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平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12)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大量的社会群体聚集到社区,在这里安家落户,把这里当成避风的港湾,赖以生存的家园。社区不仅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最基层的治理单位,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聚集这里,各个阶层、各种矛盾、各种利益相互交织,错综复杂。要有效化解各种复杂矛盾,合理、公平分配种种利益,解决好民生问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社区治理方面进行创新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社区治理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且在实践中努力创新,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实现了政府依法治理与社区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中是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坚持党的领导,可以更有效地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功能。实践中,许多社区根据“党是核心、议行分设”的原则,建立起领导、议事、执行三个层次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对重大问题进行议事和表决,着力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支部为基础,以全体党员为主体、由驻地单位党组织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培育和发展了一批社区民间组织。
按照中央的要求,我国许多城市进行了诸多改革,规范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职能,分工明确,社区自治组织从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全力做好居民自治工作,社区居委会与工作站“不是一分了事,而是更加协调”,“不是工作分离、而是更为互通”。街道办事处集中做好行政性服务工作,现在,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改革,通过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归位和社区的“居站分离”来实现公共部门依法治理与社区依法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社区治理必须以关注民生为前提,以此来作为突破口。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和街办在加快基础性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通过设立区、街办、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加快了相关服务下沉的广度和力度。95%的社区设有便民服务站,初步实现了社区公共服务的人性化、便捷化和科学化。
以深圳为龙头,我国城市社区在探索社区治理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与创新,实践中效果是明显的,影响是深远的。成都等一些城市在“居站分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一站多居”社区治理模式的试点和推广力度。“一站多居”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破解了高档楼盘社区化治理的困境问题。
现代社会,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政府治理不可短缺的补充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政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努力把社区社会化组织孵化与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社区在党政部门的指导下,社区经济合作组织、居民协商议事会、社区文化娱乐组织、社区志愿者等一批组织健康成长起来,成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载体,极大的增强了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文化是社区建设的软实力,是社区发展的强大动力,是一个社区区别另一个社区的显著标志。随着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社区文化丰富多彩,不仅有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邻里节等,还有健身队、舞蹈队、运动比赛以及保健、插花、书法、摄影等休闲文化,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需求。各地在实现社区文化“惠民、便民、乐民、富民”有机统一与良性互动中丰富了文化生活,提升了软实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当前,我国社区治理着重强调的是政府的管理职能,是一种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社区尽管类型多样,但中国特色的社区还处在“行政型”向“自治型”的转型过程中,而且,较长时期,“行政型”社区仍将发挥主导作用。社区治理体制上的成就,可以说基本上形成了政府推动,街道主持,居委会操作,各方参与共建的模式。这种体制,导致了社区治理的“行政化”倾向严重,自治能力不强。基层组织缺乏相应的人、财、物资源的调配权,“费随事转”的原则缺乏具体制度,无法真正落实,造成服务和管理缺失。
社区居民来自五湖四海,区域不同,阶层不同,新的环境使得居民归属感和热情有所减弱。社区居民不愿参加社区公共事务,其原因就是缺乏对公共事务的考量。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试使自己利益最大化,极少考虑公共环境,而公共环境及其有限,如此只会导致整个环境崩溃,大家都没有得到利益。同时,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政治程序建设滞后,再加上观念上的误区,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下降,参与度有所减弱,活力难以激发。
社区治理牵扯方方面面,需要大量的人、财、物等公共资源的投入。而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匮乏,培训极少,针对性差,难以适应社区建设需要。所需配套资金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更缺乏可持续的战略思维,运作中,常常遇到各种阻力和障碍,挪用、占用、套用资金现象时有发生。社区治理所需的卫生、体育、文化等设施还不够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社会组织没有适应新的形势快速发展,导致社会资源不能很好利用,一些民间组织,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社会影响不大,缺乏相应的组织和管理,独立运作能力不强。在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中,一些社会职能转移到街道多,而转移到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少,甚至常常落空。有时候,受官僚主义和官本位的影响,使得一些非盈利的组织及别的社会团体想参与社区治理,却到不到应有的鼓励与支持,一些部门甚至设置重重障碍,加以干扰阻挠。这样就导致了社区治理只能由单一的政府主导,多元化程度不高。另外,社区治理法治理念普遍缺乏,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水平不高。此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走调现象较多,直接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社区工作的主题是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的提高,再加上社区居民的需求差异化较强,这就更加凸显出服务型社区的重要性。服务型社区就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以服务居民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模式。
构建服务性的社区应遵循以人为本的思想,处处体现服务居民的意识,这是社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一,要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社区治理中的各种角色必须定位准确,我国的社区治理职能属于政府职能,政府是社区的最终管理者,也是主要管理者。因此,将政府的角色定位为为民服务是构建服务型社区的必然要求。要加强社区工作者的思想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区治理沿着服务型社区的方向健康发展。第二,加强社区服务队伍的建设,在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中,要有一整套科学、公平、公正的选、育、留、用人才机制,严格考评标准,努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合理的奖惩机制,真正形成一支责任心强、工作认真、态度热心的社区服务队伍。积极吸纳志愿者,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激活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第三,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产业。政府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产业,政策上予以支持,资金要大力倾斜,相关的配套措施要完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使得服务型社区的治理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改善社区服务环境,延伸和拓宽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服务产业在服务型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创新在社区治理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服务型社区的构建更是重点的重点。要从社区服务机制、社区服务产品、社区服务方式的提供等方面进行探索尝试。社区治理要变管理为治理,突出居民在其中的主体地位,把自上而下的命令式治理模式变为政府、居民、社会等组织的共同协商治理,政府要凸显其服务角色,而不是管理角色。在社区服务产品创新方面,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拓宽服务领域,延伸下沉的服务意识要强,根据社区的特色,居民的个性要求,努力提供高质量,深受居民欢迎的服务产品。在社区服务方式提供方面,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组织参与进来,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居民各种服务。变政府单一主体的服务模式为多种主体的服务模式。
社区治理的主体是居民,客体也是居民,实践中,必须真实反映居民的意愿,紧紧围绕居民的利益来开展各项工作。治理过程中,广泛开通各种渠道,有效吸引社会资源,真实体现民意,激活居民的参与意识,通过各种政策和激励措施,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便利,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有机吸纳志愿者,让更多的志愿者愿意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会,体现价值。一定要牢固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使社区治理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而是政府主导、居民、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努力打造社区治理的亮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人性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