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总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6月2~4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会同人事司和高级研修学院在北京举办《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各省、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法规处长以及总局相关司局、事业单位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6月2日上午,总局滕佳材副局长以《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题,就如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何破解食品安全难题、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及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过程、理念、重点内容等进行了讲解,并就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提出了要求。
为增强实效,本次培训还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以及总局法制司、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等单位负责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
(摘编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