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喜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1)
“家谱”又叫“世谱”、“宗谱”、“族谱”、“家乘”或“家牒”,单称则叫“谱”。皇室之宗谱是名“玉牒”。关于家谱产生的时间,杜泽逊先生以为“应当起源于父系社会”。①通过对一些记载家谱内容之书籍的观察可知,家谱的中心内容是记录世系。通常有以图表形式表达者,所谓“旁行斜上”②。它以男子为主干,按照血缘关系,先父后子,先兄后弟,依次排列,妇女则被附于男子之下——女儿附于父亲,妻子附于丈夫。并且值得注意到的是,在此谱系之中,一般仅记男子之名,女子则只称“某氏或某某氏”,而不书名。如此,则说家谱是一种父系社会下的产物亦不无道理。
杜泽逊先生在其《文献学概要》一书中指出,“尤其是帝位禅让制度被世袭制度代替之后,世系就十分重要。”③考察宗谱的写作来由,则首先不得不先将它与中国古代宗法制的关系做一简单交代。在上古三代之中宗法制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周代。这个号称有着八百年历史的王朝,之所以能维持如此漫长地统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宗法制的存在。它是一个犹如金字塔般的体系,由家庭内部的嫡庶之分,上升到国家制度则有等级之别。在此体系内,帝王一系是世袭王位的,称为“大宗”,其他兄弟作为非王位继承者则被分封到各地区做诸侯,就是“小宗”。通过“授土授民”的方式,小宗接受大宗的领导,“国家”的概念渐渐形成。虽然周代最终不可避免地走进历史循环的怪圈,然而事实上中国古代社会的治理,便是在此种模式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家与国的关系显得如此的自然,又顺理成章,反映在伦理纲常上便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圣训教导。作为一种人生之理想,则有儒士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地追求,这其中不外乎从“家”、“国”二字上着力。宗族与宗族制事实上已经俨然成为君主专制统治的基础与支柱。与此同时,作为宗族关系的记录——家谱与政治的密切关系也就在情理之中。郑樵在其《通志·氏族略》中便说“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今南方诸蛮,此道尤存”④,又说“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⑤从此段文字中,除了能够了解到一点有关古人的等级观和婚姻观之外,恐怕更应该深入地意识到,这其实也是一种巩固权力和扩大影响力的方式,即古人通过姓氏来区别尊卑,维持已有之权威;通过婚姻来增强外援,强化统治阶层的力量。虽然“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⑥,多少给人一种贵族没落的感觉,但通过不断确认自己的姓氏与姓氏所在地望的方式,旧贵族们在回顾辉煌历史的同时,更多的是为了唤起当朝统治阶层的注意,以希获得一点与新兴贵族平起平坐的权利,而此种呼吁似乎也得到统治者的重视。为了保证宗族的纯洁与宗族关系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在中国历史的很长时间之内,家谱的编撰受到官方的干预,一般人不可随意胡诌。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似乎也可以认为,家谱的产生其最初的目的乃是为政治而服务的。
有关中国早期家谱的情况,司马迁在《史记·三代世表》中说到“五帝、三代之记,尚矣。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周以来乃颇可著。”⑦又曰“余读谍记,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稽其历谱谍,终始五德之传,古文咸不同,乖异。夫子之弗论次其年月,岂虚哉?于是以五帝系谍,尚书集世纪黄帝以来讫共和为《世表》。”⑧由此看来,则中国家谱确实产生甚早,且有帝王之谱和诸侯之谱的区分。要之,都是贵族之家谱。在西汉的时候,国家仍然存在着某些记载上古世系的谱牒,所以太史公在作《史记》的时候能够用以参考。然而,班固在历数《太史公书》编撰所用的原始史料时,仅仅提到了《世本》。⑨即便如此,笔者只能认为,可能是此书较之他本更有条理和代表性的缘故,所以班氏举一书名以概括此一类书而已。又郑樵言“凡言姓氏者,皆本《世本》、《公子谱》二书,二书皆本《左传》。然左氏所明者,因生赐姓,胙土命氏,及以字、以谥、以官、以邑,五者而已。”⑩是除《世本》外,还另有一本《公子谱》应当也是一部记载古代世系的有条理之书,所以言姓氏者才会本其而作。二书在内容叙述上都有承袭《左传》之处。可惜《公子谱》已不可见。在没有看到其他谱牒的情况下,研究者似乎也只有通过《世本》才能全面、系统地认识当时的谱牒。关于《世本》,《汉书·艺文志·春秋类》的著录是十五篇,其注云:“古史官记黄帝以来讫春秋时诸侯大夫。”《史记集解序》司马贞《索隐》按:“刘向云:《世本》,古史官明于古事者之所记也,录黄帝以来帝王诸侯及卿大夫系谥名号,凡十五篇也。”《隋书·经籍志》则作两卷。该书流传至今,自是一幸事,而能及集其大成者则有(汉)宋衷注;(清)秦嘉谟等辑之《世本八种》(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对于《世本》一书之体例与内容,姑从《世本八种·王谟辑本》的《序录》中做一了解,其言“仍略仿原书体例,编为二卷,而以帝王诸侯卿大夫世系为上卷,姓氏篇、居篇,作篇为下卷”。(此书所叙以世系为主,附以人物之相关事迹,诚为纪传体之萌芽。)
以上所论,可以将其视作一个有关古家谱的引子,这些家谱所产生的历史区间,在历史学上被研究者称之为“先秦时期”。自汉至五代十国的这段漫长历史中,中国家谱的发展情况如何?笔者试引以下两段文字做一说明。
《隋书·经籍志》云“汉又有《帝王年谱》,后汉有《邓氏官谱》。晋世,挚虞作《族姓昭穆记》十卷,齐、梁之间,其书转广。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记其所承。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其《邓氏官谱》及《族姓昭穆记》,晋乱已亡。自余亦多遗失。”
又《通志·氏族略》云:“姓氏之学最盛于唐,而国姓无定论。林宝作《元和姓纂》,而自姓不知所由来。汉有《邓氏官谱》,应劭有《氏族篇》,又有颍川太守聊氏《万姓谱》。魏立九品,置中正,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各有簿状,以备选举。晋、宋、齐、梁因之。故晋散骑常侍贾弼、太保王弘,齐卫将军王俭,梁北中郎咨议参军知撰谱事王僧孺之徒,各有《百家谱》。徐勉又有《百官谱》。宋何承天撰《姓苑》与后魏《河南官氏志》,此二书尤为姓氏家所宗。唐太宗命诸儒撰《氏族志》一百卷,柳冲撰《大唐姓系录》二百卷,路淳有《衣冠谱》,韦述有《开元谱》,柳芳有《永泰谱》,柳璨有《韵略》,张九龄有《韵谱》,林宝有《姓纂》,邵思有《姓解》。”
从以上叙述,研究者可以想象其一时之盛况。然而,令后人感到遗憾的是,这许多的家谱却随着时间地推移,渐渐地消亡。(当然,也可能是由于史官对此方面材料的忽视。)据《隋志》史部谱牒类统计,“(凡)四十一部,三百六十卷。(按:如果除去《钱图》、《钱谱》和《竹谱》三书,则著录者应为三十八部,三百五十七卷。)通计亡书,合五十三部,一千二百八十卷。”《旧唐书》所著录的谱牒为五十五部,共一千六百九十一卷。《新唐书》则有“十七家,三十九部,一千六百一十七卷。(王元感一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通志·艺文略·谱系类》著录凡一百七十部,总计二四一一卷。各史《艺文志》、《经籍志》以及《通志》所记载的家谱数量,实际上仅仅可以看成是其冰山一角。通过对这些家谱地分析,郑樵认为“其书虽多,大概有三种:一种论地望,一种论声,一种论字。论字者,则以偏旁为主;论声者,则以四声为主;论地望者,则以贵贱为主。然贵贱升沉,何常之有,安得专主地望?以偏旁为主者,可以为字书。以四声为主者,可以为韵书。此皆无与于姓氏。”㉑至于此类家谱的编排到底如何,则马端临《文献通考·史部·谱牒》中有关两部唐代谱牒的记载为研究者提供了点信息。首先是《姓源韵谱》一卷,“陈氏(陈振孙)曰‘唐张九龄撰,依春秋正典、柳氏万姓录,世本图捃摭诸书纂为此谱,分四声以便寻阅’。”㉒其次则是《元和姓纂》(十一卷),引晁氏(晁公武)曰“唐林宝撰,元和中封阎某,于诸家姓氏写太原,其人乃言非本郡。宪宗令宰相命林宝纂诸家姓氏李氏时,各依四声类集每韵之内,则以大姓为首。”㉓
又郑樵云“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历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博古通今之儒知撰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订详实,藏于秘阁,副在左户。若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24由此文字出发,则又可以将五代以前之家谱大致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官方所修之“簿状”,另一类是私家编纂之“谱系”。而此前所叙述的有关家谱的情况,其实则更侧重于前者。虽然各家书目中也有一些私家之“谱系”的著录,然而关于其如何撰写及其包含的内容则没有提及。这一方面则可能是由于前代目录学发展还不成熟以及官方史书对于私人所撰之“谱系”不甚重视所造成的。至于是否因为私人“谱系”秘而不宣而导致后世不知其详,则仍要存疑。因为按理说私人之“谱系”既已上之官方,且官方之正史已为之著录,则此类“谱系”便不存在秘而不宣的问题了。
早期的家谱主要是帝王诸侯之宗谱(这样的谱牒其实是一种权力的继承凭证),其目的便在于保证帝王、诸侯、卿大夫之社会地位的传承。汉魏以来之谱牒修撰,都由官方来主持,因为与当时的选举制度有关。(这其实是社会对某些特定家族在文化继承上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预设。在那个环境下,它假设某些特定家族仍然具备某种文化实力,足以胜任治国安邦之能力,所以将其推崇。)然而,“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㉕。至此,则我们有关五代以前家谱的叙述算是有个小结。然而,我们需要说明的是郑樵所说的“其学(这个“学”自然是谱牒学)不传”,是官方不传,还是私家不传,亦或者是官私都不传?笔者以为,应该是官方修谱之学不传,私家之撰谱之学仍然在发展。因为在距离其时代不久之北宋,便有苏洵和欧阳修有关私人家谱的创制。㉖又马端临《文献通考》中所著录之宗谱共二十一部,四十九卷,也有包括宋代之私人家谱。
注释:
①杜泽逊撰:《文献学概要(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2012年重印),第278页。
②(刘)杳云:“桓谭《新论》云:‘太史<三代世表>,旁行邪上,并效周谱’。”见(唐)姚思廉撰:《梁书·刘杳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16页。
③杜泽逊撰:《文献学概要(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2012年重印),第278页。
④(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一》(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2页。
⑤(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一》(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页。
⑥同上。
⑦(汉)司马迁撰;(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617页。
⑧《史记》(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618页。
⑨班固言司马迁作《史记》“据左氏,国语,釆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或‘大’)汉。”见(汉)班固撰:《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737页。
⑩(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一》(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页。
⑪(汉)班固撰:《汉书》(中华书局1962 年版),第1714 页。
⑫(汉)司马迁撰;(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4008页。
⑬(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中华书局 1973 年版),第988页。
⑭(汉)宋衷注;(清)秦嘉谟等辑:《世本八种·王谟辑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页。
⑮(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中华书局 1973 年版),第990页。
⑯(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一》(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页。
⑰(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中华书局 1973 年版),第990页。
⑱(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中华书局 1975 年版),第2013页。
⑲(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中华书局 1975 年版),第1502页。
⑳(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591页。
㉑(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一》(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页。
㉒(元)马端临撰:《文献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0年版),第1709页。
㉓同上。
㉔见《通志·氏族略第一·氏族序》,第1页。
㉕同上。
㉖元朝人程复心《辋川里姚氏宗谱》卷一《家乘原序》说苏、欧各创谱式“其间辨昭穆,别亲疏,无不既详且密,实为后世修谱者法”;又明人邱濬《大学衍义补》卷五三中说“唐以前官修族谱,宋以后私家自修,首自卢(庐)陵欧阳氏和眉山苏氏而家”(按:是说以为宋以后才有私家修谱,似不甚准确)。此二说转引自冯尔康著:《清史史料学》(故宫出版社2013年版)第307页,“修谱理论的总结和宗谱体例”条。
[1]杜泽逊.文献学概要[M].修订版.北京:中华书局,2008.
[2]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3]郑樵撰.通志:二十略[M].王树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9.
[4]司马迁.史记[M].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3.
[5]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6]魏征,令狐德棻.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7]宋衷,秦嘉谟.世本八种[M].北京:中华书局,2008.
[8]刘昫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9]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0]马端临.文献通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11]冯尔康.清史史料学[M].北京:故宫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