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亚明
一、农业综合开发实施情况及管理现状
1.创新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活力
机制创新是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动力和保障,近年来,我县在创新中求发展。
一是以规划为先导,高起点规划。在规划上,我县紧紧围绕县农业产业规划和各镇(街道)的地理条件,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并不断提高开发标准。按照整体规划、分年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治理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科技推广项目,使项目实施内容与项目区的基础条件及产业发展相结合。
二是落实立项制度,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立项前首先组织农业、水利等部门及项目单位的镇(街道)领导及专家进行座谈论证,分析建设项目可行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在确定实施方案时,通过现场勘测、实地规划,认真听取有关部门、技术专家、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确保实施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是理顺县农发办管理体制。我县自2002年开始将农发办机构纳入县财政局,目前共有农综专职在编人员4名,统一由财政局考核和管理,县财政视年度项目量每年预算安排农综事业费,确保人员支出及日常管理支出需要。
2.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实施水平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立项前、规划设计通过后、招标完成后分别在项目涉及镇(街道)、村进行公示,增加项目和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对超过5万元以上的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从2003开始,对涉及公共安全的桥梁、水闸、道路工程全部实施监理制度。
二是规范资金监管。认真落实资金配套计划,县财政每年将县配套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安排,确保县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严格按计划筹措镇(街道)村和农民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财政资金实行 “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的“三专”管理制度,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规范运作。
三是落实建后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与项目区镇(街道)签订管护合同,移交产权,明确管护主体;同时,落实管护责任,从2008年起,县财政每年按项目总投资3%安排专项工程管护资金。
3.落实监控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严格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制。工程完成后,县农发办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以省农发办有关政策制度和文件要求,以及省农发办批复计划为依据,对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分别进行检查验收,之后向省农发办申请省级验收。
二是全面推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制。县农发办每年每期接受县审计局同级审计,对审计工作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积极探索绩效评价。2009年起,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投资决策水平。
二、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取得的成效
1.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实现了田成方、林成行、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路相连的现代化农业的格局。据测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粮食生产能力每亩比立项前增加130公斤。全县粮食生产能力可提高23530吨,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预期目标,农业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基地辐射效应得到进一步发挥
在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过程中,我县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水平”的新思路,积极引导项目区群众充分利用开发后形成的有利条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通过农业园区和核心基地建设,以点带面,提高辐射效应,促进了全县粮食、蔬菜、水果、畜牧、花卉、水产、食用菌及休闲观光农业等八大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产业带的形成。
3.农业龙头企业得到进一步培育壮大
全县实施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现代化项目、科技推广项目和农业产业化贴息项目10个。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民间资本的投入,建成了一批如鲜切花、食用菌、特种养殖等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嘉兴碧云花园有限公司、嘉善宏联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了基地建设,企业通过签订收购合同、保护价收购、提供种苗等形式,与农民形成联系紧密的生产加工链,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生产格局。
4.农业科技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项目区科技示范推广资金302万元,实施科技示范项目47项,共引进新品种23个,推广新技术28项。随着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农业科技不断进步,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群众素质不断提高,干群关系更加和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