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瑞(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教所,湖北武汉430070)
高水平大学创业教育发展策略
——以剑桥大学为例
胡瑞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教所,湖北武汉430070)
摘要:剑桥大学积淀的创业教育理念促使其经历了创业文化的转型与适应,建立了独特的创业教育体系框架,通过“剑桥创业中心”融入英国宏观创业教育体系,借助“创业学习中心”引领和推动多元化创业教育项目实施,依托“赫尔曼·豪瑟专家中心”创立了“中介运行方式”推进全校性创业教育发展。剑桥大学的创业教育发展策略值得深入分析、反思与借鉴。
关键词:剑桥大学;创业教育;策略
长久以来,“实用主义”被认为是创业及创业教育萌发与成长的土壤。相应地,有关创业教育理论及实践的研究也多聚焦于斯坦福大学、哈佛商学院等成长于“实用主义”土壤的高等学府,而对植根于“保守主义”和“绅士文化”的英国高校创业教育的研究关注度相对较低。在英国,作为“大学研究金三角地带”(golden triangle of research-based universities)的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和伦敦大学已构成强劲的科研联盟,具有较强的研究经费吸引能力,运用高水平科学研究为创业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赢得良好社会声誉[1]。
剑桥大学在推动创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承自身独特的创业教育理念。其一,始终将“传播企业家精神”作为创业教育的重要目标,认为创业教育的过程就是促使大学生习得并内化企业家精神的过程,没有企业家精神也就无所谓创业实践。企业家精神既是商业化时代和创业型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促使大学冲破“清教伦理”与“保守主义”围墙的重要动力。其二,“将创业教育过程视同于创业过程”,重视开拓性、创新性地开展创业教育实践,认为创业教育的实施充满了机遇与挑战,实践中需要在师资配备、课程建设、创业实训、教学方法与路径革新等方面不断有所创新,且成功的创业教育者就是创业家。其三,认为“创业教育网络”(enterprise education net-working)的建立至关重要,开放性和包容性是搭建创业教育系统的关键,创业教育不仅要在大学开展,更要超越大学的边界[2]。创业网络不仅要体现在创业教育主体的开放性和客体的多元性上,还要体现在多样化的创业项目及其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上,从而使创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网络建设实现双赢。剑桥大学在上述创业教育理念的引领下,大胆突破了英国传统文化的束缚,依托校内三个创业教育核心机构有效推动了全校性创业教育的发展。一是通过“剑桥创业中心”(The Cambridge Entrepreneurship Centre)融入英国宏观创业教育体系框架,促使剑桥大学成为英国创业教育的组织和领导者;二是通过“创业学习中心”(Centre for Entrepreneurial Learning CfEL)大力拓展创业及创业教育项目的设置、督促实施与评估等,并建立起强有力的创业伙伴关系网络;三是通过“赫尔曼·豪瑟专家中心”(Hermann Hauser Specialist Center)整合创业教育资源、提供创业课程与培训,创立了独特的“中介运行方式”,推动了本校乃至全英创业教育的发展。
英国创业教育宏观组织框架主要包括“全国大学生创 业 委 员 会”(National Council for Graduate Entrepreneurship,NCGE)和“英国科学创业中心”(UK Science Enterprise Centres,UKSEC),两者共同负责全国创业教育的宏观规划、组织、指导与监督。其中,成立于1999年的英国科学创业中心是英国最早的政府所属创业教育管理和实施机构,由多所大学共同组建、联合运营。作为英国政府战略构成的一部分,英国科学创业中心借助教学过程将创业植入大学使命。截至2012年,科学创业中心已发展到13个,涉及高校60多所、高等教育机构80多家,并与50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科学创业中心的高校成员涵盖了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诺丁汉大学、布里斯托大学等英国著名高等教育学府。
剑桥大学通过下属的“剑桥创业中心”加盟英国科学创业中心,成为该组织的核心组成部分。双方通过在全英范围内领导、组织和实施创业教育实现了互惠与双赢。一方面,剑桥大学作为英国科学创业中心的成员,从英国贸工部科学创业挑战基金获得了大量的创业教育经费支持,同时在参与科学创业中心的实践过程中,剑桥大学创业教育活动在职能规范、项目设计、校际互动、成果转化等方面得到了提升;另一方面,英国科学创业中心以剑桥大学为媒介,与不同国家的知名高校建立起广泛的创业教育合作。例如,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协会建立了相对稳固的关系,打造了较为完整的网络系统,强化了创业教育、校企联盟的战略合作。此外,剑桥创业中心会同其他成员谋求在创业教育关键领域影响政策决策的机会,力图打造世界一流的创业教育机构。科学创业中心及其成员被誉为校企合作的纽带,有助于高校应对企业家精神与商业环境变迁对大学带来的冲击。
剑桥创业中心将自身的工作职责聚焦于三个方面。其一,大力推动“知识创业”,并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中心提出,高校的创业教育应依托智力、科技等优势实现依托知识的高科技创业,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支持创业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以及加强校企互动等作为创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其二,谋求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创业教育。中心通过高层次创业教育网络体系的建立来提升创业教育的活力。例如,剑桥大学创业中心开展了“剑桥-麻省理工学院创业联盟”活动,通过校际联合获取知识转移的必备资源,开展商业设计大赛等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业技能。其三,广泛吸纳资金,推动学术的资本化。中心主要通过有效利用英国科学创业中心的“创业资本家”、“种子基金”等推动本校科研成果的转化,为创业和创业教育提供源动力。
剑桥大学创业学习中心设立在贾吉商学院(Cambridge Judge Business School),是领导和推动多元化创业项目发展的核心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创业及创业教育项目的设置、督促实施与评估。多年来,创业学习中心通过各类项目、研讨会、讲座等不断激励潜在创业者参与其中[3]。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目繁多、形式多样,吸引了广泛的群体,成为剑桥大学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热点”。创业学习中心秉承“实施创业教育的最优者就是创业家”这一创业教育哲学,已邀请300多位创业者为大学生提供了创业实训[4],为创业项目提供师资、经费、课程等资源,由此辐射带动全校甚至是区域性创业项目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剑桥大学创业教育的影响力及其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在诸多项目中,规模较大、运行稳定、受众群体广泛、影响力显著的项目有6类,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剑桥大学创业项目情况
以上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多元主体带动,体现了剑桥大学创业项目的吸引力以及建构多元网络体系的能力。表1所列项目均呈现出参与主体多元化的特点,通过长期稳定的创业网络体系支持创业项目的良性运行,促使更多大学生从中受益。例如,“点火项目”就是由9个不同来源的伙伴联合支持并运行实施的,其中包含大学内部组织、英国政府机构、国内外企业、国外银行、国外科技协会技术研究中心等,具体涵盖“剑桥大学知识整合中心”(The Cambridge Integrated Knowledge Centre,CIKC)、“工程与物理科学研究委员会”(The Engineering and Physical Sciences Research Council,EPSRC)、“西班牙储蓄银行”(La Caixa Bank)、“波兰科学基金”(The Foundation for Polish Science,FNP)、“墨西哥科学技术协会”(The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Mexico City,ICyTDF)等[5]。以上多个合作伙伴联合开发创业项目,逐步形成良性互动的创业网络体系,为“点火项目”提供资金、人力和智力支持,构成剑桥大学创业项目、创业社会网络体系以及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如,“创业星期二”项目运行15年来,拥有7个长期合作伙伴。“超越利益”(Beyond Profit)这一社会组织是其合作伙伴之一,它通过组织社会创业研讨会、开展社会创业课程等方式帮助学生实现从创业意向到行动的转变。“剑桥创业有限公司”(Cambridge Enterprise Limited)致力于知识产权和专利的保护与开发,支持剑桥大学教职员与研究团体。仅2010-2014年间,“剑桥创业有限公司”通过其运作的剑桥创业种子基金(Cambridge Enterprise Seed Funds)和创业风险伙伴基金(Cambridge Enterprise Venture Partners)为剑桥创业活动提供了三千万英镑的支持,有效支持了创业教育及相关项目的稳定与高效运行[6]。以项目的方式推动创业教育不同于传统教育理念及其实施过程。传统上,为了提升大学生的实践技能,我国高校主要通过专门的实践教学环节完成预期目标。实践教学的效果依赖于实践实习基地的建设、学生实践精力投入以及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等,学生相关知识的获取主要来源于教师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反观创业教育的项目推动方式,其实质是以项目设计和实施为主线,以项目类型多元化、主体来源差别化、受众群体包容性为特点的实践教学过程,具有更高的开放性、针对性以及对不同类型创业学习者的吸引力。
剑桥大学的“中介运行方式”主要指通过创业资源集中的特定机构,吸引社会资源支持并参与大学创业教育,辐射带动一定范围内的受众群体进入大学接受创业教育,同时促使来自不同学科专业、不同背景的大学生从中收益。这里的“创业教育中介机构”特指剑桥大学“赫尔曼·豪瑟专家中心”。中心名称来源于剑桥大学校友、澳大利亚物理学家、早期高技术创业者赫尔曼·豪瑟(Hermann Hauser)[7]。
从具体运行方式上看,赫尔曼·豪瑟专家中心通过合纵连横的方式拓展创业教育及其影响力。纵向上,力求与剑桥创业中心和创业学习中心建立紧密联系,共享校内外创业教育资源。横向上,通过三个维度拓展创业教育。其一,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教育活动。基于各类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的交叉融合提供创业教育课程;通过俱乐部、商业竞赛等创业活动以及积极吸引外部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创业活动来提升受教者的创业技能与水平。其二,通过直接经费支持以及吸引校友和创业成功者提供经费,用于创业课程建设、创业活动开展以及企业员工培训等。其三,通过转化剑桥大学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服务等途径建立衍生或合资公司,为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实训提供平台,促使学生将创业知识、专业技能、创业精神等整合运用,最终内化为商业价值创造以及大学生个体全面发展[8]。
从实施特点上看,赫尔曼·豪瑟专家中心的创业教育活动有三方面的突出特点。其一,培养目标“弹性化”。不同于以往以商学院为主体推动创业教育的方式,专家中心明确指出,尊重个体差异,允许培养目标的多样性,不以创业成功与否作为创业教育优劣的评价尺度。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目标被阐释为:对于新企业创办过程有基本认知;能够对专业知识和创业知识进行有机整合;提升对创业问题以及创业机遇的敏感性;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并在资源、信息有限的背景下做出正确判断;不仅在个体水平,而且在组织水平把握机会;等等。其二,将“情景模拟”作为创业教学的重要手段。具体而言,通过创业项目组织学生参与专家中心衍生公司的日常工作,使得学生不仅能够观察到创业者的工作与行动,更能够体会其生活及思维方式,从而提升学生的创业意识以及创业的归属感与控制感,在创业环境中激发学生的创业潜能。其三,不断拓展培养对象范畴。专家中心的创业教育不仅面向剑桥大学各学科专业的学生,同时还为社会潜在创业者、社会组织等提供创业学习支持,探究不同环境背景下不同群体创业行为何以实现。中心认为,政府官员、艺术家、医生、护士、失业者,甚至牧师都可能成为潜在创业群体,其创业意向及行为值得尊重和支持。以上特点反映出“中介运行方式”与传统教育模式的显著差别。在英国,传统的创业教育由商学院具体推动实施,创业教育的受众群体被界定为在校大学生,而社会成员并未纳入考虑范畴;教学内容注重商业及相关基本理论等显性知识的传播,而对于基于实践及个体经验的隐性知识传授显得较为冷淡;创业教育主要依托创业课程开展,而创业项目和商业计划等所占比重较小;教学方法主要采取案例教学法,而非自觉性决策和创造性实验[9]。与之相比,“中介运行方式”的进步性较为突出,因而逐步被英国一流大学所采纳,并成为推动创业教育实践的重要选择。
(一)创业文化的转型与适应是高校创业教育发展的基础
英国传统文化具有保守主义倾向。教育目标被阐释为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绅士”,对于教师的基本要求也在约翰·洛克的《教育漫话》中有清晰的表述——“人们希望教师具有严谨的作风及学者的性格”[10]。相应地,高等学校也将追求高深专门知识确定为大学的理想,商业特性、企业家精神等往往无法突破“象牙塔”的围墙。我国文化传统所包含的中庸哲学“无过不及”以及“官本位”思想等,对我国创业文化发展的影响类似于英国的“绅士文化”和“清教伦理”,具有明显的制约作用。事实上,谋求在更大范围内对于创业文化的理解与接纳是推进创业教育的前提与基础。一方面,剑桥大学一直秉承自身的办学传统;另一方面,在观念变革过程中,该校成功地将企业家精神引入校园并广为传播,通过建立创业教育机构、长期发布创业教育项目、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产业集群及衍生公司等方式实现创业文化的转型与适应,同时保持了高水平的教学与研究。因此,我们不必认为,对于创业文化的接纳冲击了传统文化,甚至违背了大学的理想。事实上,企业家精神及创业实践有助于高校挖掘学术的“资本特性”,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
(二)创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是高校创业教育发展的条件
剑桥大学创业教育所依托的体系包含内外两个层次:从外部看,全国大学生创业委员会和英国科学创业中心为其创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组织领导;从内部看,由剑桥创业中心、创业学习中心和赫尔曼·豪瑟专家中心构成的创业教育体系结构有效推进了剑桥大学创业教育教学进程,且三个核心组织各有侧重。创业教育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无疑是实现创业教育过程规范化、常态化以及持续发展的依托和动力。我国于2010年成立了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对高校创业教育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强调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中地位与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创业教育的原则与方法,对我国创业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高校内部创业教育体制尚不完善,缺乏管理与实施创业教育的专门机构,部分高校将开设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通识课程作为创业教育的核心内容,这使得创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无法达成。反观剑桥大学的创业教育,体制完善、机构健全成为其发展的保障。因此,构建创业教育体系是当前发展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重要任务。
(三)创业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革新是提升创业教育质量的现实要求
实践性是创业教育教学过程的典型特征,它对传统教学方法中教师主导学生的知识感知、理解和巩固等提出了挑战。剑桥大学创业教育的运行过程遵循了教育家杜威“从做中学”(learning by doing)的“实用主义”教育观念。无论是创业项目带动,还是专家中心的“中介运行方式”,都使得学生参与者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促使学生通过参与创业项目的行动过程展开学习,通过对于创业过程的直接参与或间接模拟习得相关技能。创业项目内容安排灵活多样,有助于学生从多元主体中学,从利益相关者中学,从错误中学,强化互动、评价与反馈过程,同时将非正式环境创设、创业学习网络体系建设等作为教学的重要保障。
(四)政策依赖下的校企合作是创业教育发展的有力保障
如前所述,剑桥大学创业学习中心开发了丰富的创业项目。表1所列出的每一个项目都拥有多元化的合作伙伴,其中包括大学内部的组织或衍生公司、政府部门、企业、第三方机构,甚至包含其他国家的相关机构。合作伙伴为创业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创业设计理念、创业实训基地以及创业师资补给等,使得创业学习中心开展的项目成为最具吸引力和活力的创业教育组成部分。2013年,剑桥大学通过建立开放式实训项目,成为第一个与世界第三大制药企业——葛兰素史克股份有限公司(GlaxoSmithKline)合作的高等教育机构[11]。校企合作关系的广泛建立,既得益于剑桥大学的社会声誉、科技转化能力、校友资源等,更有赖于完善的制度安排。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成立的“工业和高等教育委员会”(Council for Industry and Higher Education)有力促进了大学与商业界联盟关系的建立。1987年颁布的《高等教育∶迎接挑战》、1988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1991年颁布的《高等教育的框架》、1992年颁布的《法拉第合作伙伴计划》(Faraday Partnership)以及1995年颁布的《连接方案计划》(Link Initiative)等政策法规均强调大学需要突破围墙,与企业界和工商界建立广泛联系,并要求高校通过校企合作来提高自身发展水平并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以上不同时期加强校企合作政策的制订、颁布与实施,有利于大学科技资源和智力资源的开发,促进了企业和高校的联系与合作,为高校创业教育发展搭建了有利平台。
参考文献
[1]BARRELL A. The Cambridge Phenomenon Fulfilling the Potential. Technical Report[R]. Cambridge: Greater Cambridge Partnership,2003.
[2]Cambridge Judge Business School. The Spirit of enterprise-entrepreneurship takes centre stage at CfEL 10th anniversary[EB/OL]. [2015-01-10]. http://www.jbs.cam.ac.uk/media/2014/the-spirit-ofenterprise/.
[3]Cambridge Judge Business School. Spreading the Spirit of Enterprise [EB/OL]. [2012-03-15] .http://www.cfel.jbs.cam.ac.uk/programmes/ index.html.
[4]Cambridge Judge Business School. Centre for Entrepreneurial Learning -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Judge Business School[EB/OL]. [2014-10-08]. http://www.masterstudies.com/universities/UK/CfEL/.
[5]Cambridge Judge Business School. Ignite Partners 2014[EB/OL]. [2014-09-15]. http://www.jbs.cam.ac.uk/entrepreneurship/ignite/ partners/.
[6]Cambridge Judge Business School. Enterprise Tuesday Partners [EB/OL]. [2014-10-16]. http://www.jbs.cam. ac.uk/entrepreneursh -ip/enterprise-tuesday/partners/.
[7]VOLKMANN C. Educating the Next Wave of Entrepreneurs:Unlocking entrepreneurial capabilities to meet the global challenges of the 21st Century[R]. Geneva: World Economic Forum, 2009:68.
[8]MYINT Y M, VYAKARNAM S. Multiple Directorships in Cambridge Hi-tech Cluster Implications for policy and research[R]. Cambridge: Centre for Entrepreneurial Learning,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2004:10.
[9]GIBB A A. Do we really teach small business the way we should [J]. 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and Entrepreneurship, 1994, 11(2):11-28.
[10]约翰·洛克.教育漫话[M].杨汉麟, 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11]Cambridge Enterpris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Annual Review 2013[EB/OL]. http://www.enterprise.cam.ac.uk/media uploads/ files/1/ce-annual-review-2013-web.pdf.
收稿日期:2014-11-2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1YJC88003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3BQ020、2014QC029)。
作者简介:胡瑞,女,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教所副教授,教育学博士。
The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Strategy of High-Level University:The Case of Cambridge University
HU Rui
(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Wuhan 430070,Hubei,China)
Abstract:Driven by the philosophy of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has experienced a transformation and adaptation of entrepreneurial culture,and has established a unique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system.Specifically,the university integrated its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to UK's macroscopic system of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via Cambridge Entrepreneurship Centre,initiated diversifie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projects via Centre for Entrepreneurial Learning,and developed the intermediary operation mode to promote campus-wide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via Hermann Hauser Specialist Center. Cambridge's experience is worthy of our study and can be for our reference.
Key words:Cambridge University;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Strategy