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平 姚天春
近年来,钟祥市国土资源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法治国土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上档升级,实现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双赢”,被授予“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引领法治理念。立足强素质、上水平,坚持每周一节法治教育课,涉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内容,参学率95%以上。每年举办1至2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法治讲座,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调研文章每年不少于3篇。经常性邀请政府法制办、司法、上级部门专家来局讲法、评案,规范相关执法文书。坚持学用相结合,严格执法,大力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推进法治宣传。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配以媒体、宣传栏、标语、专题讲座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适时举办各级干部、国土协管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相关法律素养。
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健全了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公文处理、业务会审、行政执法公示、处罚听证、大要案移送处理以及首问负责、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48项规章制度。围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做好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实施等工作,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形成了8个方面的改革举措,并经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建立共同责任机制。以国土、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环保、电力及乡镇政府为成员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以国土、监察、司法为主题的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机制不断完善,市公安局驻国土局民警室、胡集派出所驻胡集国土分局民警室挂牌运行,不定期会商会审,发现重大违法行为,迅速实行部门联动,进行严厉打击。今年已实施有效联动6次,受理“12336”举报20余次,会同民警室蹲点、守候50余次,制止违法行为30余起,发现率、制止率100%。
严格执法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原则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发现正在进行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先制止、再调查处理,并按时报告、报结。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慎重查办,今年上半年办理的11起案件,做到定性准确、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得当。
围绕全市“区域领先,争创百强”的战略目标,从未来发展、持续发展、转型发展的角度出发,切实履行管理职能,真正做到了惜土如金、守土有责、用土有方,国土资源“双保行动”“法治惠民”成效明显。
各级政府将国土资源管理摆上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并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加强全面协作,实现齐抓共管,形成国土资源“大家用、大家管”的工作新格局。
严格按照法定职责、程序和权限实施管理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行为全面进入依法、规范、有序的轨道。耕地保护推陈出新,服务发展保障有力,占补开发重质增量,集约用地升级增效,矿产开发规范有序,农民权益有效维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书17万份,基本农田保护率85%,整治土地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进入全国示范区行列;坚持节约优先、集约高效,报批各类项目用地近1000公顷,增减挂钩储备指标220公顷,盘活利用存量闲置地670公顷,土地出让收益超30亿元,获全国国土资源集约节约模范县(市);矿产资源整合、矿权设置、开采利用规范有序,磷矿资源保有量8.3亿吨;完成了全市地质环境普查,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治理及时有效,无地质灾害引发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被授予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