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丹(绥中广播电视台 辽宁 125200)
笔者认为,构建新闻伦理体系主要从新闻法律规范制定、新闻行业自律等方面加大力度,共筑当代新闻行业伦理观。
立法有利于我国新闻事业向现代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目前,我国还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但新闻工作的有关规定可散见于各类普通法、专门法及党和政府的管理条例和规范性文件中。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等,这些对新闻立法已经有了明确的思路和大胆的尝试。但新闻法的出台仍有很大阻力。怎样保障新闻自由、法的形式如何界定新闻功能、对特殊人物与政府部门的舆论监督、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新闻侵权纠纷的仲裁、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和道德是否应有明确规定,许多疑问与争议使得新闻立法变得艰难。所以,目前,国家出台的新闻法规性文件还远远不够。缺乏专业新闻法制经验的我们,还需要不断探索,努力完善新闻法制建设。针对当前实际情况,在新闻法律规范建设的过程中,应讲求实际,立足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新闻法决不是单方面授予新闻界权利的法律,它一方面要维护新闻从业人员的正当权益,同时还应规定新闻界所应承担的义务。新闻法应写明采取何种形式管理新闻传播活动,给予新闻报道充分的自由,同时也要限制滥用新闻权力,坚持新闻的真实客观原则,严守国家机密。加快新闻立法也需要借鉴国外的优秀成果,注重实践,总结我国新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着力解决当前新闻立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新闻法律文本。
1.行业自律
从西方新闻行业自律的成果中汲取经验,对于完善我国新闻媒体的道德自律体系十分必要。针对目前我国新闻界存在的伦理问题,需要从行业自身入手,倡导符合我国新闻行业发展状况的自律规范。首先要加强对新闻伦理学习,在理性上认同新闻伦理观,才能够将内心信念转化为个人道德品质。其次,要加强行业制度建设,在行业内设立新闻道德评价制度、奖惩制度、淘汰机制等,使个人对自身违背行业规范和内部制度的失范行为负责。再次,鼓励记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个人行为与集体利益挂钩,相互监督,树立媒体品牌和自身形象。
2.伦理教育
加强新闻伦理教育,要从行业特点出发,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施加道德影响,使之遵循新闻伦理准则,在工作中自觉履行对社会及受众应尽的义务。新闻伦理教育要培养与提高新闻从业者的新闻伦理认识,锻炼新闻从业者的职业伦理意志,陶冶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情感,坚定新闻从业者的伦理信念,并使其形成新闻伦理习惯。新闻媒体应在新闻工作者参加工作之前进行岗前培训,修正并规范新闻工作者的伦理认识。在新闻工作的间隙,定期组织新闻工作者进行新闻伦理培训,开展新闻伦理研讨会,在实践中总结新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1.舆论监督
首先要加强媒体间的监督,充分发挥同行相互制约的作用,建立一套同行间的组织舆论机制可以高效地保证媒体在新闻伦理水平上避免偏差过大。行业内部可以成立媒体道德委员会等机构,这类机构可以规定工作中需要遵守的伦理规范并强化监督,可以对媒体间的伦理道德建设进行评比,最终与利益挂钩,落实到媒体的评优中。近些年来,我国新闻行业间对假新闻等伦理失范现象的监督与揭露为社会监督的进行打下了扎实基础,今后应逐步扩大这种机构舆论监督的范围与力度。其次,在媒体间的舆论监督上升到一定层面时,还应该建立新闻监督专业协会,由专业新闻人士与行业外人士组成,其任务是受理受众对于新闻传播工作的意见,开展相关社会调查工作。
2.受众监督
目前,我国新闻伦理的监督体制并不完善。西方的新闻行业评议会等组织弥补了体制缺陷,许多新闻媒体还尝试在媒体内部增设专职督察员和道德顾问,及时勘察,遏制媒体伦理失范情况的发生。这些组织与个人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新闻伦理的发展进程,其中的合理元素值得我们借鉴。实行市场化之后,政府还应注意扶持民间的社团组织,对新闻媒体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施压,最大限度地保障合乎新闻伦理规范的新闻传播活动。中国新闻媒体应发挥自身优势,将传统文化与西方新闻伦理的精华结合起来,创造适合中国新闻业发展的伦理氛围,才能推动社会发展。■
[1]陈絢.新闻道德与法规——对媒介行为规范的思考.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2]陈力丹.自由与责任:国际社会新闻自律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
[3]郑保卫.当代新闻理论.新华出版社,2003
[4][英]卡伦·桑德斯.洪伟等译.道德与新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5][美]罗恩·史密斯.李青藜译.新闻道德评价.新华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