的岗前培训以外,相关接卸人员还要熟悉液氨、气氨的基本特性,对脱硝氨站的工艺流程完全了解,并熟悉发生爆炸或泄露以后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运输液氨时不出现主观安全事故,接卸前需要运输人员出据包括危化品运输证、化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对没有证件或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及物品,一律拒绝接卸。在接卸液氨的过程中,接卸人员一定要做好监督防范工作,统一佩备防护面具、手套、铜制工具等应急用具,以应对液氨接卸过程中不时出现的轻微泄露。接卸人员必须在接卸过程中严格检查输送管道周围的氨气浓度,一旦浓度超出每标立方30毫克,说明液氨存在较大的泄漏点,接卸工作必须立即停止,排查泄漏点,并快速处理[2]。处理之后还需要进行检测,直到氨气低于标准浓度,接卸工作才能继续。
另外,如果出现恶劣天气或氨站周围环境复杂的情况,应严禁进行接卸工作,以保证接卸安全。
对氨站运行进行监督与管理的相关人员也需要进行上岗前的资格培训,并明确自身职责范围。在氨站运行之前,应制定好完善的进出氨站管理制度,规范包括监督及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有可能进出氨站人员的行为规范,如任何人未达到要求时,应拒绝其出入氨站。
在氨站内的所有漏氨报警仪器及储存液氨的容器都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可靠性。另外,为了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临时反映能力与事故处理能力,需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安全演练,以保证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能够有效处理,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降低企业损失[3]。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需要了解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时需配备防护用具,以保证自身安全。
为了实时掌握氨站运行情况,需要检测氨站内工艺的相关参数,工作人员则应对运行参数进行远程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并能够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投入消防喷淋等设备对事故进行临时处理。
负责对氨站进行检修的相关人员也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对液氨的危险性与脱硝氨站的工艺流程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
进行检修工作时,必然是氨站已发生了液氨泄漏事件,或轻微的液氨泄漏,因此,在检修过程中,相关人员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并注意缺陷设备是否符合检修条件。随时对应急与报警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在人员充足的情况下,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督人员。
在检修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检验,在保证设备已完全恢复备用的情况下,才能接入液氨或氨气。
综上所述,想要使火力发电厂脱硝氨站的安全管理更加有效,就必须在接卸、运行以及检修过程中,进行全面的安全制度管理,从过程的角度,规范对脱硝氨站相关工作进行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控制,在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降低企业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1]祝业青,薛建明,李忠华等.燃煤电厂脱硝还原剂选择原则及用量计算[J].电力科技与环保,2013.09(05):132-134.
[2]赵腊红,程五一,王冬梅等.对火电厂验收评价现场考评发现的安全问题的探讨[J].电力安全技术,2012.02(11):247-248.
[3]蒋丽华,郑汝祥,徐永双等.云南宣威电厂火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一体化技术应用研究[J].电力信息化,2014.11(16):1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