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何 畏
“学习共同体”(learning community)是支撑以知识建构与意义协商为内涵的学习平台,成为信息时代知识创生的社会基础,强调人际心理相容与沟通,在学习中发挥群体动力作用。
学习共同体是学习者在共同目标的引领下,在同伴支持和知识共享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分享、协商、反思等实践活动,以达到有意义学习为目的,以促进个体发展为旨归,以追求共同事业为目标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学校班级学习共同体是由学习者(学生)和助学者(教师)共同组成的,以完成共同的学习任务为载体,以促进成员全面成长为目的的,强调在学习过程中以相互作用式的学习观作指导,通过人际沟通、交流和分享各种学习资源而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基层学习集体。它与传统教学班和教学组织的主要区别在于强调人际心理的相容与沟通,在学习中发挥群体动力作用。
学习共同体不仅是一种群体组织形式或社会关系,更是学习理念、学习方式和一种组织形式中的人、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的活动构成的学习环境的有机统一。
首先,学习共同体是一种体现普遍性与必然性的关系体系。学习共同体是其成员通过共同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而结成的一种普遍联系的关系体系,它包含但又不仅仅局限于其成员的单个意志,体现了一种必然性和普遍性的社会关系。
其次,学习共同体是一种自在自为的理性的共体。“共体”即“公共本质”,泛指与个体相对立的各种范围、“社团”以及社会的一个概念。学习共同体通过“范式”成为一种自在自为的共体。学习共同体既包含了,又超越于学习者个体,是在学习者意识的复杂、多元性中实现了的“绝对精神”。
最后,学习共同体是差别与秩序相统一的实体。它消融了个体的特殊性,达到了有机统一的普遍性和共性,因而使学习者个体获得了新的质的规定性,个体不再是孤零零的个别的和形式的存在,而成为共同体有机结构中的一员。
1.社会强化:建立学习共同体是满足学习者的自尊和归属需要的重要途径。在学习共同体中,学习者感到自己和其他学习者同属于一个团体,在进行共同的学习活动,遵守共同的规则,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和偏好。学习者对共同体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从其他成员身上所得到的尊重感有利于增强学习者对共同体的参与程度,维持他们持续、努力的学习活动。
2.信息交流:学习者与辅导者进行交流,同时又与同伴进行交流和合作,共同建构知识、分享知识。在沟通交流中,学习者可以搜集到不同的信息,看到理解问题的不同角度,而这又会促使他们进一步反思自己的想法,重新组织自己的理解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