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喜娟,魏润生,宋建国,王文莉
(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 兰州,730046)
兽医实验室的样品管理是贯穿于整个检测过程的重要环节,其管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检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决定着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客观公正性。因此,加强兽医实验室样品管理,实施对样品接收、识别、流转、贮存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对实验室自身建设,以及实验室管理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
1.1建立样品管理程序
检测样品由样品管理员统一接收,在接收送检样品时应填写《检测业务委托协议》和《接收样品登记表》。样品管理员应对样品进行详细检查,包括样品包装、标识及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泄露;对照采样单核查样品名称、采样地点、样品数量、性状等信息;样品是否损坏、污染或已过有效期。若检查样品有异常,或与检测方法规定的条件有所偏离时,样品管理员应在《检测业务委托协议》、《接收样品登记表》如实记录,并与客户沟通,取得客户认同。如果对样品是否适用于检测有任何疑问、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对要求的检测规定得不完全,实验室应询问送检单位或委托方,反馈信息在检测业务委托协议的备注栏中说明。不合格样品应拒绝接受。
1.2样品的唯一性标识
样品管理员应作好样品登记,确定样品唯一性编号。实验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自己的样品编号方法,唯一性编号有两个作用:其一,确定样品身份,是样品在检验、保存等流转过程中的唯一号码。其二,保证了样品信息和样品的分离,排除了实验数据的人为干扰因素,有效保护样品信息。
1.3样品状态标识
样品测试状态标识可分为“待检”、“在检”和“检毕”3种。样品状态“待检”和“检毕”由样品管理员标识;样品状态“在检”由具体检测人员标识。样品在足够检测的同时,还需要留样,以便复检,并且留样样品标识中应含有保留期限的信息。
2.1检测前样品的处理
实验室制样人员根据本实验室样品编号规则对样品进行编号,应与原始编号一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对棉拭子样品,应逐个检查样品容器中保存液是否达到1mL,棉签是否浸泡在保存液中,保存液不足的应添加到1mL。对血清样品应逐个检查血清量,保证血清量足够检测及复检。对组织样品,检查组织的量,预留原始样品的50%以上作为备样(如果原始样品较少,至少要预留0.5g),等检样品在研磨后,以1:1比例用PBS稀释,如稀释样品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则必须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请示处理方法。
2.2混样
分子生物学检测中如样品量特别大时可以进行混样,当样品被检验为阳性时,需要对原始样品重新逐个制样后进行检验。混样操作必须用微量移液器进行,不得使用注射器等其他器械。必须在同一检验总体中进行混样,不同检验总体的样品不得混样(样品来源的群体称为总体,可以为畜禽群、养殖户、场、村等)。对棉拭子样品,一般是禽棉拭子,数量较大时,不超过5个原始样品可混成一个实验样品(要平均混样),混好的样品需满足4次以上试验使用。脏器等组织样品一般不允许混样,如样品数量巨大,在征求技术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将采自同一家畜(家禽)的不同组织混成一个样品。血清样品一般不允许混样,如样品数量巨大,在征求技术负责人同意后,可在同一检验总体中进行混样,不超过5个原始样品可混成一个实验样品。
2.3备样保存
棉拭子和血清原始样品制样后要分出备样保存。备样量保证在0.6mL以上,如果样品量不足,添加保存液至1mL后,再进行备样。组织样品在混样前或检测前至少要预留原始样品的50%以上作为备样;如初检为阳性的样品,至少要预留0.5g原始样品。
3.1样品管理员在进行样品符合性检查、标识、登记和制样后,应填写《检测任务书》和《样品流转卡》,并通知检测人员领样。
3.2检测人员领取样品时,应对样品的状态进行有效性确认,包括样品数量是否准确,样品状态与相应的检测方法中所描述的正常状态是否偏离,盛样容器是否完好等,检查无误后在《检测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3.3样品流转过程中,除样品编号需转移和样品测试状态需标识外,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随意更改样品编号。检测原始记录应使用样品编号。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分样和移样的样品标识转移工作。
3.4样品在制备、检测、传递过程中应加以保护,避免变质、污染或受到非检测性损伤,并且对以上每个环节做好详细记录。检测人员将样品标识为“在检”检测状态,检测完毕后将样品返还样品管理员,由样品管理员将样品标识为“检毕”检测状态。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样品的重要性在《检测任务书》备注栏中注明留/余样保留期限信息。
4.1样品管理员认真核对样品无误后,按照留/余样保留期限信息进行储存或处理。
4.2样品管理员在储存样品或因检测需要取出样品时均应填写《样品储存和处理记录》。记录应包括检样编号、储存日期、样品柜编号,样品处理时间、人员;领取样品的数量、时间、人员等必要信息,样品管理员都要做好详细记录,便于追溯。
4.3在实验样本需要低温保存时,冷冻冷藏设备必须有足够的容量和满足样本保存所要求的条件。样品储存设备应足够保存所有的实验样本,并具备保持样本完整性和不会改变其性状的条件。样品保存室应卫生清洁,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每天做好冰箱冰柜温度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如冰箱冰柜损坏或停电),要及时汇报实验室负责人,做好样品转移,防止样品损坏。
4.4样品须分类定位存放,标识清楚。对于有生物危害性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对于贵重样品必须存放于指定地点,采取防护措施。对留/余样应有弃置规定,确保样品中的病原微生物不会传播扩散。
4.5样品保存时间以本实验室规定为准,一般为检测报告签发后15天,特殊样品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保存期限,另行保存。样品保存期满后,由样品管理员或样品管理员委托实验室检测人员进行处理,对于具有生物危害性的样品参照《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处理。处理样品后及时填写样品处理记录。
5.1对废弃样品进行分类,包括全血、血清、动物组织、体液标本、粪便、棉拭子、抗凝血、实验动物尸体、动物产品等。由于以上样品均可能含有病原,必须进行高温高压处理,将分类好的废弃样品装入医用垃圾袋(可高温高压)中准备无害化处理。
5.2高温高压处理条件为:在1.05-2.0kg.cm压力下(温度为:121.3℃),维持20~30min.
5.3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对环境造成生物污染的废弃物,以及养殖场和其他单位送检的动物血清、脏器、皮毛和其他材料,回收后由专门人员随时无害化处理。
5.4各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样品都必须于每日定时送到污物存放间分类投放到垃圾桶内,由样品处理员统一进行处理。
5.5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弃样品,回收后集中交由省环保局备案的有资质的废弃物品处理机构处理。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质量定期监督工作,把样品管理作为审核、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样品管理的质量体系文件对样品进行管理,对文件的执行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监督,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整改意见,来提高样品管理水平。
样品管理是兽医实验室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保证实验数据准确、公正以及可追溯的重要保证,也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必要途径。样品管理工作琐碎,注重细节,需要耐心对待,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才能有效提高样品的管理水平。实验室只有样品管理的可靠公正,才能确保检测数据的可靠公正,保证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行,从而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