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永刚 李志宏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12)
群众路线是我党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党的生命线和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无疑已取得了初步的效果。但如何使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认为必须固化于制。即围绕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只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各项制度,才能使党和群众的联系常态化长效化。建章立制应成为此次活动的重要环节,并在此基础上经常抓、长期抓。制度建设要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便于操作、执行有力。
加强思想教育是党员干部增强理论修养、提高思想认识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真正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长效化、常态化,只有从理论学习、从思想认识层面解决问题。因此,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保障措施,把群众路线教育内容纳入整个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学习培训制度,学习培训要分类型、分层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课程、有考核、见实效。
首先,把群众路线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党校、干校学习培训课程,也可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一些群众路线教育的专题培训。采取专家讲座、主题发言、专题研讨、互动交流等形式,有计划地系统学习党有关群众路线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的有关精神。着眼于群众路线教育,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群众观点不断学习、不断教育、不断武装。使党员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上弄清、理性上认同,再进一步从确立信念、构建文化、知行统一等方面加以强化。要注意创新学习培训的方法和载体,努力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其次,把群众路线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拓宽途径,创新载体,增强效果,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辅导、专题研讨、交流体会、知识竞赛、读书征文、谈心沟通、自我批评等形式,努力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现实意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最后,把党的群众路线等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相结合。通过考评促进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由“知”到“行”的转变,实现在理论自觉、文化自觉基础上的实践自觉。另外,宣传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好新闻、理论、文艺、网络四个方面的宣传,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时效性,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建立健全体现党的群众路线的干部任用制度,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入口关,坚持用好的作风选干部,选拔作风好的干部,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视、得到重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防止和严厉惩治跑官要官买官等腐败现象。建立健全体现党的群众路线的干部任用制度,就是要建立起以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能力为内容、以群众有效参与为机制、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多种评价形式为手段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群众参与、信息通畅、评价客观、互动良好的选拔任用机制。
首先,增加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在干部任用中的知情权。透明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与满意度的基础,透明度决定着公信度与满意度。也只有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才可能营造和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在工作环节上,要明确知情内容,畅通群众知情渠道,让群众了解和明确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选拔干部的方法与程序、选拔干部的条件、群众参与选拔、监督选拔的途径等。要拓展知情范围,严格实行用人标准、工作程序、选任结果“三公开”,保障群众在推荐、考察、公示三个环节的知情权。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工作程序不变通,选任结果不遮掩,坚决改变“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
其次,突出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性,扩大群众在干部任用中的参与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尽可能多地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要尽量在干部选拔的各个阶段扩大参与范围,保证民主推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扩大群众各个环节的参与途径。在民主推荐、民主考察、民主测评、酝酿过程和决定过程的各个环节,应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应在大范围公开的不在小范围公开,能多公开的不少公开,能让群众参与的尽量让群众参与。
最后,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尊重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选择权。就是要让群众充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表达自己的意愿,使群众拥有和行使选拔干部的权力。要坚持群众赞成率低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提拔。
民主决策是指决策过程中要有民主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信息全面向群众公开,确保决策顺民意、集民智、合民利。实行民主决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实行民主决策,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切实转变决策方式,优化决策行为,提高民主决策质量。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建立健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民主决策制度并有效地贯彻执行。
首先,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首先要有民主意识。决策,攸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为“众人之事”,需要众人的态度、立场和意志。要树立民主观念,摈弃"官本位"思想,防止决策中"谁权大,谁说了算"的现象,坚决杜绝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和领导者个人独断专行。牢固树立人民主体思想,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决策实践中尊重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通过民主决策实现科学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其次,保障群众参与决策,充分征询群众意见。人民群众参与决策既是民主决策的体现,也是民主决策的保障。要通过公示、听证等制度,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决策过程,充分表达决策意愿。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鼓励大家畅所欲言,有效激发人民群众智慧;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要注意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还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
最后,要健全民主决策规则,完善民主决策程序。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决策权,建立分级决策的体制,实行决策前的论证制度、决策中的票决制度和决策后的责任制度,实现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要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要坚持把合法性审查、科学论证、集体讨论、征询意见、决策信息公开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要环节。科学严密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只有按程序决策,才能有效防止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群众利益诉求是指人民群众表达利益愿望、维护利益权利、反抗利益侵害的行为。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让人民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科学的、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的民意表达制度。
首先,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要适当增加农村人群和基层群众在各级人大、政协等组织的代表名额,让不同的利益主体都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平等机会。
其次,改革和完善信访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回复制度,推行信访受理责任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基层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及时了解、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监督制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搭建公民参政议政的平台。只有从制度上保障落实人民群众的话语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才能让群众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
第四,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作用。群众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必须依靠行政和社会的力量给予支持和维护。各级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应对其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相关政策应充分关注弱势群体并适当向其倾斜;在民主基础上建立的工会、妇联、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往往代表特定人群的利益诉求,它们在实现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方面起着桥梁和中介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类社团组织以及各类协会的权益保护作用。
第五,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能够迅速将群众的利益诉求广泛传播,引起社会关注,凝成社会焦点,很容易为党和政府所注意和重视。它为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的通道。所以,要在规范现有利益表达方式和渠道的同时,重视大众传媒利益诉求表达平台的构建。
调查研究是人们了解社会情况、取得正确认识的根本方法,也是我党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对于全面认识中国国情,正确制定和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起了重要的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调查研究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得失成败的大问题……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都要求我们的领导工作和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和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真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可以这样讲,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就是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但要使其长效化、常态化,还必须构建起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调查研究制度。
首先,坚持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两条原则。调查研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要倾听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的情绪,感受群众的疾苦,总结群众的经验,吸取群众的智慧。既要听群众的顺耳话,也要听群众的逆耳言;既要让群众反映情况,也要请群众提出意见。调查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具有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对调查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和各种问题,要坚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调查研究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不能带着事先定的调子下去,而要坚持结论产生在调查研究之后,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
其次,抓好调查与研究两个环节。调查研究不仅要调查,更要研究。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调查结束后一定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把零散的认识系统化,把粗浅的认识深刻化,直至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
最后,坚持和完善已有相关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先调研后决策的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对本地区、本部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问题,应坚持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出台,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坚持和完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调研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调查研究,拿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重大课题的调研;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制度。这是防止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从党的群众路线基本表述看,非常简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总共才22个字。但真正做起来,则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还必须把这一项项日常、基本工作,从其内容、原则、程序、要求等方面确定下来,并纳入制度建设轨道,形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联系与服务群众的基本工作制度。
首先,建立党员干部主动走访服务群众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中间去走访,放下干部架子,倾听群众呼声,虚心向群众学习,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批评,努力了解民情,化解民怨,赢得民心。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主动为群众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真情。
其次,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联系点,以此为平台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直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想、所急、所盼。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中了解基层情况、感受群众疾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真正把爱民之心、为民之举、富民之策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特别是要选择困难大、问题多、矛盾集中的地方作为联系点,帮助查找原因,解决问题。
第三,建全和完善党员干部接待群众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接访、约访、回访以及定期信访接待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大力推动接访下访工作常态化。党员干部要通过热情接待群众,深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有效化解基层矛盾。要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对涉及面较大、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处理的信访案件,要明确领导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四,建立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制度。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组织引导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的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解决群众实际生活中的困难,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的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要明确帮扶内容和要求,设法解决贫困群众吃得饱、穿得暖、上得了学、看得起病等基本生活要求。结对帮扶可以与年青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机关干部下乡等结合起来。
第五,建立和完善民生工程公开承诺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谋划每年要做的民生工程,从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际需要出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着手,确保每年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并要公开承诺、认真践诺、落实到位。
要推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改进作风长效化、常态化,还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监督制度,这是确保践行群众路线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为此主要应在以下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首先,公开透明的考核评价制度。要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工作考评、政绩考评体系。在考评内容上要提高为民服务、改善民生、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的比重,从根本上改变GDP决定一切的倾向。要把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方法步骤等体系化、指标化、科学化。要建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考评档案,并注意将考评结果及时、准确录入档案,以便之后对考评结果的运用。
其次,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监督制约制度。要有明确的、透明公开的监督内容、监督标准、监督程序。要实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大视野、全范围监督,切实做到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要强化群众监督,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要重视媒体、网络等监督载体,也可设立专门的监督信箱、监督电话。总之,“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通过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在为人民服务上。
第三,建立健全奖优罚劣的激励惩戒制度。要运用好联系群众、作风建设的考评结果,要以奖优罚劣为原则,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要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问题较大的、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从严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干部的退出机制。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要在严把党员“入口关”的同时加快构建不合格党员干部的“退出机制”,对严重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的要及时清理出党员干部队伍。
要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改进作风长效化、常态化,健全制度是基础、落实制度是关键。制度建设,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制度不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束之高阁、当作摆设,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首先,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这是保证党的群众路线制度真正落实和执行的关键。目前许多问题不是表现在制度的缺乏上,而是表现在制度的执行上,甚至是在执行上表现得太差,以至于很多制度及其不断追加的制度都沦为一纸空文。如果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就可能上下一心,共同执行制度、落实制度。相反,则可能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自上而下践踏和破坏制度。
其次,营造好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有关制度的良好氛围。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长期以来,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特别重视人情、关系、面子,而对制度、法律缺乏应有的尊崇与敬畏,对“潜规则”、“变通”充满热情与喜好。直到现在,许多部门单位对制度重制定轻执行,许多党员干部并没有真正树立起制度理念。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就必须强化制度的学习培训,加大关于制度的教育、宣传、舆论力度,领导干部不仅要身体力行,还要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大力营造尊重制度、严格遵守制度的氛围,把制度理念、执行意识与群众观念一起渗透到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思想观念中去,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有关制度的良好氛围。
最后,加强监督检查及奖惩力度,确保各项群众路线制度落到实处。要重视执行和监督载体的落实,要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不时紧时松。要对群众路线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畅通群众举报与信访渠道,充分动员广大群众监督制度的落实执行。对严格执行制度者表彰奖励,对违反与破坏制度者严肃惩处。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出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确保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1]徐辉.《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辅导读本[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3.
[2]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
[3]齐卫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接受群众监督[J].理论探索,2012(3).
[4]冯湖.制度建设是群众路线的重中之重[N].光明日报,2013-09-11.
[5]张志明.以制度建设维护群众路线[N].学习时报,2013-07-15.
[6]吴桂芹.党的群众路线亟须制度创新[N].中国改革报,2009-04-24.
[7]王焕平.贯彻群众路线 从制度建设着力的思考[N].中国经济时报,2014-04-02.
[8]梁军峰.从“群众路线”到“制度问责”[N].学习时报,200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