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后期东欧政党制度演变的隐患与启示

2015-08-15 00:53王晓丽
关键词:东欧国家东欧共产党

王晓丽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基础部,山东 青岛 266106)

东欧各国在取得对德意法西斯胜利之后的一个短暂时期,根据国内实际情况,在共产党的倡议及苏联的允许和支持下,走上了一条不同于苏联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人民民主道路,建立了由几个政党参加的联合政府,实行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在二战末期或战后初期,共产党在联合政府中并不占优势,资产阶级势力仍有很大的影响。到1947年,东欧各国共产党通过议会选举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这时,东欧国家基本形成了人民民主制度下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然而,这种政党制度如同昙花一现,并没有维持很长时间。随着冷战的全面爆发,为了增强与美国的对抗力量,同时也为了防止东欧国家倾向美国,苏联加紧了对东欧的控制,在东欧各国强行推行苏联模式。而这时东欧各国共产党的教条主义倾向也越来越严重,纷纷照搬苏联模式: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演变成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的“一党制”,人民民主转变成无产阶级专政。这为20世纪80年代末的东欧剧变埋下了一定的因子。

东欧国家政党制度演变后具有以下特点:只有一个政党及少数几个小党能够合法存在;共产党高度集权,地位至高无上,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由平等、合作关系变成了主从关系;保留着苏联所没有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东欧各国共产党时时刻刻受苏联的影响,在党内一有风吹草动,都会引起苏共的反应等。这种苏联模式化的政党制度推行时,曾在短时期内一定程度上适应东欧国情,使东欧国家取得一定的成就。虽然东欧国家政党制度演变后有不同于苏联的地方,但是仍没有摆脱苏联政党制度模式的根本缺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因而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最终导致东欧剧变。东欧国家政党制度的演变为东欧剧变埋下了隐患。

一、东欧国家政党制度演变所带来的隐患

东欧国家政党制度的演变,即照搬苏联模式的政党制度的结果是喜忧参半的,应该说是忧大于喜。虽然东欧国家照搬苏联模式的政党制度使国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毕竟一党制是苏联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此,原本就存在严重弊端的政党制度模式搬到与苏联实际情况不同的国家,必然会给这些国家的发展带来一系列隐患。

(一)东欧国家的工人阶级政党受民主社会主义思想影响

1948年东欧各国共产党先后与本国的社会民主党实现了不平等的合并,使原先处于分裂状态的两个工人阶级政党——东欧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获得了统一。然而它们只是组织上的合并,两党的思想并没有得到完全的统一,一些社会民主党并没有完全放弃民主社会主义思想。因此,民主社会主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东欧国家的工人阶级政党。虽然东欧共产党在政党制度苏联模式化后,不允许有任何不同于共产党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存在。但是东欧共产党忽视了其思想建设,没有不断地加强自身,特别是党内原社会民主党成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教育,因此,一些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意识逐渐变得薄弱。同时党内一些共产党人反对专制,渴望民主,所以原来的一些纯粹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很容易受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侵染。这样,思想理论上的多元化,导致组织上的不统一,这些国家长期以来党内有派。这为后来的东欧剧变埋下伏笔。

(二)东欧各国共产党基本上失去了同盟者,并使他们成为共产党的对立面

为了实现政党制度的苏联模式化,东欧一些国家的共产党不但把资产阶级右翼政党清除出去,而且迫使一些曾和自己合作过的、不反对共产党的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左翼政党解散。虽然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在政党制度苏联模式化后,还保留着一些民主政党,但它们的活动受到很大限制,其组织如同虚设。所以东欧国家政党制度演变后,东欧各国共产党基本上失去了同盟者。其他政党虽然在东欧各国推行苏联的“一党制”模式后被改组、取缔和解散,但是它们的人还在,社会基础还在。他们只不过是从地上转到了地下,从公开变成了隐蔽,从国内跑到了国外,从有可能在共产党团结帮助下成为同盟者变成了在共产党排斥下成为陌路人甚至掘墓人。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与政治反对派联合反对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民主政党,有的就是在多党合作时期与共产党合作过的政党。

(三)在共产党内部所进行的严酷的“大清洗”,使共产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受到很大削弱,政治威信大大降低

为了实现政党制度的苏联模式化,东欧国家从1948年起就对不严格按照斯大林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坚持走民族道路的共产党领导人进行大清洗,对这些人以“右倾民族主义”“铁托分子”“间谍”“特务”等罪名加以清除、审判、监禁和处决。因此,许多人成为斯大林在东欧推行“苏联模式”的牺牲品。“大清洗”在东欧国家造成了无数的冤假错案,使党的威信受到严重损害。而且这场“大清洗”持续时间比较长,直到1954年才结束。因此,长期而严酷的“大清洗”的开展,不但大大削弱了共产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而且大大降低了党的政治威信。这一切为后来东欧发生社会政治危机埋下了隐患。

(四)缺乏党内外人士或其他党派的监督,导致东欧各国共产党的专制和腐败

苏联模式的“一党制”在东欧推行后,共产党高度集权,严重忽视了党内外的民主建设。东欧各国共产党领导人对党做出的决定不允许党内外人士怀疑或争论,凡是对党的政策提出任何疑问的都会被视为背叛。这些国家的统一战线组织只是向其成员传达共产党指示的机构。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所存留的民主政党被排斥在政权之外,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东欧各国在政党制度苏联模式化后形成的这种非民主的、过于集中的、行政命令式的管理体制,导致共产党越来越专制,从而助长了党内腐败现象蔓延,东欧各国出现了一个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特权阶层。

政党制度与国家制度是一体的。正是由于东欧各国在探讨本国的政党制度时没有从本国国情出发,而是照搬苏联模式的政党制度,因此,它们的政治体制存在多种弊端。随着东欧各国的发展,这些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以致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危机频繁发生。虽然这些国家经过多次改革,但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本国的政治体制,以致在20世纪80年代,受苏联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影响,东欧共产党人的思想由“左”转“右”,改革变成了“改向”,东欧各国进入了多党政治无序发展的阶段。这些国家的共产党先后修改宪法、放弃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承认多党制,从而拉开了剧变的序幕。

二、东欧国家政党制度的演变给我们的启示

虽然东欧国家政党制度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演变距今已有半个多世纪,但是它给东欧国家造成的重大影响至今仍存在。东欧国家政党制度演变的经验教训对我们具有以下启示:

(一)坚持和维护国家和党的独立自主

“独立自主就是国家主权独立,在对内对外事务中不屈服于任何外来的干涉和指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国际形势的发展,独立自主地处理本国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1]。各国的党应坚持根据本国情况和自身条件,确定自己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道路,决定自己的方针政策,决不受任何国家的党的强制和包办。由于历史原因及共产党自身力量薄弱,东欧国家虽然表面上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但东欧各国共产党受苏联共产党的控制和领导,逐渐失去了独立性和自主性,亦步亦趋地跟着苏联走,以致东欧国家无法摆脱困境,最后剧变。在当今世界,国家要富强,就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作为领导者,更应该坚持和维护党的独立自主,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方针政策。

(二)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尤其是思想理论建设,提高创新能力

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作为领导者、执政党,其自身建设既关系到其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巩固,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东欧各国共产党长期忙于阶级斗争,忽视了自身建设,尤其是思想理论建设,因而其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不高,创新能力差,缺乏探索精神。所以东欧各国共产党只能效仿苏联的做法,领导人民走不适合本国国情的苏联模式道路,以致东欧各国政治经济危机频繁发生。社会主义各国共产党要使国家稳定发展,就必须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理论建设。共产党必须不断地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实际相结合,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从而提高党的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只有这样,共产党才能在复杂的形势面前独立自主地探索,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正确方针政策,保证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三)正确处理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政党的党际关系

党际关系的正确处理,是坚持和完善政党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条件。东欧各国共产党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教条——宗派主义思想严重,没有正确处理好与其他民主政党的关系,迫使大部分本来可以继续联合的、赞成支持共产党主张的政党解散。即使在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这些还有其他政党存在的国家,共产党也没有充分发挥民主政党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而是大力限制其组织的发展及其职能的发挥。东欧各国共产党没有正确处理好党际关系,以致在20世纪80年代末,东欧国家的民主政党站到反对派的一边,推动了东欧剧变。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正确处理好党际关系。共产党应根据自己的国情,保留那些和自己曾经一起奋斗过的且赞成支持自己主张的民主政党。在多党合作的过程中,共产党不仅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以确保自己的领导地位,还要帮助自己的合作伙伴——民主政党加强他们的自身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只有这样,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才能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健康地发展。

(四)建立健全党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

社会主义国家无论实行一党制还是多党合作制,都需要执政党建立和加强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这是维护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保证。东欧剧变,执政党一个个败在力量并不强大的反对派手中,关键原因是东欧政党制度苏联模式化后,共产党领导人高度集权,没有建立或健全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无论是党内还是党外都没有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的畅通渠道,没有合理有效的交流、沟通和协商对话机制;也缺乏严格的批评监督和制约机制。统一战线组织和几个能侥幸存在的民主政党只是“摆设”。因而共产党的决策不能很好地反映全党和人民的意志,不能制定全面正确的决策,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党内官僚主义倾向越来越严重,腐败现象日益滋生和蔓延,党组织涣散,软弱无力。所以,执政党逐渐失去了对党员和人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甚至引起党员和人民的不满和对抗情绪。因此,我们要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就必须建立健全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

(五)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政党制度

一个国家采取哪一种政党制度,这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该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现实的政治经济制度及发展状况、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国际形势的发展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因此,我们不能把一党单独执政看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普遍特征和必然规律,更不能把苏联的政党制度当成社会主义各国都必须照搬的固定模式。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党制度,各国人民都有权选择适合自己国情的政党制度,并由此实现政治参与、表达政治主张、掌握政治权力。正是因为东欧各国共产党没有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自己国情的政党制度,而是盲目照搬苏联模式的政党制度,才为后来东欧剧变埋下了隐患。东欧国家政党制度演变的历史证明,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外国的政党制度模式,坚持从本国国情的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政党制度。“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2]。特别是在今天,西方国家并没有放弃在社会主义国家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以图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大国干涉小国的情形仍然存在。在这种国际形势下,社会主义国家抵制西方的“和平演变”,抵抗外来压力,坚持走自己的道路,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尤为重要。

我们应以东欧政党制度的演变为借鉴,在新世纪新阶段,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1]郑启荣.新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EB/OL].国史网,http://www.hprc.org.cn,2010/10/19.

[2]邓小平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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